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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5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14-202552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金建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350MW热电联产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新疆金建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评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书
奎屯_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2025.5.12上报公示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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