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8日-2025年10月1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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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巴楚钒钛磁铁矿选矿项目(600万吨/年)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境内,行政区划隶属于喀什地区巴楚县恰尔巴格乡管辖,西北距巴楚县城约43km,东北距图木舒克市约38km,西北距小海子水库约21km,东北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49团六连约10km,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8°56′14″,北纬39°31′54″,选矿厂西北距尾矿库约2km,东距采矿场约2km。 |
新疆顺正钒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一座原矿处理规模600万吨/年的选矿厂及尾矿脱水厂,选矿厂原矿来源为瓦吉里塔格钒钛磁铁矿,矿石经加工后,年产铁精矿(TFe品位55.00%)92.28万t,年产钛中矿(TiO2品位34%)43.94万t。选矿厂主要建构筑物主要包括原矿堆棚、旋回破车间、破碎车间、筛分车间、1#原料车间、2#原料车间、3#原料车间、1#细碎车间、2#细碎车间、1#选钛车间、2#选铁车间、选矿综合仓库、机修车间、泵房、地磅房、危险废物暂存间、干排车间、倒班宿舍、食堂、门卫室、采矿修理间、蓄水池、事故应急池、膏体浓密机、消防水池。
尾矿脱水厂位于选厂西北侧,距选矿厂约2km。尾矿脱水厂主要设施包括尾矿脱水车间、细粒尾矿浓缩池、尾矿脱水配电室、事故及回水泵站、事故应急池、回水池、门卫室等。 |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随时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开挖的土方要妥善堆放、压实,防止起尘;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减少物料露天堆放,易起尘物料运输时车辆采用遮盖篷布,散落的物料及时清理,道路尽量依托库区简易道路,控制施工临时道路设置;堆放物料的露天堆场要遮盖;土石方挖掘后,要及时回填;5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对施工场地做好遮掩工作;施工机械、车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并加强检维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石在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扬尘。为了有效地控制颗粒物的排放量,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产尘点采取以防为主的方针,从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的扬尘产生,对有组织粉尘排放点采用密闭、安装集气罩及除尘器等措施。粗碎、中细碎、振动筛和香蕉驰张筛分、高压辊磨等产尘量上方分别安装集气罩,并分别配套建设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共设置4根25m高排气筒,分别位于旋回破车间、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和细碎车间,破碎车间排气筒内径为1m,其余排气筒内径为0.8m。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厂区内各种物料堆场、装卸、车辆运输等易产生扬尘。选矿厂区物料尽可能选用封闭皮带输送,原矿堆场仅在事故状态下使用,正常情况下不使用原矿堆场,原矿直接进入旋回破车间进行卸料,且卸料前先进行洒水,以减少原矿堆存、卸料时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原矿堆场采用半封闭结构,采用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降尘措施,一般天气每班洒水2~3次,大风和特大风天气增加洒水1-2次。1#原料车间采用干雾抑尘装置,且为封闭厂房,2#原料车间和3#原料车间均采用封闭结构,并定时进行洒水降尘;矿石卸车时采取降低作业高度,对装卸矿石进行喷湿洒水,减少卸车过程中的起尘;选矿厂内部道路进行硬化,道路两侧、生活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化以减轻风力的扬尘影响;评价要求矿石运输车辆安装挡板,车顶做好遮盖工作,避免矿石散落及扬尘飘散;运输车辆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加强检维修。 (2)废水 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洗井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区设有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的水用于车辆清洗和施工作业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是SS、CODcr和BOD5。洗井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洗井废水,钻井时不使用化学药剂,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洗井废水主要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居住在已建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内,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绿化,各类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运营期选矿废水产生于选矿过程中,选矿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SS、氨氮等。选矿废水采用自然沉淀处理后通过回收管线管输至选矿厂循环利用,选矿废水的水质可满足厂区内的选矿工艺用水,可实现生产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浴、食堂、卫生间以及洗衣等产生的,属于一般性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氨氮及动植物油等,选矿厂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钻井岩屑。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料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等可分类回收的,集中收集后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混凝土废料等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施工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废布袋、隔油池浮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底泥、选矿厂和尾矿脱水厂各类池体底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尾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在尾矿库中;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巴楚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到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加强废物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且报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源强为80~85分贝。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定期维修、养护;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进入项目区的运输车辆减少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检维修。施工期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磁选机及水泵等。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不会出现扰民现象,不会对周围声环运营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尾矿库建设对植被、野生动物、土地利用类型、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的影响。建设场地进行开挖、填筑和平整,原有植被将被铲除,从而使植被面积有所减少,施工将对地表植被和野生动物造成一定的破坏。土地利用类型将由沙地变为工矿用地,土地利用类型发生变化。项目建设也会使表土层受到破坏、植被将被铲除,造成生物量的减少和地表裸露发生,一定程度上造成水土流失。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合理规划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占地面积和扰动面积,将施工活动和人员活动限制在预先划定的区域内,严禁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建设单位施工前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在项目区厂界设立警示标志,采取围栏、施工红线等措施限定工程占用与扰动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严禁砍伐占地范围外的植被作燃料。做好施工组织规划工作,加强工地管理,控制材料堆放临时占地面积。运营期不新增占地,临时占地范围内的植被正在自然恢复,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人类活动和占地都将减少,野生动物对新环境适应后的活动和分布范围将逐渐恢复。运营期建设单位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员工的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强,项目实施后对野生动物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