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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6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5日-20266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S227阿图什至喀什公路新建工程(隧道)

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喀什地区喀什市境内。

克州襄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拟建公路为一级公路,建设里程为5.385km,按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桥梁275m/2座,设置隧道1149m(1162m)/1座,涵洞22道,平面交叉1处、分离式立交1处,收费站1处(与隧道管理站合建)。项目起点位于兰干塔格山北侧(兰干隧道进口处),顺接S227阿图什至喀什公路新建工程(道路)项目的终点,采用隧道结合明线形式穿越兰干塔格山(设置长隧道1座)后进入喀什经济开发区,终点位于喀什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大道与横一路(规划)交叉路口。本项目总投资59989.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约占总投资0.91%。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施工前组织进行沿线陆生野生保护动植物排查工作,避开动物繁殖季节施工。严格执行划界施工,禁止对征地范围之外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期做好表层砾幕层的保护工作;施工期结束后对立地条件较好的路基边坡和路基坡脚至征地界内的区域实施覆土,植物绿化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降低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公路路堑地段应做好边坡防护措施,如设置挡土墙等,防止雨水冲刷引起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恢复施工迹地,对施工迹地和弃方进行合理平整、利用、清运,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快恢复原状,减少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运行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本项目线路横穿兰干塔格山,兰干塔格山低山区地形起伏变化较大,植被稀少,地表多为第三系地层风化砂土,公路两侧野生动物主要为一些小型哺乳动物,本项目不设置野生动物专用迁移通道。全线设置桥梁275m/2座,涵洞22道可以作为项目区域的小型哺乳动物和爬行动物通道,本项目桥涵的设置能够基本满足动物的通行、觅食等需求,可以减缓工程对野生动物活动的阻隔影响。建设单位对附属设施采取绿化措施,并对有恢复条件的临时占地尽量进行植被恢复,公路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确保植物成活率。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场站设置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且施工场站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施工场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2)水泥仓、输送带、搅拌仓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收集废气。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布袋除尘器。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3)材料堆场采取篷布遮挡,防撒漏措施,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及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要求采取全封闭作业,要求沥青拌合作业机械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净化工艺为“冷凝+活性炭吸附”,经净化的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采用全封闭沥青运输车辆将沥青运至铺浇工地进行摊铺,建议选择铺滩时段为昼间、晴天并具有二级以上风速,以便于沥青铺滩时产生的烟气能够迅速扩散、稀释。4)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严禁超载运输并对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及时进行保养。

运营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附属设施收费站(隧道管理站合建)采用电锅炉采暖,不设置餐饮等服务功能;加强道路管理、路面和交通设施养护,严格监管并禁止超载超限车辆上路,以及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路面扬尘,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隧道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施工废水。根据全线各隧道地质详细勘察报告,隧道段未见地下水出露;在钻孔勘探深度范围内亦未发现地下水,隧道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相对简单。本项目隧道涌水量较小,施工中将采用顺坡开挖方式,在隧道开挖面底部两侧设置排水边沟与机械排水管路,并每隔500米布设一处集水与排水泵站,对涌水实施分级提升并排出洞外。隧道施工废水经排水沟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隧道开挖、混凝土养护及洒水降尘等施工生产环节,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砂石料冲洗废水及水泥混凝土拌合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用于后续混凝土制备,少量剩余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均不向外排放。施工场地内分别设有隔油池与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收集、隔油及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运营期:附属设施收费站(与隧道管理站合建)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A级标准后用于站区及周围绿化、降尘等,设置防渗储水池用于存放冬季处理达标后的水,待来年绿化期后进行绿化灌溉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线路沿线和临时工程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24:00~08:00)施工作业;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合理调整运输时间,在途经居民集中区时减速慢行,落实施工期环境噪声监测。

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日常养护路面,保证本项目的良好路况;沿线乡镇应当调整城镇发展规划,在本项目预测的达标距离范围以内尽量布置仓储、工厂等对声环境不敏感的建筑,防止交通噪声造成影响。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运至本项目设置的4处弃土场回填;施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焦油。危险废物暂存于施工生产区危险废物贮存点后,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就近清运至阿图什市环卫部门处理,最终拉运至阿图什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附属设施设置垃圾桶、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

六、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路线不涉及地表水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等水环境敏感路段,无环境风险敏感路段,正常情况下环境风险影响较小。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应当妥善保管施工机械及拌和站使用的机油、柴油、导热油等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储存在有防雨、防渗、防晒措施符合标准的设施内,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施工生产区设置临时截排水等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2)运营期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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