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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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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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艾斯米尔锰合金有限公司特种合金冶炼及烧结车间技改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东路100号新疆艾斯米尔锰合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新疆艾斯米尔锰合金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技术改造方案为: 新建精炼炉设备车间、1×6300kVA精炼炉(采用二步法及热装热兑精炼工艺)及配套辅助设施、除尘环保系统、循环及消防水泵房、配料站、皮带廊,对现有冶炼车间进行建筑结构及消防改造;将现有24平方米步进式烧结机更换为48平方米带式烧结机。年产3.5万吨中低碳锰铁合金。 项目总投资6002.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的3.10%。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1.配料输送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全封闭输送廊道,配套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烧结机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逃逸氨及二噁英类,其中颗粒物采用多管除尘+湿电除尘处理,氮氧化物采用SCR脱硝措施处理,二氧化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措施处理,氟化物采用控制原料有害成分即可达标排放;逃逸氨通过采用精准喷氨措施控制其排放浓度,二噁英类通过脱硫与除尘设施协同去除。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气通过1根5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烧结机头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2排放限值;氟化物、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排放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6.1.1限值;3.烧结机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多管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及修改单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4.新增精炼工段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密闭烟罩+负压收集,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5.精炼车间浇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停用,作为矿热炉事故状态下废气排放口予以保留。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1.原辅料无组织粉尘,本项目现有原料库内的原料由地下廊道经皮带给料机输送,至配料站内进行配料,给料、称量、配料过程均采用DCS自动控制,原料库全封闭,并设置洒水抑尘措施;2.物料输送过程无组织粉尘,本项目采用封闭式皮带、斜槽、斗提运输,确保正常生产时各转载、下料口等产尘点保证无可见烟粉尘外溢与撒料;3.生产工艺过程中未收集粉尘,项目各产尘点设在车间内,通过厂房遮挡可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量。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少量设备冷却排污水,依托现有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现有工程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了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加强巡检,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确保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存在物料或废水渗漏至地下水的风险;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同时对土壤开展监测工作;对厂区现阶段无地下水监测井问题,提出规范建设地下水监测井及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的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各种机泵及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烧结机头废气中二噁英类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废气中二噁英类达标排放;定期对厂区开展土壤隐患排查;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分区防渗,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可有效隔绝土壤环境污染的途径。 五、固体废物产生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冶炼渣及脱硫石膏委托奎屯龙之盾商贸有限公司处置;收尘灰作为混合料返回生产线,不外排。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均分类暂存于现有工程已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运营期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将环境风险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建立或依托建立三级防控体系;2.加强煤气储运和使用管理,按规范设置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事故处理系统;3.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