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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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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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柯坪县-乌什县公路(图木舒克-柯坪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44团、50团、51团、53团)、喀什地区巴楚县和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处 |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拟建公路长107.426km(含断链三处,均为长链,①K6+375.12=K6+340②K43+082.03=K42+880③K81+211.81=K81+200,共计248.965m,里程桩号107.177km),总体呈南北走向。公路起点位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唐王城机场南侧,与机场大道终点相接,沿机场大道终点向东后延5km后向北,途经50团东侧、53团西侧(G217)、阿恰勒镇(G3012),在阿恰勒镇向西沿原有S308线北侧布线,终点位于柯坪县。其中改扩建路段约6.299km,利用段1.280km,新建99.847km。路线桩号K0+000~K3+300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7.5m。路线桩号K3+300~K107+177段,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 全线新建桥梁14座,4座大桥、6座中桥、4座小桥,涵洞1091.6m/75道;27处平面交叉,1处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 拟建公路在K3+480~K4+600、K28+720~K31+690、K22+470~K28+020、K31+692~K32+230、K42+980~K45+540、K0+040~K4+440、K6+670~K7+490、K9+630~K28+720、K4+840~K5+060、K32+230~K49+960、K50+100~K51+900、K51+900~K55+350、K61+670~K62+110、K78+880~K107+160等路段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23.18hm2、地方公益林104.07hm2。本项目总投资为112250.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万元,占工程全部投资的0.47%,项目工期24个月。 |
(1)废气: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运输道路、施工现场应定时洒水。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需用篷布苫盖,以防物料飞扬。拌和站采取全封闭车间化生产,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设备以及料仓存料库全封闭,砂石料拌和采用集中站拌方式,拌和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水稳、水泥混凝土拌和站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沥青混凝土拌和站设置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处理工艺为“冷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经净化的烟气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沥青烟和苯并[a]芘出口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拟建公路施工生产区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洒水降尘,不得排入沿线敏感水体。项目自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设置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就近荒漠植被灌溉。营运期服务设施的生活污水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B级标准后用于荒漠、生态林灌溉,夏灌冬储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走路线和行走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督、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在通过沿线人口密度较大的村镇附近设置禁鸣标志,以减少交通噪声扰民问题。经常养护路面,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由于交通量的变化,随着车流量的增大,噪声影响日益严重。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避免设置在沿线第一排,可将居住小区的停车场、商业用房及物业用房等设置在第一排。 (4)固体废物:废弃土石方运送至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处置,废沥青、建筑物的建筑垃圾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沥青烟气净化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及污泥,送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定期对生活垃圾及生化污水处理污泥进行清理送至沿线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公路养护和维修产生的废料筑路废料收集后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5)生态:工程占用耕地、林地,应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给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补偿,并办理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出范围,不得随意直接砍伐林地。特别要保护跨越河流段的河谷林,施工活动应严格按照设计的桥位以及岸线划定范围施工,尽可能避开河谷林草植物生长茂密区。在风沙危害路段,做好路基边坡防护措施并采取高立式栅栏阻沙和草方格沙障固沙。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施工时选择无雨、小风的季节进行,避免扬尘和水土流失。落实路基、边坡防护工程,控制水土流失。 (6)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三次网络公示、两次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的形式。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公众参与方式、程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