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4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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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且末县瑞吾尔矿业有限公司新疆且末县喀帕金矿 采选工程项目(500t/d选矿厂及尾矿库建设项目) |
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城西南209°方向 |
且末县瑞吾尔矿业有限公司 |
新疆玖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1218hm2(301.83亩),其中选矿厂工业场地面积为3.1373hm2(47.06亩),尾矿库16.9845hm2(254.77亩)。项目土地类型:裸岩石砾地、沙地,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用地现状为未利用土地。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原矿仓、破碎筛分厂房、磨选厂房、选矿厂房、尾矿库、生活办公区等。本项目尾矿库和选矿厂总投资12921.02万元,由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1597.5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2.36%。 新建一座选矿厂处理金矿原矿500t/d。尾矿库为露天废弃采坑凹陷坑体尾矿库,尾矿库总库容197.58万m3,一期库容76.38万m3,服务年限9.04年;二期库容121.19万m3,服务年限13.19年;总服务年限为22.23年。一期建设至2388.0m标高,2388.0m以上部分作为二期实施。年运营60d时:品位5000g/t的重选金精矿0.5t/d(30t/a);品位210g/t浮选金精矿1.72t/d(103.2t/a);年运营200d时:品位5000g/t的重选金精矿0.5t/d(100t/a);品位210g/t浮选金精矿1.72t/d(344t/a)。 |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采矿生活区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影响 施工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设置标识牌,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采矿区防渗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影响 分利用区域内地形地貌、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面积;减少挖方、填方量。施工期避开雨雪及大风天气,减少区域水土流失。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干扰,但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无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单位。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运输作业时产生的粉尘,场场堆放产生的扬尘及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有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磨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装卸运输作业通过降低卸载高度、运输道路采用碎石铺设并定期洒水压实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通过减少物料转运次数和转运落差高度、采用封闭输送廊道、安装滤筒袋式除尘器等措施减少破碎、筛分、磨选环节粉尘;粉矿仓仓顶和精矿库库顶呼吸口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采取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清扫和维护、限制运输车辆载重和速度、清洗车辆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通过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等措施减少燃油设备和车辆废气影响。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和场周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和废油桶、废包装袋、废药剂、实验室废液等,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本项目尾矿经浓密机浓缩压滤后堆存于尾矿库,尾矿库场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第Ⅰ类场的选址要求和技术要求。选矿厂各除尘器收集除尘灰作为物料返回工艺流程,回用于选矿生产工艺,不外排;除尘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收综合利用;生产回水池底泥定期清理,送至尾矿库堆存因此,本项目生化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定期送垃圾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拉运至运往采矿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所有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选矿作业过程,项目高噪声均布置在厂房内,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厂房隔音降噪,减震垫减震,再经过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后,选矿厂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