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2025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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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彩花沟含铜黄铁矿选矿厂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
吐鲁番雪银金属矿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胜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设计新增60万吨/年的原矿处理能力,技改完成后,选矿厂产能达到120万吨/年,日处理原矿能力达到4800吨/天,年工作时间250天。扩建工程采用铜锌混选、铜锌粗精矿再磨进入铜锌分离、分离尾矿进行锌硫分离、锌硫分离尾矿和铜锌分离尾矿合并后选硫、选硫尾矿采用先常温浮选、精矿再浮选、最终得到钨精矿的工艺流程,并将原有溢流型球磨机MQY4300、溢流型球磨机MQY3200替换为一台溢流型球磨机MQY3861,此次技改新增了钨精矿生产工段,已有建构筑物利旧。产品方案:铜精矿13500t/a、锌精矿3900t/a、硫精矿89580t/a、钨精矿1140t/a。铜精矿Cu品位18.00%,锌精矿Zn品位40.00%,硫精矿S品位45.00%,钨精矿WO3品位57.00%。本项目总投资265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21%。 |
一、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 (1)管理: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生态影响防护和恢复应按照“避免→消减→补偿”的顺序,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运营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以实现“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目标;禁止作业职工在项目区内组织野营、烧烤聚餐、采挖药材、捕捉动物等活动。 (2)占地:车辆应在规划道路上行驶,停放在固定区域;原矿堆场底部硬化,矿石分层堆放,设置固定卸料点。 (3)植物:保护项目区未利用区域与周边区域的原生植被,办公生活区与外围合理规划绿化带,种植抗风、抗旱的植物美化环境。 (4)动物:项目区的沉淀池、事故池、堆场等周围应设置坚固的围栏,防止野生动物饮用或坠入;输电线路应架空敷设,供配电设施周围设置坚固的围栏,防止野生动物发生触电事故;办公生活区室外生活垃圾收集池应采用密闭式装置,防止野生动物以生活垃圾为食;保护误入项目区的野生动物,以不伤害的方式驱赶出项目区,若在项目区内发现病弱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保护区管理单位和野生动物救助组织,不得私自处理。 二、拟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维持已有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原矿卸载区域设置移动式洒水降尘装置;做好运输车辆管理和路面清洁;选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加强维护和保养;加强厂区绿化。 三、拟采取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驻地依托已建选矿厂办公生活区,施工人员正式入驻前,在生活区内完成20立方米/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该装置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运营期:源头防控: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柴油库房、机修车间、药剂制备及储存厂房和危险废物贮存点;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循环水池、废水事故池、生活污水处理站、矿石堆场、浓缩池、食堂;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宿舍、矿区道路、工业场地等,进行地面硬化;除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防渗外,其他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防渗。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埋深大于270米,未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应定期做好厂内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处置。 四、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疏导施工车辆。 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企业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对车辆司机进行环保培训和管理;回水泵房进行封闭。 五、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废物用于场地填方、道路建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负责清运填埋处理。 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尾矿经管道输送至尾矿库堆存;废布袋收集至库房内分类堆放,定期返回药剂厂家;布袋除尘器收尘成分与原矿石一致,定期清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艺;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至尾矿库堆存;生活污水处理站底泥委托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每半年人工清除一次;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办公生活区垃圾储存设施内,委托库米什镇英博斯坦村负责清运填埋处理。 六、拟采取的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加强施工机械、车辆检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运营期:源头控制,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处置项目污染物,避免进入项目区土壤污染环境;过程防控,采取分区防渗,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档案;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七、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柴油和废机油)。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现有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维持现有防护设施和消防器材有效;设立专人进行巡视、检查工作;加强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实施规范核查;加强危险废物贮存点巡检,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保持现有防渗措施和标志不被破坏;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确保危险废物贮存点的正常运行;制定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并实施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工程环境风险可控。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