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金建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35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 |
新疆金建电力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厂址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的能源化工产业园地块,项目区北侧80米为崇光220千伏变电站,东侧和西侧均为园区规划未利用地,南侧为园区净水库。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2台35万千瓦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2台35万千瓦2×350兆瓦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配套2×1163吨/小时超临界参数变压燃煤直流锅炉。主要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除灰渣系统等。3.储运设施:原料运输、原料贮存、灰渣运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34.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946.30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4.59%。 |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 ⑴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氨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7%;除尘采用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93%,考虑脱硫系统及预留湿式电除尘5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96%;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脱硝效率≥85%。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 ⑵电厂煤仓间、转运站、碎煤机房拟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参照执行《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标准。 ⑶灰库、石灰石筒仓:设置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4)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防渗污水池,定期清运。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1)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规模为60立方米/小时。厂区工业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2)生活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3)煤水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采用沉淀、絮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4)脱硫废水:新建1套处理规模为15立方米/小时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回用至湿式除渣系统。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工业废水处理间废水池、脱硫废水处理站、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主变事故油池、危废暂存库、柴油储罐区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主厂房、脱硫装置区、煤场、灰库、渣仓、煤仓间、煤水处理间、材料库、检修间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房、道路等做地面硬化处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危废库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汞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库,做好防渗措施。针对各类废(污)水的性质和产生途径,设置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对各类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于可能因泄漏造成地表漫流的污水管道,要求各类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材料,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污染物外泄污染土壤;在运行过程中强化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减少因烟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的超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巡查,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当利用不畅时,送综合利用单位贮存。废滤膜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或送灰场分区堆存。(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脱硝废催化剂等,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和轻柴油。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全厂地面、路面均需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污水管道、事故油池、事故废水池、工业废水处理间废水池、脱硫废水处理站、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池、危废暂存库、柴油储罐区等区域均设置防渗措施;事故油池按重点防渗区的要求进行防渗处理,防渗能力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Mb≥6米,K≤10-7厘米/秒的要求。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变压器油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