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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1日-2025527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采油二厂伴生气外输管线隐患治理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新建12-9计转站伴生气管道10.51千米,12-13计转站伴生气管道4.53千米。2.公辅工程: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防腐等项目建成后伴生气外输管道输气2.5万方/天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自然植被的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气田道路;管沟施工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2)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管线等。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联合站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正常工况下,通过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良好合格的防渗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泄漏风险。同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定期做好阀门、管线等巡检;利用油田区域内现有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现有管线吹扫废渣收集后直接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由库车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填埋处置。运营期:清管废渣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水平,加强检验手段,并对其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检查管线上的阀门及其连接法兰的状况,防止泄漏发生。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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