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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3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7日-20253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车尔臣河输水工程(一期)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若羌县

水利发展投资(若羌)有限公司

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任务向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供水2000万m3/年,实现若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同时,构建若羌县东西向输水通道,连接起车尔臣河、塔什萨依河、瓦石峡河、若羌河,建立若羌县“四纵一横、东西调配、蓄引结合、库河联动”的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和调度。

工程引水枢纽引水渠道(包括矩形渠道、矩形渡槽沉沙调节池输水管道末端事故调蓄池组成,总长约166公里。引水枢纽处于且末县境内五苇场下游车尔臣河主河道,设计引水流量3.75m³/s工程总工期13个月。工程总投资12.47亿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581.93万元

1、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设计水平年2035年工程实施后,P=50%来水频率下,工程引水断面下泄水量台特玛湖入湖水量满足规划环评拟定的车尔臣河生态水量下泄要求。引水枢纽闸前形成壅水区,流速减缓,水面变宽。工程引水时段可满足规划环评提出的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工程引水枢纽设置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和引水量计量设施,避免超引水;施工期和运行期生产生活废污水处理综合利用或回用

2、地下水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加强输水系统巡查管护,一旦发现跑漏、漏水现象及时维修,避免大量渗漏引发周边区域盐渍化。加强引水枢纽下游河岸林草区河流两岸地下水位长期观测,如出现大面积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现象,应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维持区域地下水位。

3、生态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取植草方格、砾石压盖、洒水和植被恢复等措施,防治新增水土流失,禁止机械车辆随意碾压破坏非占地区植被,加强施工期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保护动物。在工程引水枢纽引水闸前修建电赶拦鱼设施,并开展塔里木裂腹鱼增殖放流,鱼类繁殖期可通过适时开启泄洪闸或冲沙闸保障河流连通性。

4、环境空气与声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应对施工区、施工道路和施工作业面定期洒水降尘,加强道路和设备机械维护保养。

5、固体废物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周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贮存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超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迹地恢复整治措施,促进地表结皮、砾幕恢复。

7、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应加快实施且末县水网建设规划》提出的“车尔臣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该项目验收评估工作,以该项目作为2035年前本工程引水的前提,在该节水项目未建设运行时,本工程不得进行引水,避免引发生态风险。

8、受水区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受水区应严格入园企业环境准入审批,严格落实清洁生产要求,提升用水水平和效率,不得随意浪费外调水资源;严格落实污水资源化利用要求,减少新鲜水利用量,并确保“增水不增污”。本工程引水量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应匹配,杜绝引水后不能及时处理达标利用造成环境污染。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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