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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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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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气东输第一站轮南轻烃厂收球放空气回收工艺改造 |
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境内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轮南轻烃厂清管装置区收球筒排污口至西气东输第一站放空气回收装置分离器气相入口管线1条,管线材质为L415Q PSL2,管径为DN250,设计压力10.0MPa,管线总长度1530m,年回收利用天然气约为60~80×104Nm3。项目总投资281.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7.10%。 |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期检查管线,如发生管线老化,接口断裂,及时更换管线;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服务期满:废弃管线维持现状,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控制车辆速度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作业,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围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管线试压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场地降尘用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降噪,加强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高噪设备集中施工等措施;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主要为管沟回填及场地平整,弃方用于管线周围平整。施工废料首先考虑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轮南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定期检查管线上的阀门及其连接法兰的状况,设置自动感测压力、流量的仪器和能自动感测管道内压降速率的自动紧急截断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