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2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附件 |
1 |
克拉苏气田博孜1-博孜24断块开发地面工程(博孜-大北排水联通线)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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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石西油田作业区玛湖探区2023年地面工程 |
塔城地区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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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富满油田富源303-H11井区产能建设方案 |
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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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塔里木油田天然气深度处理工程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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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G219 线喀纳斯至哈巴河至吉木乃公路 |
阿勒泰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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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