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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2

新疆德智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油田四废环保处理扩建项目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塔里木盆地塔河油田

新疆德智信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寰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新建三台热解炉(其中一台已建成),主要处理含油污泥,单台年处理规模为2万t/a,本次扩建项目年处理含油污泥6万t,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处理含油污泥8万t。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占总投资的45.5%。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所带来的扬尘;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临时弃土堆放、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有:设置施工标牌、运输车辆采取防护措施,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大风天禁止施工,粉状材料封闭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覆盖措施,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减少车辆尾气排放。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热解炉废气及无组织废气。热解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OX、SO2、颗粒物以及非甲烷总烃,热解装置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燃烧后废气经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暂存过程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取加设遮阳/遮雨顶棚等措施;罐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采取浸没式装卸、呼吸阀挡板等措施;原料预处理过程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采取洒水、顶部遮盖等措施;还原土暂存过程产生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

二、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SBR反应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分离污水及热解冷却系统排水。分离污水回用于生产,与高含固落地油掺混,满足入炉含水率要求。热解冷却系统排水部分用于厂区还原土堆存洒水抑尘,部分回用于生产。

三、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时间较短、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热解炉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热解炉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或厂房内,室内隔声;风机等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定点清倒,委托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降分离污泥、还原土、预处理工段筛分废物、废吨袋及废油桶及废机油。底泥送至污泥储存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还原土暂存于厂区现有还原土暂存场,还原土经检测满足《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8-2017)、《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相关要求后,用作油田作业区内岩土工程材料(建设路基、堤坝)及井场铺垫;预处理工段筛分废物送至热解炉进行热解;废吨袋及废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

选址、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工艺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生产管理防范措施、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储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爆炸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严防污染事故发生,定期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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