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5 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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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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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注水管线隐患治理 |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2#配水间至HD4-80井注水管线,总长度820m;新建9#配水间至HD4-48H井注水管线部分管段,总长度1500m;新建HD1-3-1井回水管线接至5#配水间回水管线,总长度60m;②配套防腐等相关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管道设计总输水能力250m3/d。项目建成后新建产能5.34万t。项目总投资152.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13.08%。 |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运营期:管道上方设置标志;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的意识;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避免因开挖管线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油类物质,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定期检修,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营运期:无废气产生;退役期: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依托哈四联合站周边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现有施工营地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沙雅县兴雅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管线吹扫清洗废水输送至哈四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营运期:无废水产生;退役期:管道清洗废水输送至哈四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营运期:无噪声产生;退役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送至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固废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随车带走,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现场不遗留;营运期:无固废产生;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回注水,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定期对管线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设置自动紧急截断阀。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