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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6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

2025年重油开发公司金龙-中拐井区综合调整开发工程

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沙湾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36团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开发公司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重油开发公司管辖区域内伴生气排放量较大的62座井场进行伴生气治理,并结合其中16座探井的建井能力、试油情况,进行探转采产能建设,设计新增产液量为152.26t/d,产油量为69.56t/d。伴生气治理根据各个井场的位置、伴生气量、周边外环境等情况,对其中18座井场采用油气密闭集输连接至附近集输管网,新建集输管线11.739km(接入现有系统收集);2座井场采用油气密闭集输连接至1座已建集中CNG回收装置,新建管线1.736km(集中CNG回收);10座井场分别建设1套5×104Nm³/dCNG回收装置(单井CNG回收);剩余32座井场分别设置1套1500~2000m3/d处理能力的气液分离器及放空火炬(井口放空)。

1.生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和施工作业带,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对规划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禁止乱轧乱碾,避免破坏自然植被,造成土地松动。管线在公益林区段施工临时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最大限度减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并进行补偿和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动物迁移和早晚饮水时应适当避让动物的活动。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结束后恢复地貌原状。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造成破坏;定时巡查站场、井场、管线等;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退役期:根据《废弃井封井处置规范》和《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对完成采油的废弃井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及地面设施,清理场地等,根据周边区域现状恢复。

2.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采用环保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维护,控制施工车辆车速,减少扬尘等;采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燃料、防腐材料、焊接材料和焊接设备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运营期:天然气发电机采用低氮燃烧方式,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浓度标准限值,井场无组织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3.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管道试压废水采用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用于施工过程中洒水抑尘,无废水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探转采井场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洗井废水和其他单井CNG回收井场的脱水撬废水均依托红山嘴原油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有人值守井场生活污水定期拉运至克拉玛依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除依托各井场已有的防渗措施外,对CNG回收井场内排污罐、其他井场中新建的站内含油管线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气液分离器、CNG回收装置等工艺装置区、环保厕所等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

4.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场地,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加强设备维修养护。本项目夜间不施工,昼间施工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运营期:运营期探转采井场白天进行井下作业,作业过程中采用临时围挡,采取措施后井场边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伴生气治理井场边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拟采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焊接废渣、废包装材料、部分保温材料边角料等其他施工废料收集后回收或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防腐材料废包材及沾染物采用专门的收集桶,分类收集后,交给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顶管施工泥浆经干化后循环利用结束后剩余的用于回填,无外排。

运营期:废润滑油、废含油棉纱、废分子筛、非正常工况井下作业落地油、废防渗材料、清罐底泥、清管废渣等危险废物由专业人员收集统一暂存在重油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6.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平面布置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39-2010)中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和现场接线箱,设置1套RTU站控系统,1套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设置防静电装置、火灾报警探测器,配置一定数量的移动式灭火器材等。井场内设置有火炬,在非正常和事故情况下进行紧急放空,埋地管线涂敷防腐防渗的材料。加强监管,人员培训。修订完善突发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运行过程中应加强与当地居民的联系,有条件有计划地进行定期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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