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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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阜康市白杨河区域煤矿瓦斯治理二期项目 |
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矿区白杨河区域 |
新疆科林思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10座标准化井场,81口钻井,建设集输管线(管线运行压力≤0.4MPa)25km及其电力配套附属设施,形成煤层气建设产能1.43亿方/年的生产规模。 |
(1)废气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车辆尾气等。通过加强对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使用合格燃料;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煤层气集输、处理过程中阀门、法兰等部位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输气管道及井场输送采用密闭输送,选用可靠性高的设备、密封性能好的阀门,保证各连接部位的密封性,并加强管理,经常检查各密封部位及阀门阀杆处的泄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煤层气集输管路设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压力传感器,对管道内流量、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监测;井场设可燃气体浓度检测系统,密切监视煤层气的泄漏情况等措施。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煤层气排放满足《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24)。经《报告书》预测,各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施工期: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生活污水。完井后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井场钻井使用,施工末期不能循环使用时拉运至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处进行处理;压裂返排液收集至返排液防渗收集池,收集的压裂返排液回用于下一井配置压裂液使用,施工末期压裂返排液不能循环利用时,送入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配备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运营期: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场采气过程中产生的排水。排采水经各井场设置的防渗排采池暂存,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阜康市东部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在采气井施工阶段,应采用成熟有效的止水技术;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并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施工期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进行检查维护;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通过周边村镇时禁止随意鸣笛。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井下作业设备及巡检车辆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措施,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场地平整,无弃方;施工建筑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委托建筑垃圾清运单位和城市卫生部门按照当地有关要求进行清运;钻井泥浆及岩屑经标准化井场不落地达标处理技术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相进入废水收集罐,用于钻井液配制;分离出的岩屑暂存于防渗暂存池,通过脱水固化并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后用于铺垫井场、矿区内部道路;废振动筛由施工单位更换清洗后收集,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防渗膜拆除后由施工单位收集,交由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由各标准化井场施工场地设置临时贮存库(可移动撬装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密闭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至阜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机油及废机油桶。采气井设备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通过密闭收集并暂存于八区一号集气增压站已建成的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内,在项目区范围内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钻井过程中应该严格控制钻井作业面积,减少工程占地及建设的影响范围;严格控制施工用地面积及施工作业带范围,控制车辆及人员活动范围;不得随意碾压、破坏区域内地表砾幕、固沙植被等;施工结束后,对井场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平整,以便后期自然恢复。 运营期:运营期应定期对井场及管道进行巡查,管道的日常巡线检查过程中,应将管道上覆土土壤中会对管道构成破坏的深根系植被及时清理,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随意开设巡检道路,防止因人为扰动而加剧项目区沙化程度对临时占地区域恢复植被进行管理抚育工作。 服役期满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采气井报废或退役后,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等相关要求采取完善的封井工程措施;对完成采气的废弃井,采取先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清理场地,清除各种固体废物;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气井废弃后,对于符合当地交通运输等规划的进场道路继续留用,对当地交通和生产无用的道路,应及时复垦或恢复林草种植,改善生态环境。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