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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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火烧山油田H2油藏H1166A、H256A注水井更新实施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境内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总投资1386.75万元,环保投资71.96万元。注水更新井2口,新建900米单井注水管线;并配套建设供配电及仪表自动化等系统。项目实施后,新增注水规模2.19万吨/年。 |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土壤扰动、水土流失等。本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油区范围内并呈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动植物的保护,严禁砍伐场地外植被,严禁惊扰、猎杀野生动物;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和方式,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减轻对周边动物及鸟类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制定合理、可行的生态恢复方案,及时对占地区域进行平整,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项目位于卡山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钻井井场四周设置彩钢板围挡,避免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造成不利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防沙治沙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管沟挖、填方作业应尽量做到互补平衡,管沟回填后应予以平整、压实;井场施工前,对井场所处位置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作为后期生态恢复;避免在大风、雨天施工;加强宣传防沙治沙,禁止在沙化土地上砍挖固沙植物。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定时巡查井场;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退役期拟采取主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号)《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等要求,落实退役期井场清理和生态恢复措施。对废弃井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地下截去一定深度的表层套管,井场设备设施全部进行拆除,清除地面硬化、砾石铺垫,清理场地;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柴油发电机产生的烟气、各种施工燃油机械及车辆尾气等。通过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注水是通过管道进行运输,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线试压废水、生活污水。管道分段试压,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五彩湾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水。井下作业废水依托火烧山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项目无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4)声环境影响及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和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定期进行保养维护;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减少夜间使用。本项目钻井最近距离卡山保护区约1.5千米,属于外围保护地带,钻井井场四周设置彩钢板围挡。 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各类机泵、井下作业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1.钻井岩屑:岩屑经不落地系统收集处理后,液相回用,固相进罐集中收集后交岩屑处置公司(新疆盛洁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2.机械设备废油、废弃防渗膜: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3.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管沟及场地平整,无弃方;4.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再利用的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5.施工生活垃圾:清运至火烧山固废堆存场进行卫生填埋。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退役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拆除过程中部分废弃管线、废弃建筑残渣等固体废物。管线外运经清洗后可回收再利用,废弃建筑残渣外运至火烧山固废堆存场填埋处理。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人为扰动、车辆行驶和机械施工、各种废弃物污染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抛洒;施工完毕后采取土地平整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土壤污染环境影响主要来自非正常状况井场套管破损,油类物质下渗以垂直入渗方式进入土壤环境。经预测,其污染也主要限于地表,泄漏点周边区域土壤中盐分含量有所升高,在发生泄漏后,火烧山作业区应按照要求将泄漏点周围区域土壤进行清理并妥善处置。 运营期拟采取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选择耐腐蚀性能好、抗老化性能好、耐热性能好、抗冻性能好的管材;加强井场及管线巡检,避免因“跑、冒、滴、漏”或泄漏事故造成油品进入土壤,发生泄漏事故时应及时清理落地油,受污染的土壤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负责接收、转运和处置,降低对土壤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定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突发环境风险物质,主要是柴油、原油,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 本项目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本项目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纳入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火烧山作业区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井控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制订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加强管线接口的检查工作,防止腐蚀穿孔;定期进行壁厚检测,腐蚀余量低于规定的允许值时,要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