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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5日-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石西油田作业区新湖1井、新湖101井等产能建设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境内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石西油田作业区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拟将探区的4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依托其钻井井场建设4座单井拉油井场;新建400m单井集油管线(Φ73×5.5mm,均位于井场内)、旋流除砂器、气液分离器、高架油罐、CNG处理橇等地面设施;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道路等系统。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公益林及天然牧草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占地影响,占地类型主要为天然牧草地等,本工程占地面积14.44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周边植被较少,对生物量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强化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施工期应建立环境监督制度,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确保遵守国家、地方等相关环境法律法规;施工期应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并使用显著标志加以界定。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不破坏划定范围外的植物;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其对重点地段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特别是对坑塘水面及土壤的影响;

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减少裸地暴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使之尽量恢复原状,将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巡护人员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护人员破坏植被、捕杀动物,禁止乱扔垃圾、破坏和随意踩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的植被;禁止在井场附近取土,避免井场设施破坏、采出液泄漏污染周围环境;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等各种防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对损坏的设施应及时维修,以避免造成更大的水土流失;

加强井场巡查、维护,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安全保护系统,确定是否需要整体更换和局部更换,发现隐患工点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退役期拟采取主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为:按照《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2年3月7日)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油气井退役或报废后,应当在6个月内将打开的油气层和井口封闭,以防止对地下水的影响。环境条件适合的,应当对地表进行复垦或绿化。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气、车辆尾气等。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油气集输采用单井拉油方式,通过加强管理,减少跑冒滴漏,采出液进罐前先油气分离,能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经放喷管线充分燃烧放空,减少轻烃排放量,液下装车(浸没式装车),减少采出液喷溅可有效减少无组织烃类的挥发。井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可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燃气发电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标准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生活污水。管道分段试压,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石西公寓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妥善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水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相关要求回注地层,不外排。项目无新增定源及生活污水。

4)声环境影响及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类型,并在施工中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施工单位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应低速行驶等措施,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除砂器、分离器、CNG处理橇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尽可能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石西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轻。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滤芯。产生的废防渗材料、含油污泥、废润滑油、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石西油田作业区危废贮存场,全部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为人为扰动、车辆行驶和机械施工、各种废弃物污染影响;加强施工期固废管理,施工时必须对固体废物进行严格管理,统一回收和专门处理,不得随意抛撒。

本项目正常运行状态下基本不会对土壤造成污染;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随时间推移不断下渗,在严格执行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情况下,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建设单位制定跟踪监测计划,进行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以采储液形式存在的原油、天然气(伴生气)、危险废物,原油及其伴生气分布在油井、集油管线、生产设备内,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

建设单位应充分执行中国石油、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相关井控管理规定,严格采取井喷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设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监测方案,可将事故风险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评价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标准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环保生产方针、政策、计划和各种规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对施工单位及人员定期进行环保、安全教育,增强职工意识;在施工、选材等环节严守质量关,加强岗前培训,提高操作水平;研究各类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注意在技术措施上的改进和防范,尽可能减少人为的繁琐操作过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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