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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公示

公示期为20241010-202410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附件

1

新疆阿勒泰塔拉特铅锌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阿勒泰地区

阿勒泰华通矿业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通铅锌矿采选项目后评价报告书(网上公示稿)

2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硅用石墨质炭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吐鲁番市

鄯善隆盛碳素制造有限公司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合盛硅业(鄯善)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硅用石墨质炭电极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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