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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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处理30万吨氧化铅锌项目 | 喀什地区叶城县 | 新疆龙盛锌业有限公司 |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工业园区喀什龙盛矿业有限公司院内,租用现有闲置空地。项目建设年处理30万t/a氧化铅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回转窑生产线2条,其中(1#Φ3.5×56m,2#Φ4.2×56m)及相应配料系统、出渣系统、产品收集、烟气脱硫等配套装置,原辅材料储存库等。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和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 运营期: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回转窑烟气、窑头窑尾逸散烟气及上料工序粉尘。在生产过程中,回转窑窑内整体处于负压状态,在引风机作用下,含锌窑气从窑尾进入后续的氧化室、U字型表冷管、布袋收尘器处理,经产品收集系统后通过脱硝、脱硫,经过处理后烟气再经过除尘处理后的尾气经由50m排气筒外排;窑头、窑尾逸散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上料口三面密闭,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引风机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次氧化锌装置区采用原料加湿作业;原料在原料仓库堆放,库内设置抑尘系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管网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循环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管网排入叶城县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保养,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 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主要为:重力收尘灰、废布袋、脱硫石膏渣、尾尘灰、废吨袋、废润滑油以及生活垃圾,其中重力收尘灰、尾尘灰返回原料配料系统;废布袋、废塑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脱硫石膏渣、尾渣,待企业试运行时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结果按相应处置,如果鉴别为危险废物,则送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如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外售,鉴别之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垃圾箱收集,由园区统一清运。 5.风险防范措施 (1)采取分区防渗,将次氧化锌装置区、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循环池、事故池、地下管线设为重点防渗区,成品仓库、泥渣仓库等处设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及一般防渗区外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应针对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贮存风险事故防范工作。原料仓库和危废贮存库地面均采用防腐、防渗漏设计,还应该配备其他应急设备,并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2)设置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等报警设施。(3)新建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防止项目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4)为防止循环池渗漏污染地下水,本项目依托项目区周边现有监测井,用于监测地下水水质动态。(5)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