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源县厦峤实业有限公司新疆新源县塔尔塔夏铁矿采矿项目 |
新疆塔尔塔夏铁矿矿区位于新源县92°方位直线距离60km处,行政区划属新源县那拉提镇管辖 |
新源县厦峤实业有限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矿区面积1.556km2,矿山开采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合计30万t/a,其中I采区(Ⅰ、Ⅱ、Ⅲ、Ⅶ号矿体)生产规模11万t/a,Ⅱ采区(Ⅳ、Ⅴ、Ⅵ号矿体)生产规模19万t/a。项目总投资204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占工程总投资比例2.54%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井下爆破:爆破过程的主要污染物包含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爆破后粉尘采用湿式降尘,然后通过通风机排出。井下采用湿式凿岩;采取凿岩湿式防尘技术,对产生粉尘的作业面采用喷雾洒水;主要运输巷道,经常洒水;严格实行班末定时爆破制度,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减少爆破次数和炸药使用量;爆破后需要经过通风,经气体检测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再次进入采场作业;地下装矿时喷雾洒水等。干选生产线:破碎、筛分废气经密闭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后由15m排气筒(DA001、DA002)进行排放。 废石堆场扬尘:分区堆放、定期喷雾洒水,同时废石堆场实施多台阶分层压实等措施抑尘。抛废后矿石堆场、干选废石堆场:设置2座全封闭式堆场,同时在物料装卸过程中采用洒水降尘。充填站废气:本项目充填站设备全部位于密闭式车间内,搅拌过程采用密闭、湿式搅拌,产生的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装卸扬尘:降低物料装卸高度并洒水降尘、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物料采装、运输作业等措施抑尘。运输扬尘:采用道路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车厢篷布遮盖等措施抑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冲洗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混凝土的养护采用草帘喷洒浸湿方式养护,养护过程基本不产生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先排入防渗化粪池,待项目生产区建设投入施工阶段,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直接排入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运营期:井下涌水在井下水仓收集后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泵送至地面清水池,用于湿式凿岩、充填站生产用水和生产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区30m3/d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矿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至那拉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用作矿山内部道路的铺路材料。废石需要临时堆存至废石堆场暂存,运营期全部用于井下充填。运行期:矿区设生活带盖生活垃圾收集箱,定期运至那拉提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山生产期产生废石不出坑,直接用于井下充填。干选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拉运至充填站,用于井下充填。废矿物油暂存于20m2危废贮存库(4m×5m,设置在机修车间旁),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扰动范围;严格划定车辆行驶路线,禁止乱碾乱轧;严格规定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野生植物生存环境的踩踏破坏;施工结束后,临时用地及时采取平整压实措施,恢复原地貌。运营期:开展临时占地生态恢复措施后,区域植被逐渐恢复。矿区退役后,矿区内各工业设施拆除,进行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恢复为天然牧草地和林地。项目闭矿后,对削坡回填区域进行削坡、回填、平整、覆土、绿化及管护,恢复为乔木林地和天然牧草地。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