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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521日-20255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

采油三厂TP-7片区集输站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在TP-7计量间内扩建油气分离设备主要为2台三相分离器(2000m3/d)、2台离心泵(50m3/h)、天然气除油器1台(40000m3/d)、火炬1座(带自动点火)、1座火炬分液罐;在TP-7计量间内新建就地分水设备主要为玻璃钢净化水罐1座(200m3)、除油器1台(1000m3/d)、1台离心泵(50m3/h)、1台加药装置、1座污水污油缓冲罐(含1套污油泵)和碱液罐等;③新建集气管线1.21km,集油管线1.27km,以及配套的自控仪表、通信、电气、消防、结构、防腐等辅助设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站场、井场、管线等;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退役期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管线维持现状,避免因开挖管线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气,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2.其他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使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管道试压废水试压结束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废料及时清运,送至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

运营期采出水经TP-7计量间新建采出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注水管网回注地层,不外排;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危险废物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全处置;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退役期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质量管理,避免出现封井不严等非正常工况的烃类泄漏;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管线吹扫过程中会产生的少量废水集中收集后送至三号联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不外排;地面设施拆除、清理等工作中会产生废弃建筑残渣,应集中清理收集。废弃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3.环境风险影响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本次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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