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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8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选矿与尾矿库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选矿厂位于阿克陶县阿克陶江西工业园区资源加工片区内;尾矿库位于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居鲁克巴什村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为新建。

主要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203.2万吨/年的选矿厂、1座总库容1290.3万立方米的尾矿库,尾矿库为三等尾矿库服务年限25年。

配套15.48km选矿厂与尾矿库联络道路,伴行地上铺设2根长7.27km尾矿输送管道(一用一备)、17.48km尾矿库回水管道。

本项目原矿为新疆阿克陶县孜洛依北铁矿矿区破碎、筛分、磁选后的中矿石203.2万吨/

本项目选矿工艺为一段磨矿及磁选-二段磨矿及磁选-淘洗磁选-尾矿回收,主要产品为铁精矿138.05万吨/年(品位68.5%

本项目劳动定员178人(其中选矿厂145人,尾矿库33人),年工作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工作制。

本项目总投资为114730.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946.42万元,占总投资的15.64%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加强运输调度管理,充分利用已有道路及建设联络道路,禁止随意开辟施工道路,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地貌;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

运营期:运营期严格控制重矿石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及巡检路线,严禁随意行驶,碾压植被、破坏土壤;选矿厂厂区进行绿化;尾矿库坝体边坡及周边种草进行生态恢复;在尾矿库库区周围设置高度1.5m以上带刺网格栅栏并定期进行巡查维护,防止库区外野生动物进入。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机械尾气,主要采取运输车辆遮盖密闭、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大风天气禁止土方施工等措施。

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选矿厂内中矿库给料系统产生废气,经双帘式软密封挡帘+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高效长袋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140米高排气筒排放。

运营期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中矿库、铁精矿仓、尾矿库及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选矿厂撬装式加油站无组织逸散的非甲烷总烃。中矿库内卸料、堆存扬尘及给料系统未被集气罩收集粉尘通过中矿库密闭、地面硬化及设置远程射雾器等措施控制粉尘逸散;铁精矿仓通过厂房密闭、地面硬化等措施控制粉尘逸散;撬装式加油站内柴油储罐保持高液位储存、呼吸阀下端安装挡板,使用具有自封功能的加油枪等措施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挥发;尾矿库采取分段排矿,减少干滩面积,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粉尘逸散。

3.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综合利用;生活污水采取配备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洗车废水、空气源热泵站循环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空气源热泵站循环排水一同排入尾矿浓缩池,经尾矿浓密机+投加絮凝剂脱水分离,尾矿浓缩分离水全部进入工艺环水池回用于生产,分离后浓度35%的尾矿浆通过底流泵输送至尾矿输送泵站,经隔膜泵加压输送至尾矿库,经尾矿库自然澄清后,澄清水经尾矿库回水泵站由尾矿库回水管道输送至选矿厂工艺环水池回用于生产;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排水进入联合水泵站内热水池,通过冷却塔循环冷却后进入循环水池,回用于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清水池回用,不外排。

拟采取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尾矿库按照规范设计,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I类固废填埋场的污染防治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防渗;其他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规范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4.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控制施工噪声。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后,选矿厂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尾矿库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袋、废过滤器滤芯更换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布袋收集粉尘收集至主厂房磁选;尾矿排入尾矿库堆存;工艺环水池沉淀渣排入尾矿浓缩池浓缩分离;实验室废液、除油过滤器废滤芯、油泥、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定点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6.土壤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土壤影响主要为主厂房内生产设施、尾矿浓缩池、环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临时储存的液态危险废物、撬装式加油站柴油储罐、桶装油库、尾矿输送管道、尾矿库回水管道发生泄漏及尾矿库防渗层发生破裂会污染土壤环境。拟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在尾矿砂输送及尾矿库回水输送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质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的隐患;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项目区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土壤质量监测。

7.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物质为机油、润滑油、柴油、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选矿废水泄漏、尾矿泄漏、尾矿库渗漏及溃坝等。其中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般。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尾矿浆输送管道、尾矿库回水管道定期检查壁厚,定期沿线巡检并进行维护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选矿厂内设置1座容积为135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尾矿输送管道最低点设置1座容积为405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按照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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