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博州国源电力2×66万千瓦煤电项目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国网能源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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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疆精河渠首除险加固工程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精河县水利局 |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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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疆阜康市大黄山西油页岩矿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阜康市华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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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万吨/年废矿物油资源化工艺技术开发项目 |
克拉玛依市 |
克拉玛依融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