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新疆蓝山屯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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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陆粱油田作业区2018年-2022年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
塔城地区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陆梁油田)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如在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则视为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