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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6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2号集至塔三联集输管线改造项目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ZG11-H1井至ZG8-9井集输管线2.5km,涉及二号集气站和塔三联合站站内管线改造;②更换ZG431-H3至5#集DN150外输管线碰头点后1km管线;采用内穿插HBPE(高阻隔聚烯烃管)对ZG431-H4至5#集DN150外输管线进行修复;③配套建设自控仪表、给排水、暖通、通信、电气等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35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4.09%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以防管线泄漏破坏周边生态;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避免因开挖管线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清洗,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减速慢行和苫盖措施,机械、车辆定期检修,燃烧合格油品,不超负荷运行;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热熔过程控制热熔温度及操作时间;运营期:无废气产生;退役期无废气产生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民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退役期:废弃管道清洗废水依托塔三联合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无噪声产生;退役期:无噪声产生;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管道焊接及吹扫废渣收集后送至塔中I号气田Ⅲ区初步开发方案项目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民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现有管线内穿插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清管废渣和废防渗膜桶装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运营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清洗,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管道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道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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