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降尘,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煤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脱硫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装置效率不低于97.5%,不设旁路,不设GGH;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SCR脱硝装置,脱硝效率不低于80%,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除尘采用电袋除尘器,综合除尘效率不低于99.87%。汞及其化合物采用烟气脱硝+高效除尘+湿法烟气脱硫的组合技术进行协同控制,脱汞效率约为70%。烟气通过150米高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燃煤电厂烟气汞污染物排放标准》(DB65/T3909-2016),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⑵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含尘气体经烧结板除尘处理,除尘器处理效率≥99.9%;石灰石仓、灰库、渣仓含尘气体经烧结板除尘器处理,除尘器处理效率≥99.9%,上述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卸煤、贮煤粉尘,灰场扬尘,运灰道路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运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烃类。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厂内设专用输煤皮带,设置抑尘装置,用于防止煤尘飞扬;煤的转运处尽量降低落差,各条带式运输机导料槽处设有防尘和喷雾装置;煤场采用全封闭,煤场设有喷淋洒水装置,以保持煤堆表面的湿度,防止煤尘飞扬;运煤系统各栈桥面及转运站均采用水冲洗,转运站煤尘拟采用烧结板除尘器;综合利用时装运干灰采用罐式密闭汽车;运输车辆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或采用符合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项目厂界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各自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周边无地表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工业废水:工业废水设备正常出力按50m3/h设计,新建2座200m3非经常性废水收集池。处理工艺为:工业废水调节池 → 絮凝 → 澄清→气浮→过滤→工业废水清水池,经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控制指标,回用于脱硫系统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等。 生活污水:新建2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5立方米/小时,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符合《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的要求,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夏季用于厂区绿化,冬季用于脱硫系统回用。 含煤废水:新建2套煤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2×5立方米/小时,处理工艺为:含煤废水→沉淀→絮凝→澄清→过滤→回用。处理后的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等。 脱硫废水:采用“低温多效闪蒸浓缩+高温烟气旁路干燥”,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锅炉对空排气、汽轮机、发电机、碎煤机、磨煤机、风机、空压机、泵类等设备噪声及灰渣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为65~110分贝。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优化电厂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订货时,向厂家提出设备噪声控制要求;锅炉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厂房采取建筑隔声处理;严格限制运灰车辆的速度,加强管理,禁止夜间运输,道路两旁设置绿化带。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针对废水、废气、固废等可能影响土壤的污染源,均采取了源头管控、过程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下,通过完善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可快速控制污染。 采取的土壤污染防范措施主要为:优先选用重金属含量低的煤炭作为燃料煤;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对运输车辆实行密闭措施;厂区及灰场采取防渗措施;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脱硝催化剂、变压器废油、废机油、废蓄电池。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本项目灰渣、脱硫石膏优先综合利用,当综合利用不畅时,送本期工程建设的灰场分区碾压堆存。污水生化处理产生的少量污泥经脱水后送灰场分区碾压堆存,生活垃圾送霍尔果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废膜及废弃布袋由厂家回收或送灰场分区堆存。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油和一氧化碳,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报告、安全预评价、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工程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工业废水处理站(含废水池)、脱硫废水零排放车间煤水处理间、煤水处理间、废污水管网、事故油池、危废贮存库等区域设置重点防渗,煤场、灰库、渣仓、尿素车间、脱硫工艺区、灰场等区域设置一般防渗;防止废水或废液下渗污染地下水环境。本项目新建1座25立方米事故油池,容积根据《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DL/T5352-2018),主变区事故油池容许需满足贮存单台变压器最大事故油量的100%设计要求。变压器排油或检修时,所有的油水混合物将渗过卵石层排入事故油池。评价要求事故油池按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防渗能力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K≤10-7厘米/秒的要求。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油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霍尔果斯市2×27MW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霍尔果斯城市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2×27MW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及脱汞装置。本项目总投资约111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709万元,占总投资的8.72%。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