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受理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3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附件

1

八钢2500m3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

乌鲁木齐市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八钢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公示稿

八钢HyCROF商业化示范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2

迪那至台2区块调水复线建设工程

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迪那至台2区块调水复线建设工程公示稿

迪那至台2区块调水复线建设工程公众参与说明

3

哈密汉唐科技有限公司红山矿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矿石绿色循环生产法综合利用配套设施项目

哈密市

哈密汉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哈密汉唐科技有限公司红山矿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产法综合利用配套设施项目公示稿

哈密汉唐科技有限公司红山矿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氧化铜矿石绿色循环生产法综合利用配套设施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