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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1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23日-2025129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洲际生态纺织印染(新疆)有限公司纺织织造与印染整理一体化项目

新疆巴州库尔勒纺织服装配套暨冀疆合作区

洲际生态纺织印染(新疆)有限公司

新疆拓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印染车间(1、2)、厂房(A区、B区、C区)、织造车间1、2数码印花车间(1#、2#)、危险品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棉机织布6900万米(23×104m/d),年产漂白布3亿米(100×104m/d),年产染色布9000万米(30×104m/d),年产印花打底布21000万米(70×104m/d)。项目总投资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113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3.9%。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渣土堆、建筑材料等采取苫盖、洒水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烧毛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烧毛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定型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烘干及定型废气经余热利用、水喷淋、静电除油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印花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负压收集经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染料配料工序产生的染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用负压收集经次氯酸钠+碱液喷淋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生物滤池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主要有:织造车间喷气织机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印染车间及数码印花车间生产装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等。通过巡回吹吸清洁机、提高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的收集效率、废水处理站池体加盖密闭、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进行控制,在采取上述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后,厂界硫化氢、氨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项目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丝光废水经碱回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将高盐染色废水单独脱盐处理低浓度废水进入低浓度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4293-2020)中表2远期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低浓度中水池部分进入回用水系统进行深度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中的水质要求回用,其余部分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高浓度废水进入高浓度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4293-2020)中表2远期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高浓度中水池,部分进入回用水系统进行深度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附录C中的水质要求回用,其余部分通过园区管网进入库尔勒纺织服装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高盐染色废水设置单独脱盐处理装置三效蒸发器,设计规模为3000m3/d高浓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EGBAR厌氧+分离+TEO脱氮+复式碳化+二沉池设计处理规模为6000m3/d;低浓度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池+TEO脱氮+复式SBR+沉淀,设计处理规模为7500m3/d;中水站处理工艺超滤+反渗透,处理规模为7500m3/d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机械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保养、维护、厂区合理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进行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一般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纱线、废布头、不合格品、棉尘等,集中收集后可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石英砂(锰砂)、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可交由厂家回收后集中处理再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定型废油、废过滤膜、矿物油、污水站污泥回收废盐在线监测废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站污泥、盐回收的废盐在未鉴定前,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土壤影响主要为垂直入渗及地面漫流。采取保护措施包括源头控制、过程控制以及跟踪监测,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总平面布置,满足安全、消防、环境保护施工、检修等安全生产要求。原料、固体废物等分类贮存,化学品分类存放,设置应急事故池;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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