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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63日-20256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疆鄯善抽水蓄能电 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

华电瀚海吐鲁番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抽水蓄能项目,上水库位于二塘沟水库上游河道左岸山顶宽缓沟道,下水库位于二塘沟主河道,上、下水库均为抽水蓄能专用水库,工程建成后将承担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装机容量1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装设4台单机容量350MW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7.5亿kW·h。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永久补水系统等建筑物组成。

1.水文情势及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施工用水、初期蓄水及运行期补水均取自二塘沟,取、补水时段为59月,用水指标通过转让鄯善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节余出的水量或休耕置换方式获取,不从二塘沟新增取水量。施工期年最大取水量占补水工程取水口断面天然径流量的2.7%,初期蓄水期年取水量最大占比13.1%,运行期年取水量占比3.3%;施工期、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补水工程取水口断面生态流量按510月不少于0.77m3/s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30%)、11月~次年4月不少于0.26m3/s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保障。施工期(含初期蓄水期)57月采用泄洪洞(旁通过流洞)、8月~次年4月采用生态放水管、运行期采用泄洪洞(旁通过流洞)保障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并在下水库补水工程取水口上游200m泄洪洞(旁通过流洞)出口下游各设置一套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上库施工区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作搅拌站地面及搅拌仓的清洗用水,机修含油废水、隧洞排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采用隔油沉淀池、自然沉淀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荒漠植被浇灌或洒水降尘;下库施工区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合并经高效污水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砂石料加工系统自身,机修废水、隧洞排水和生活污水分别采用隔油沉淀池、高效沉淀+过滤工艺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支洞口、隧洞等施工作业面降尘洒水,各施工用水点补充水源,以及出山口以下周边荒漠植被浇灌或洒水降尘等,均不外排,不会对二塘沟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工程下库拦河坝、放空洞检修路(长约0.5km)、部分通风兼安全洞(约780m)、泄洪洞(旁通过流洞)(约640m)、放空洞(约520m)和对外路(隧洞2.53km+明线0.99km位于二塘沟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上述设施均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违背水源地保护区相关保护要求;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外运至出山口以下综合利用;施工期(含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用水通过休耕置换、高效节水改造实现,不新增取水,不会对二塘沟水库水源地水质和水量产生影响。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工程上水库采用全库盆防渗,下水库无深切临谷和大型构造破碎带通往库外,库盆地形封闭条件好,对区域地下水位基本无影响。

3.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陆生生态

工程占地将改变区域用地格局,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造成生物量损失;占用部分动物栖息生境。

拟采取的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边界,禁止随意占压土地;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对生态扰动区域进行拆除、清理、平整,结合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开展生态恢复和景观提升工程。工程施工期间,加强宣传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道路沿线设置野生动物保护标志牌和减速标志;在业主营地设立临时的重点保护动物救护点。

2)水生生态

施工期围堰及坝体施工扰动产生的悬浮物会造成局部鱼类生境受到影响;拦河筑坝一定程度阻隔河段上下游鱼类基因交流、压缩鱼类生境;工程运行后59月补水工程取水口以下河段水量减小,一定程度上压缩了鱼类生境,造成鱼类资源量有所降低。

拟采取的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为: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废污水处理措施及管理,禁止废污水排入河道;保障下水库补水工程取水口断面生态流量;将鄯善抽水蓄能电站拦沙坝上游约1.5km以上干支流河段划为鱼类栖息地保护水域,实施网捕过坝过鱼,补水工程取水口布设拦鱼设施,在当地政府协调主导下对二塘沟水库坝下3km河段开展河道生境修复,开展吐鲁番鳜增殖放流等相关科学研究,远期开展吐鲁番鳜增殖放流;开展水生生态及鱼类的监测与调查,定期开展工程影响及保护效果的评估,对保护与减缓措施进行相应补充与改善。

4.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炸药爆破粉尘、砂石料加工系统和混凝土拌和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沥青混凝土拌和系统沥青烟等;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工艺及设备;在开挖和填筑较集中的工程区、转存料场、弃渣场等多粉尘作业面定期洒水;加强道路路面养护,控制车速,多尘物料运输时采取密闭、加湿或苫盖等措施,路面定期洒水;砂石料加工区域和混凝土拌和区域定期洒水,料仓(骨料)采取封闭式措施,物料筒仓仓顶配套设置仓顶除尘器,净化后的气体由除尘器排气口排放;沥青烟通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工程区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5.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声环境影响源主要来自施工爆破、车辆运输、砂石料加工、混凝土拌和等,在采取选用低噪设备、施工人员佩戴降噪设备、经常检查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要求。

6.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鄯善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处理。施工期和运行期废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分别暂存于下库机械修配厂、厂房内新建的危废贮存间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7.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土壤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活动,永久占地从根本上改变了地表覆盖物的类型和性质,改变了表层土壤的结构和物理性质;临时占地施工活动使原有表层土壤结构破坏,施工结束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后,临时占地区域的地表会逐渐恢复,土壤结构和功能可以逐步得到恢复。上、下水库区及坝址区均采取了防渗措施,电站蓄水后库区周边土壤不会盐化,对土壤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期废污水事故排放风险,炸药和油料储运风险,地下厂房和主变漏油风险,库区高盐水排放风险,水资源置换不到位、下游超用水引起的流域生态环境风险。按照“三同时”原则,在各施工生产设施开始施工前,按照环评提出的要求修建废污水处理设施;保证各废污水处理主要设施处于一用一备状态;对外路和上下库连接路明线段强化桥梁护栏,设置桥面径流导排收集系统及事故池,设置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加强废污水处理系统的巡视和水质监控。加强各施工队伍的环境风险意识宣传教育,并与运输油料、炸药的承包方签订事故责任合同,确保运输风险减缓措施得到落实;油库周围修建截油沟,并修建事故应急池,油料运输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储油罐。中间油罐室内采用下沉式设计,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建立报警系统,与监控设施联网;厂房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定期监测上、下水库库区水体矿化度;需对库区水体进行放空时,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和公众,关闭二塘沟水库水源地取水口阀门,对水源地供水区居民进行经济补偿。严格控制流域社会经济用水总量,将灌区用水控制于“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范围内;对流域灌区和水源地引水进行总量控制,严格杜绝超引水。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119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5227日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2025228日、36日在吐鲁番日报进行了两次公示;2025227-312日鄯善县连木沁镇、吐峪沟乡和高昌区胜金乡政府公示栏张贴了关于本项目的公告;2025313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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