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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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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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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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昆新材料2×60万吨/年天然气制乙二醇项目一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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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141170.8m2(211.65亩),本项目主要建设煤制合成气生产线1条,包含气化装置、净化装置,以及配套公辅设施等。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合成气14.8×108m3/a。技改工程完成后,现有天然气制乙二醇工程天然气压缩工序、天然气转化及热回收工序、MDEA脱碳工序全部停运;保留后续H2/CO深冷分离、草酸二甲酯装置及乙二醇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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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降尘,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 (1)磨前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分别经2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标准。 (2)(热风炉)磨煤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热风炉自带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108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标准,甲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煤粉锁斗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甲醇、硫化氢、非甲烷总烃,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2根96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标准。甲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渣池锁斗放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氰化氢,分别经2根40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氰化氢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5)捞渣机放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经1根22米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氢、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6)高压闪蒸不凝气、低压闪蒸不凝气、汽提塔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氰化氢等,其中高压闪蒸不凝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变换装置汽提塔,低压闪蒸不凝气和汽提塔不凝气通过密闭管道引入硫回收装置; (7)热再生塔产生的低甲酸性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甲醇、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管道引入送硫回收装置; (8)真空闪蒸不凝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气、氧气,经1根35米高排气筒排放; (9)低温甲醇洗洗涤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甲醇、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经1根9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甲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0)硫回收焚烧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醇、硫酸雾,通过“湿式电除尘+SCR脱硝系统+酸雾捕集器+活性炭脱硫系统”处理后经1根5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6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硫酸雾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A级企业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煤气化装置区、变换及热回收装置区及低温甲醇洗装置区等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硫化氢、氨及非甲烷总烃等。物料储存环节全流程密闭,采用密闭输送设备,采取有机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硫化氢、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相关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1)场地设沉砂池,将场地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工程完工后,尽快对周边进行绿化、恢复或地面硬化。(2)对施工流动机械的冲洗设固定场所,冲洗水进入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4)施工单位对施工场地用水应严格管理,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减轻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骨料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多余部分可用作洒水抑尘。(5)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外排量。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1)脱盐废水余热锅炉排污水65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溶解性总固体等,与灰水系统处理后废水合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2)循环系统排污水27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溶解性总固体等,与灰水系统处理后废水合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3)变换及热回收装置废水(粗煤气处理、气水分离器、洗氨塔及汽提塔冷凝液)40.5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及硫化物等,其中粗煤气处理、气水分离器冷凝液经高温凝液泵加压后送入煤气化装置循环使用,洗氨塔冷凝液送汽提塔,汽提塔冷凝液经泵加压后与灰水系统处理后废水合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4)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水9.08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及甲醇等,与灰水系统处理后废水合并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5)硫回收单元废水0.8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TDS,送循环水站做补充水。(6)气化装置灰水120立方米/时,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氰化物、硫化物、氟化物、总汞及总砷,排入气化装置区渣水系统,采用“高压闪蒸+低压闪蒸+真空闪蒸+沉降槽”处理后,与其他工业废水混合后通过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气化炉、风机和泵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噪声,源强约为70~105分贝,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器、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处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废气中氰化物等通过沉降进入周边土壤中,进而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另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跑、冒、滴、漏等非正常情况时,也可能对土壤造成影响。 采取的污染防控措施为:①定期对厂区内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确定废气污染中涉及的氰化物达标排放;②为防止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跑冒滴漏对外环境及厂区内的土壤产生污染,环评要求采用专用的密闭车辆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③定期对周边土壤环境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异常升高现象,应及时查找原因,妥善解决。④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防渗、防漏、防雨淋、防晒等,另外,生产车间等设施也应按本评价提出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避免有毒物质渗入土壤。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变换及热回收装置废吸附剂、废催化剂,压缩制冷装置废润滑油,硫回收装置废催化剂,暂存于项目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一般固废主要为气化装置粗渣及细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煤粉尘返回生产线再利用、不外排;气化装置粗渣及细渣外售专业公司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巴州危废(固废)处置中心处理;其他暂存后拉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运至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有:甲醇、煤气(主要成分是氢气和一氧化碳)、氨、硫化氢、丙烯、硫酸等。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设备故障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采用先进的设备;在关键点位设置独立的可燃/有毒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配备必要的防毒器具、消防器材;设置全厂火灾报警系统,硫酸罐区设置防渗、防腐围堰,依托现有防渗事故水池(有效容积7000立方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