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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6年4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疆星泽腾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建设项目

喀什地区泽普工业园区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星泽腾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3000万元,建设“新疆星泽腾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7335平方米,通过购置2条自动破碎分选线、1台80t双室熔铝炉、4台熔保炉等设备,以变形铝、铸造铝、重熔铝锭等为主要原料,年产6万吨铸造铝合金锭、2万吨铝合金圆铸锭和2万吨铝合金扁铸锭,合计再生铝产能为10万吨/年。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建施工阶段的地基挖掘、建筑材料装卸、搅拌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杜绝规划外土方、材料的占道,定时洒水保持回填土的含水率、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取覆盖等措施,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限制来往、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速、在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废气产生节点较多,废气种类多样,根据废气处理工艺归结主要为三类:①预处理车间废气:废铝预处理过程易产生粉尘,设有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5%,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可以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表13-2中环保绩效A级要求。②熔铸车间废气:熔铸车间设有1套中央集气系统,天然气燃烧、脱漆炉、装炉、熔铝炉(含扒渣)、熔保炉(含扒渣)、炒灰机、冷灰桶、分离机产生的废气统一进入中央集气系统,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氨、HCl、HF、重金属类、二噁英类,经“低氮燃烧+SNCR+急冷+重力沉降室+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要求,氨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其余污染物可以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表13-2中环保绩效A级要求。③危废贮存库废气:本项目建有1座危废贮存库,用来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熔铸车间除尘灰、二次铝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其中氮化铝遇水会产生氨气,经配套设有的1套“二级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氨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熔铸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脱漆、熔炼、铝灰分离工序未能捕集的烟(粉)尘、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类等。由于本项目设备不便于采用密闭罩进行收集,故建设单位在设计和施工时,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 2000-2010)的要求,将集气罩尽可能包围并靠近污染源,将污染物控制在较小的空间内,减小吸气范围,以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并且集气罩的吸气方向尽可能与污染气流的运动方向相一致。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①废铝熔炼采用炉门处自带大尺寸集气罩,熔炼、精炼过程炉门打开时,整个操作全部被集气罩覆盖,烟尘等废气通过集气罩抽到废气处理设施,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②铝灰分离系统上方均设有大尺寸集气罩,回转分离整个进料、出灰过程均在集气罩下方进行,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③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并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有效避免废气的外逸。

通过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的减轻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企业边界氟化物、氯化氢、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可以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表5标准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气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措施可行。

二、水环境、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防渗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经简易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①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BOD5、氨氮、SS、总氮、总磷、动植物油;②地坪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COD、SS、石油类、总砷、总铅、总铬、总镉、总锡;③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排水,主要污染物COD、SS、石油类;④废气治理设施系统废水,主要污染物COD、SS、氟化物、总砷、总铅、总铬、总镉、总锡;⑤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COD、SS、石油类、总砷、总铅、总铬、总镉、总锡。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其余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限值要求后,全部回用至浊环系统补水,不外排。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调节+中和反应+混合反应+斜管沉淀+双层滤料过滤”,设计处理规模5立方米/小时。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包括:危废贮存库、熔铸车间、污水处理站、化学品库、冷却水池、喷淋塔区域、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以及各类传输泵、地沟、检查井等。一般防治区主要包括:原料仓库、预处理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验室等。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办公楼、配电室等。防渗技术要求应做到一般地面硬化。其中危废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进行防渗,其他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进行防渗。同时规范布置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定期检维修;加强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增强污染物吸附阻隔功能。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噪声。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是间歇性的、局部的和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风机、破碎机、铸造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经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厂区北侧和东侧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产生固废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环卫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金属铁、非金属材料(塑料、毛毡、纸板、包装绳等)、金属锌、金属铜、不锈钢、废包装袋、废除尘布袋(预处理车间)、沉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900-218-08)、二次铝灰(31-026-48)、除尘器收集粉尘(熔铸车间)(31-034-48)、废除尘布袋(熔铸车间)(900-041-49)、废活性炭(900-039-49)、污泥(772-006-49)、废过滤材料(900-041-49)、废包装桶(900-041-49)、化验室废物(900-047-49)、废润滑油(900-217-08)、在线监测废液(900-047-49)、废劳保手套及抹布(900-041-49),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贮存库总面积300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包括天然气、98%硫酸、润滑油、液压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以及危险废物中含有的砷、铬重金属等。经判定,项目Q值为0.7387,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事故包括:危险废物储存过程风险事故、废水事故排放、天然气泄漏事故、二次铝灰等遇水反应事故等。

拟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贮存;危险废物运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在生产区域设有可燃气体报警仪;车间设防雷击、防静电接地系统;加强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装置配备事故初级应急监测设施和人员,配备事故初级救护器材和物资;厂区内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一座有效容积300m3事故应急池。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现场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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