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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的公示

公示期为20241017-202410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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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6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哈密市

骆驼集团新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金正禾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6万吨废铅酸蓄电池项目后评价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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