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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3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25日-20254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至砂梁西铁矿公路工程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境内

若羌县交通运输局

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若羌县G315线K1537+334处,由北向南利用既有高速与铁路桥梁下穿后于K6+800处与砂梁西铁矿矿区道路(砂砾路)共线,至K8+500处向西转弯,前后与矿区道路均为Y型交叉,路线改为由东向西方向,沿规划的环城路线布线,终点K33+142.593与若羌县新材料产业园至G315线规划公路K7+150T型交叉,项目区终点不在园区范围内,距离产业园区2.2km,正线全长33.143千米。

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其中K0+000- K0+472.727段受既有桥梁限制,设计速度为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12m。本工程新建小桥221.4/10座、涵洞90道。

一、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周边植被,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1处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扰动将导致土壤易流失,应采取措施有效降低水土流失,同时预防土地沙化。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尽量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的区域和时段(晨昏);设置桥梁10座,涵洞90道为供野生动物通行;营运期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管理、保护、巡护工作。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的活动;施工结束后,做好沿线植被的恢复工作。

二、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采取场地围挡、散状物料遮盖、洒水降尘、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产生的扬尘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及时清洗车辆;建议选择沥青铺滩时段为昼间,气象参数选择为晴天并具有二级以上风速时间,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随着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缓解汽车尾气污染。

三、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配套建设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至若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外排。

四、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场地设置围挡隔声、合理控制施工及施工时间等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措施:加强道路养护工作,结合当地生态建设规划。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等引起交通噪声增大;现状公路沿线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后期在进行居住区的规划时,要确定一定的防护距离。在临路无其他建筑物遮挡、无绿化林带的条件下建议规划部门不要批准在拟建项目两侧200m内修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建筑物。

五、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弃土弃置于弃土场;建筑垃圾优先回用,不可回用部分集中收集后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若羌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废油集中收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运营期对于公路养护产生的废旧沥青由公路养护单位收集送至具备废旧沥青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路面垃圾,由环卫工人对道路及时进行清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运营期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事故对环境敏感路段的环境风险。

施工期妥善保管施工机械的润滑油、柴油、等以及由此产生的危险废物,并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培训演练,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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