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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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工业危(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能源重化工工业园区核心园区内,厂址中心坐标:E88°38′59.16″,N42°43′19.95″ |
新疆卓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年处理危(固)废25万吨/年,包括6万t/a火法处理系统、1万t/a废活性炭处理系统、3万t/a湿法处理系统、10万t/a大修渣处理系统、5万t/a炭渣湿法处理系统,处理对象为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仅限定有机硅合成产生的废触媒体)、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2含铜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HW34废酸、HW35废碱等11大类危险废物及废锂电池。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火法处理系统、湿法处理系统、废活性炭处理系统、大修渣处理系统、炭渣处理系统及蒸发结晶车间等;公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供气系统、供配电系统、蒸汽系统、空压及氧气站、供暖系统、计量系统、汽车区等;储运工程包括原料库、产品库及储罐区等。项目占地面积155亩,总投资5078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17%。 |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1)合理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按指定线路行驶;(2)施工现场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填埋等保护地表环境措施;(3))科学合理规划,施工临时设施如砂浆拌合站、机修厂、设备停放场、施工营地等应设置在项目永久占地内;(4)施工时应减少土方开挖、回填量和堆放占用土地;(5)施工现场应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绿色植被;(6)科学设计工程建筑和装饰。 运营期:在厂界区和新装置之间的空地上等可绿化之处种植草坪和树木进行绿化。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的治理措施,包括设置封闭围挡、出入车辆清洗、出入口地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2)施工机械燃料废气防治措施,包括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不使用或严格限制车辆尾气超标的施工车辆等。(3)施工焊接烟尘防治措施,包括采取有效的焊接烟尘收集方式、设置焊接烟气净化器等。 运营期:(1)火法处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搅拌制粒、圆筒筛分、搅拌制砖、水淬渣震动筛分等含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②烘干废气配套 “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富氧侧吹熔炼废气配套 “SNCR+急冷+收尘箱+旋风除尘+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 处理装置,烘干废气与富氧侧吹熔炼废气一起合并送脱酸塔进行脱酸处理;③富氧侧吹熔炼炉出合金、出渣口废气配套“环集烟气系统+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装置;④火法处理系统水淬渣烘干废气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装置。(2)废活性炭处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配伍及传输、筛分、包装等含尘设置布袋除尘器;②烘干废气经冷凝后不凝气送活化炉二燃室焚烧处理;③活化二燃室高温烟气配套“SNCR脱硝+余热锅炉+急冷塔+二级脱酸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3)湿法处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拆解、破碎、筛分等含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②碳化炉燃烧废气配套 “旋风除尘+二级碱液洗涤+UV净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③酸浸、萃取废气配套酸雾吸收塔处理装置。(4)大修渣处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预处理、药剂添加、加料及溶解、电解质及工业盐烘干等含尘废气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②除氰固氟废气配套“碱洗塔”处理装置。(5)炭渣处理系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破碎筛分含尘废气设置布袋除尘器;②浮选废气配套“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③电炉熔炼废气配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脱酸塔”处理装置。(6)有机危险废物库和废活性库贮存废气配套“水洗塔+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7)污水处理站恶臭配套 “负压抽吸+生物除臭+碱液喷淋+2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机具、设备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2)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必须做抗渗处理。 运营期: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装置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全厂性污水处理设施两部分。(1)装置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包括火法处理系统脱酸废水预处理、湿法处理系统压滤废水及萃取废水预处理、大修渣处理系统压滤废水预处理、炭渣处理系统循环水池排污水预处理等。项目火法处理系统富氧熔炼车间脱酸废水、湿法处理系统车间压滤废水中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出口的水质应分别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要求,含有第一类污染物的废水需在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标。(2)全厂性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是污水处理站及其回用水系统。其中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400m3/d,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池+混凝沉淀+微电解铁碳床+UASB+A/O+MBR+超滤+RO”,污水处理站RO装置产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表1和表2“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中的水质指标后全部用于普通大修渣处理系统浆料调制及药剂配置用水和炭渣处理系统球磨及浆料稀释用水,废水不外排。(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贮存库、地下管道、地下容器(储罐)、(半)地下污水池、储罐的罐基础、盐库及地下、半地下的生产功能单元或其他易产生污染物质的场所进行重点防渗,对生产装置区地坪、储罐到防火提之间的地面及防火堤、物质仓库地面等进行一般防渗,对车间办公区、控制室、机柜间地面、全厂外管廊和雨水明沟等进行简单防渗,采取地面硬化;(3)开展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污染;(4)开展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采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设备,并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2)施工作业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禁令时间规定;(3)对施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运营期:主要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进行控制,从声保护目标上采取自身防护措施。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2)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3)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并负责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运营期:(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尽量返回系统或外售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送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理。(2)危险废物尽量返回系统作为原料使用,不能作原料使用的送有资质单位处置;(3)待鉴别废物按鉴别属性进行管理。其中,水淬渣检测结果符合《固体废物玻璃化处理产物技术要求》(GB/T 41015-2021)中产品质量限值要求,经破碎筛分作为除锈渣及耐磨材料或水泥厂生产原料进行外售综合利用。工业盐氯化钠、硫酸钠和氟化钠等如鉴别为一般固体废物,并经成分检测分析后,其化学成分分别满足《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T/ZGS 0302-20230)、《再生工业盐 硫酸钠》(T/ZGS 0303-20230)和《氟化钠》(YST517-2024)等的要求,可外售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化学成分不符合要求及不能利用的送准东危废处置中心刚性填埋场处理;如鉴定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无害化渣如鉴别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外送综合利用,不能力利用的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如鉴别为危险废物,送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置。 六、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主要为无机危险废物中的重金属废物、煤油、10%盐酸、98%硫酸、50%双氧水、液碱、氯酸钠、次氯酸钙、硫酸镍、氯化钴、天然气。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1)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意识;(2)采取风险管理、工艺设计、设备设计、总图布置、管道设计、建筑和结构设计、暖通设计、生产过程、运输过程、贮存过程、自动设计等风险防范措施;(3)设置“单元-厂区-园区/区域”事故废水三级预防与控制体系,厂区设置1座容积为4200m3事故应急池;(4)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建立与园区衔接的管理体系。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