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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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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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犁州奎屯市西区供热主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
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及塔城地区乌苏市境内 |
奎屯市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伊犁语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设计最大供热能力360MW,设计压力1.6MPa热水管道,供回水温度110℃/60℃。建设内容为新建双回DN1000供热管网13660m,从乌苏市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出线向东沿黄河路敷设,(管线B-C段)通过顶管穿越、大开挖直埋穿越的方式穿越奎屯河至北京西路,沿北京西路向东敷设至新源街路,再向南敷设至霍尔果斯路,再向东敷设至城西中继站,沿霍尔果斯路向东南方向敷设经轧花厂至南环路,沿南环路敷设通过顶管穿越、直埋穿越、垂直下翻直埋穿越等方式穿越奎阿高速、现状铁路、现状渠至南环路中继站接入奎屯准噶尔热力有限公司。涉河工程断面位于乌苏市、奎屯市奎屯河大桥南侧100m处。城西中继泵站占地面积270㎡,南环路中继泵站496㎡。 |
一、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管道开挖、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并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景观和生态功能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噪声、扬尘及人员活动可能干扰野生动物。 施工期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采取避让与减缓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开野生动物繁殖期(3-7月),采用分段施工、随挖随填方式,避免大面积裸露基底,沟槽内铺设防渗土工布,防止地下水与湿地水连通性破坏。对开挖土方及临时堆土进行苫盖、拦挡。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并妥善保存,用于后期覆土恢复。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教育,如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或巢穴,立即停工并上报主管部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用的湿地,采取生态补偿措施,进行补建和恢复湿地,在毗邻或指定地点进行补偿。 二、水、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主要是穿越河段及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管道工程清管、试压一般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进行分段试压,清管试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采用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或施工场地的降尘。同时应做好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废水排入或溢流到奎屯河,防止含油废水、物料泄漏污染水体。穿越河流段选择避开丰水期进行施工,避开汛期,施工作业面不涉及河流水域。施工期项目区在东干渠附近租用居民房,生活污水拉运处置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运行期排水主要为中继泵站排水,主要有软化水、设备的正、反洗用水,排污等。中继站排水、软化水、设备的正、反洗用水等废水经中继站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回用,沉淀物进行定期清理。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中继站采取分区防渗, 三、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本项目的管线施工期间的扬尘主要来自管沟开挖、回填土及弃土临时堆放、车辆运输散装物料产生的飞散扬尘、车辆来往造成的道路扬尘,将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焊接工序随着管道施工分段进行,焊接烟尘属于流动源且为间歇式排放。采用分段围档作业,施工管道敷设后及时进行管沟填埋,剩余弃土就近压实并洒水;合理安排,避免大风天气施工;运输车辆低速慢行,使用遮盖或密闭车斗,防止遗洒外漏;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围挡;在距居民区较近地段施工时,要避免夜间作业,或依法办理夜间施工手续。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场站各类设备运行噪声小,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管道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废弃焊渣、焊头等,暂存在容器中,待施工期结束后,进行外售。场站建设时产生的包装物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拉运到附近建筑垃圾场。所有固体废物不得在河道附近堆放。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本项目站场设备每年在维护运行和检修过程中,将会更换一定量的废机油。预计站场废机油产生量约0.1t/a,定期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风险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主要为: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柴油,暂存于临时贮存场所,最大贮存量为500kg。 拟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柴油运输、临时贮存、使用的管理;加强对施工机械和柴油发电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柴油的采买和运输及临时贮存的管理;柴油在运输和临时贮存时应进行加盖密封;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地下有管道”的警示牌(明确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加强湿地内管网维护和巡检,避免管网破损污染奎屯河。安装光纤分布式管道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管道渗漏,定位后及时修复。对于穿越保护区的供热管道,包括:泄漏的快速检测和定位技术(如光纤分布式管道监测系统)。针对保护区的专用堵漏和污染物围堵方案(如何防止高温水进入奎屯河)。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联动机制和应急演练计划。修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现异常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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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