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0日-2025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木垒奥依托朗格、木垒奥依托朗格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本项目位于木垒县东北163km处,行政区划隶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管辖。 |
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黑走马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木垒奥依托朗格、木垒奥依托朗格区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包括西部1号子火区、中部2号子火区、东部3号子火区、采坑及矸石堆高温区,总治理面积为292153m2。 西部1号子火区和东部3号子火区采用注水注浆为主的综合灭火方法;中部2号子火区采用削坡降阶的治理方法;采坑边坡采用削坡降阶及覆盖的治理方法;地面矸石堆高温区采用地表注水降温、适当剥离和覆盖的治理方法。 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年,总投资585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万元,占总投资8.49%。 |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治理过程中的占地影响、施工时对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等。 (2)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利用原有道路作为施工主便道,把对施工环境的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做好施工规划,减少临时占地和重复施工,尽量做到小范围内的土方平衡,减少土方的堆放时间,施工取土时采取平行作业,边开挖、边平整,计划取土;合理布局施工总图,分片区施工;施工期间要求文明施工。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为生活污水和车辆车轮冲洗废水, (2)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为: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治理区洒水降尘;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 3.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治理区剥离、钻孔、爆破、覆盖黄土、取土场开挖、装卸、运输等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 (2)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遮盖、控制车速等抑尘措施;施工车辆确保正常运行;大风天气禁止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 场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4.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2)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尽量缩短施工工期;施工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时间和程度。 5.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剥离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机械设备及汽车维修保养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其他危险废物等。 (2)主要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治理区剥离产生的土石方内排于采坑;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撬装式一体化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木垒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炸药、雷管等爆炸物不在项目区储存,穿孔、爆破工作由建设单位委托当地民爆公司负责。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柴油发电机油箱中的柴油泄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故障等。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为: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机械;设置事故池,避免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外排;施工阶段严格遵守设计确定的施工方式及方法,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施工范围边界设置显著的警示牌;建立健全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加强危险源的日常管理;抓好信息反馈,及时整改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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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