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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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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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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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哈密市中汇矿业有限公司牛毛泉含钛铁矿1600万吨/年选矿厂及尾矿库工程建设项目 |
哈密市伊州区沁城乡 |
哈密市中汇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建设1座选矿厂年处理钛铁矿石1600万t/a,湿式堆存,尾矿库总库容为14500万m3,有效库容12500万m3,设计服务期为30年,尾矿库等别为二等。 本项目尾矿库为傍山型尾矿库,总占地面积为429.4727hm2,设计入库尾矿量约为640万t/a,服务年限30a,总尾矿量19200万t,尾矿库总库容14500万m3,有效库容12500万m3,总坝高75m,设计等级为二等库。 项目尾矿库分四期建设,①初期坝采用三面堆筑,另外一侧利用自然地形进行傍山。初期坝坝体整体分为上坝段(东北侧)、下坝段(西南侧)及右坝段(东南侧),左侧利用自然山体地形,不设坝段;一期坝所围合起来的尺寸为1700m+750m(宽)+1700m;初期坝坝顶标高1230m,坝底最低标高1199m,形成的尾矿库最大总坝高31m,总库容2402.64万m3,为三等库。②二期坝在一期坝的基础上,向尾矿库的上游侧扩大用地面积,其余坝段则在原有坝段的基础上采用分期废石加高坝体14m。即通过此次加高,二期坝下坝段在原有一期坝的基础上采用废石下游法加高14m,二期坝右坝段在原有一期坝的基础上采用废石下游法加高14m,原初期坝的上游坝段将位于二期库的库区范围内被尾矿淹没。③三期坝在二期坝的基础上,各坝段继续采用分期废石加高坝体12m;三期坝最终坝顶标高1256m,最大总坝高57m,总库容9397.28万m3,为三等库,累计服务年限16.71年。④尾矿库四期在1256m标高的基础上,采用上游法加高坝体18m,上游法部分堆积坝综合外坡比1:5.0,尾矿库设计最终坝顶标高1274m,最大总坝高75m,总库容1.45亿m3,为二等库。 尾矿浆与选矿废水一并排入尾矿库,经沉淀后通过浮船将库内选矿废水送至选矿厂,经絮凝沉淀澄清处理后,通过配套泵站将其送至选厂生产用水环节,实现循环使用,降低新鲜水的用量。 |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开雨季施工、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等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 运营期:选矿厂厂区进行绿化,尾矿库坝体外坡及周边种草进行生态恢复,在库区周围设置高度1.5m以上带刺网格栅栏并定期巡查修护,防止库区外野生动物进入。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的治理措施,包括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地面硬化、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2)施工机械燃料废气防治措施,包括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不使用或严格限制车辆尾气超标的施工车辆等。 运营期:矿石在破碎、筛分、干选等工序产生的扬尘。为了有效地控制颗粒物的排放量,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产尘点采取以防为主的方针,从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的扬尘产生,对有组织粉尘排放点采用密闭、安装集气罩及除尘器等措施。粗碎、中细碎、振动筛、高压辊磨、干选等产尘量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并分别配套建设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13根15m高排气筒,分别位于粗破车间、中细破碎车间、筛分车间、高压辊车间等,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项目区不设原矿石堆场,矿石由运输车辆直接运至粗破工序。厂区内各种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等易产生扬尘。选矿厂区物料尽可能选用封闭皮带输送、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压实,定期洒水降尘;降低卸车高度,同时加装喷雾降尘设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1)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2)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委托环卫用吸污车定期清运处置。 运营期:运营期主要废水为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1)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表2规定的A级排放限值后,用于项目区及周边荒漠绿化等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2)选矿废水与尾矿浆一同排入尾矿库。选矿废水经自然澄清后,澄清水经浮船由尾矿库回水管道输送至选矿厂工艺集水池内,经絮凝沉淀澄清处理后,通过配套的泵站将其送至选矿厂生产用水环节,实现循环使用不外排。(3)开展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污染;(4)开展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工作。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采用低噪音、低振动的机具设备,并采取隔音与隔振措施;(2)施工作业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禁令时间规定;(3)对施工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运营期:主要从噪声源、噪声传播途径进行控制,从声保护目标上采取自身防护措施。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1)尾矿集中排入尾矿库堆存;(2)布袋收集粉尘收集至主厂房浮选;(3)工艺回水系统的沉淀渣与尾矿砂一并排入尾矿库堆存处置;(4)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场内,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5)生活垃圾在厂区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六、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废机油等,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选矿废水泄漏、尾矿泄漏、尾矿库渗漏及溃坝等。 (1)尾矿浆输送管道、尾矿库回水管道定期检查壁厚,定期沿线巡检并进行维护。(2)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3)设置1座容积为160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在选矿厂的磨浮车间和精矿车间分别设置有事故池,用于收集和暂存跑冒滴漏的矿浆与事故放矿的矿浆,事故池容积大于单次事故最大设备及设施容积,同时配置潜水渣浆泵或液下泵和设施处理事故矿浆。(4)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