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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25年7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18日-2025724(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面料基地项目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Ke-16-1地块

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阳森双碳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织布车间、印染车间、棉纱仓库、坯布仓库、成品仓库、染化料库、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水处理中心、综合楼、员工食堂、门房及消控室等厂房、车间、库房及其他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99767平方米。购置织布印染设备,建设288台高速数智化织机生产线,3条数字化印染生产线等,建成后形成年产3577万米坯布,年产3500万米优质新疆棉纯纺及棉/粘胶混纺面料产品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54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36%。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等,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加强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渣土堆、建筑材料等采取苫盖、洒水等,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烧毛工序选用天然气为燃料,烧毛前磨毛工序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烧毛废气经“水喷淋”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定型工序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定型废气经“喷淋洗涤、热回收交换、静电回收”处理后与拉幅废气一同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拉幅工序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拉幅废气经“喷淋洗涤、热回收交换、静电回收”处理后与定型废气一同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焙烘、印花工序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焙烘、印花废气经“水喷淋+冷凝器+塔式蜂窝静电+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采用加盖处理,废气经“负压收集+生物除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4),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磨毛废气、拉幅机未收集废气、定型机未收集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废气等。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有:选用与烧毛机、定型机、磨毛机、印花机等配套的集气装置,保证集气装置与生产设备密封性好,匹配率高,以保证较高的集气效率;产臭单元封闭,并加强厂区绿化;物料及废液储存的包装桶等密封储存等;织布车间采用密闭措施,织布工序设备均配套除尘设施;印染车间磨毛产尘点配备配备布袋除尘器,抑制无组织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改扩建标准的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主要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等。其中,生产废水有退煮漂洗废水150立方米/天,显色还原废水650立方米/天和低浓度废水1700立方米/天三类。通过“分质预处理-水解酸化-UASB/AO-臭氧氧化的纺织印染废水综合处理工艺”(简称“物化+分质生化+深度氧化组合工艺”)处理,其中,①预处理工艺:退煮漂洗废水采用“混凝气浮+电化学氧化预处理工艺”;显色还原废水/低浓度废水预处理采用“格栅过滤-调节池均质”处理;②生物处理工艺:采用“分质水解酸化-AO工艺”处理;③深度处理工艺:采用“二沉池-混凝沉淀池-臭氧接触氧化工艺(处理高浓废水)”处理;④污泥处理工艺:采用“高压板框压滤脱水工艺(含水率≤65%)”处理。出水满足《印染废水排放标准(试行)》(DB65 4293-2020)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的部分出水经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表1的回用水水质指标,同时对照《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71-2020)中6.6.2及附录C中的水质要求。根据回用水的不同用途,采取最高水质标准要求后回用于生产各工段。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机械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且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水泵等。据《报告书》预测,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保养、维护、厂区合理绿化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合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布料、残次品、普通废外包装材料、磨毛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化处理环节中产生的污泥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危险废物为染料、助剂内包装(HW49),拉幅、定型、焙烘废油(HW08),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和废树脂(HW13),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间,最终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

5、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土壤影响主要为垂直入渗及地面漫流。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整体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设计规范进行总平面布置等,满足安全、消防、环境保护施工、检修等安全生产的要求。在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原料库房、成品库房加强管理,避免火灾造成烟尘污染。原料、固废、危废等分类贮存,化学品分类存放,设置应急事故池;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开展应急演练等。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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