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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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昌吉州东三县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S239公路改扩建燃气管道迁改项目 |
吉木萨尔县 |
新疆恒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工程共涉及6处管线改建,新建管径为D219、D323.9天然气输气管道5.29km,拆除管径为D323.9天然气输气管道5.01km。 |
(1)废气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车辆尾气。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避免在大风季节进行大量土石方作业,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抑尘等措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清管试压废水和设备车辆冲洗水。清管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用水;设备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工艺;采用先进的监控手段,管线敷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对管线进行防腐等保护措施,防止天然气泄漏;穿越湿地公园段采用压重块形式进行水工保护;线路管道外壁采用防腐/保温层加阴极保护的。 (3)噪声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采取消声降噪减震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本工程在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废料、拆除的废弃管道和施工弃土弃渣。施工废料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相关单位拉运处置。施工土方用于回填和场地平整。拆除后的天然气管道暂运至管线起点附近东三县天然气输配调控中心,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外售至废品回收机构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土壤扰动及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用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形式,严格控制管线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作业带控制在10米内;在湿地公园、林带及农田等区域施工时,建设隔离防护网,并设置警示标牌,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林地非法砍伐、采摘和捕猎;施工应避开农作物的生长和收获期;按照“等质等量”原则对耕地、水浇地等采取表土剥离及堆放、表土回覆、土地平整、土壤培肥、土地翻耕等复垦措施;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减少挖填作业量;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不得随意取弃土,对临时堆土布设防尘网苫盖防护措施;管沟分层开挖、分层回填;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在道路边、管线附近区,设置警示牌;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应尽量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回填;加强对管线的管理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 |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