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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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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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鼎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选矿改扩建工程 |
位于哈密市伊州区境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2°36′27.49″,北纬42°7′28.61″。 |
哈密鼎新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扩建后年处理铜矿400万吨/年。扩建内容包括:球磨厂房新增球磨机1台,浮选车间新增5台XCF-50浮选机、10台KYF-50浮选机,精选新增3台XCF-10浮选机、7台KYF-10浮选机等,浓密车间新增2个精矿搅拌机。其余主体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粗碎车间、筛分车间、中细碎车间、磨矿及浮选车间、精矿脱水车间及尾矿浓缩车间等;公辅工程包括生活区、厂外道路、供水管线、变电站、尾矿管线输送工程、内部连接道路工程;环保工程包括尾矿水回用工程、选矿厂生产废水回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利用工程、选厂破碎筛分除尘工程等。 本项目原矿石由自有土屋铜矿采矿工程供应,选矿规模为400万吨/年。产品方案为浮选铜精矿,扩建后铜精矿产量为11.23万吨/年,铜精矿铜品位20%。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劳动定员249人,年生产330天。本项目总投资2526.1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2.18%。 |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利用原有公路进行施工作业,以减少土壤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整治,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生态恢复并持续开展治理工作。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选矿厂、生活区加强绿化。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运输路线,严禁随意行驶。尾矿库堆积坝边坡形成后,及时对尾矿库堆积坝边坡进行复垦。尾矿库闭库后复垦还地。选厂、尾矿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矿山生态恢复。 退役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服务期满后及时拆除地表无用建筑设施,清理遗留固体废物。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及施工料场扬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采取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加强设备、车辆等维护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工序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破碎、筛分设备上方安装负压收集管道收集粉尘。粗碎车间粉尘经湿式动力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中细碎车间粉尘经湿式动力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9.5米高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粉尘经湿式动力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表5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装卸粉尘、车辆运输粉尘、破碎及筛分环节逸散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采取物料装卸时采用定时洒水降尘,皮带输送机和给料机配置防尘罩,降低物料转运点物料落差,设置密闭式皮带输送廊道,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加强对道路的维护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修改单中表6排放限值。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规定的A级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杂用水质标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选矿废水主要为选矿厂浓缩池溢流水、精矿压滤水、除尘水、设备冷却水、地面冲洗水等。浓缩池溢流水及精矿压滤水排至循环水池回用选矿;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除尘废水排至生产废水收集池,由泵排至尾矿浓缩池,尾矿浓缩溢流水返回总砂泵站供选矿厂循环使用;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2)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规定的A级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相关限值后,用于厂区降尘及绿化。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疏导施工车辆。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吸声及隔声、降噪措施。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1.尾矿产生量388.77万吨/年,尾矿通过尾矿输送管线输送至现有尾矿库进行堆存,待现有尾矿库库满后依托延东铜矿选矿工程配套的尾矿库堆存。经浸出毒性鉴别,尾矿库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破碎、筛分工段除尘器除尘灰泥32464.94吨/年,收集后全部返回选矿流程;3.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1.2吨/年,定期清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4.生活垃圾81吨/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哈密市伊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5.废机油12.96吨/年、废油桶0.5吨/年,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废机油滤芯0.16吨/年、废黄药袋2.48吨/年,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拟采取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已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主要为选矿工业场地机汽修车间、浮选车间药剂间、回水池、尾矿库渗水收集池、尾矿事故池、选矿废水事故池及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采取2毫米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其他重点防渗区采取1.5毫米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一般防渗区主要为综合消防水池、磨矿、过滤及压滤干燥车间、粗矿堆、精矿堆、运输道路及生活污水处理站等,采取C30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防渗;简单防渗区主要为选矿厂备品备件库、综合仓库等,采取地面硬化。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点,制定土壤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及土壤隐患排查。 七、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危险物质包括柴油、废机油、2号油及选矿工艺的矿浆(铜及其化合物)。环境风险影响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事故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区域环境质量及人员健康安全产生的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建设单位应按规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齐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除尘器的检修工作,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尾矿输送、回水过程,应固定专人分班巡查和维护管理,防止发生淤积、堵塞、漏砂、尾水泄漏等事故,发现事故应及时处理,对排放的尾砂、尾水应妥善处理;加强尾矿浓密机的安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巡查;设事故池收集溢流的矿浆,防渗事故池容积1800立方米,用于事故状态下收集选矿矿浆。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