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走进环保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 /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 / 项目拟审批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2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17日-20252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伊吾县代尔昆代水库工程

项目行政区划隶属于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境内。水库坝址位于代尔昆代郭勒沟出山口以上约6.5km处,地理坐标为东经94°47′24″,北纬43°07′40″,距伊吾县城约25km,距哈密市约207km。

伊吾县水管总站

新疆博衍水利水电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代尔昆代水库工程为山区拦河水库,正常蓄水位1981.85m,死水位1960m,总库容296.68m3,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192.24m3,死库容25.43m3。主要建筑物有挡水建筑物(重力混凝土坝坝高63.93m)、泄水建筑物、导流及放水建筑物等。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为与伊吾县伊吾河已建的峡沟水库联调,对水资源进行配置和综合利用,在95%保证率下为伊吾县淖毛湖区域补水359.57m³。

1.代尔昆代水库建成后,向淖毛湖区域补水359.57m³,解决淖毛湖镇缺水季节218m³的人畜饮水和141.57m³的公益林灌溉缺水问题,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工程建设可提高和改善伊吾县淖毛湖区域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条件,有利于维护边疆稳定和长治久安。

2.水文情势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工程截流后,施工导流期河道来水由河床及导流洞下泄,工程施工期间对下游河段水文情势基本无影响。针对可研阶段提出的按月均天然流量的10%下泄生态流量,年下泄生态水量83.44m³,不完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环评要求;本次工程生态下泄流量按照代尔昆代流域综合规划环评要求进行,结合流域生态环境特征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优化水资源配置,增加坝址处下泄的生态水量,使其年下泄生态水量不少于124.13m³,运行期代尔昆代水库坝址断面下泄生态流量少水期(15月、1012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6月、9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9%;汛期7月、8月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30%,后期,在淖毛湖区域工业用水有替代水源或通过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灌溉节水效率后,适当减少代尔昆代水库向淖毛湖区域供水,继续增加下泄河道生态水量,使6月、9月下泄河道生态水量达到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30%,以满足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同时,适当扩大生态放水管设计规模,使其能下泄30%生态流量;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实时监控。

3.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加工系统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机械保养站含油废水等。砂石料加工废水采用絮凝沉淀法进行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采用“预沉+沉淀池”二级或三级沉淀处理工艺进行处理;机械保养含油废水采用小型隔油池处理,隧洞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收集、自然蒸发消耗的方法处理,各类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用于绿化等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运行期工程管理区生活污水处理延用施工管理区成套污水处理设施,不再另设。

代尔昆代郭勒河无鱼类分布,也无农业灌溉等水温敏感对象,用水对象对水温无要求,水库下泄低温水通常集中在410月河道天然来水水温较高的月份,该时段为水库供水期,此时段供水量可达359.57m3,且泄水建筑物放水管基本位于库底,通过放水管集中且大量放水,会造成库区水体形成明显垂直掺混,进而不会造成库区形成稳定水温分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库区不存在永久渗漏和侵没问题,导流兼泄洪冲沙洞喷锚支护并采用混凝土衬砌,降低了洞身渗漏,对工程建设区地下水的影响程度有限;本工程建设不改变下游河谷区域的地下水补径排关系,亦无新增污染源,工程蓄水可能对下马崖乡一带地下水补给存在潜在影响,经相关资料分析拟建工程汇水面积及蓄水量占该区域比例较小,工程建设运营对下游下马崖乡一带地下水的不利影响有限。提出相应保护措施:对下马崖泉水区泉水出露量进行长期观测,视跟踪监测评价结果,实施补救措施;运行期间,当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隧洞突水问题时,应尽可能的采取堵截措施,避免采用引流措施,以确保工程建设对地下水量的影响程度减至最小。

5.陆生生态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工程的永久、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的破坏以及由此产生的生物量损失。工程区域主要以荒漠草原为主,属于最低生产力生态系统,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工程水库拦河坝及淹没将占用东天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21.36hm2,工程为基础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运营期对河流水质影响很小,同时,本工程占地范围有限,在采取保证生态流量下泄、施工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措施的基础上,不会降低生态红线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陆生生态保护从避让、减缓、恢复、补偿等方面开展。施工期应明确施工范围,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建立生态破坏惩罚制度;避开野生动物觅食和休息时间爆破、严禁猎捕保护动物。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施工期防护,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管理区和临时施工区扰动地表进行恢复、绿化,尽可能减缓工程建设对项目区植被的影响。

6.水生生态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虽代尔昆代郭勒河不存在鱼类等重要水生生态保护目标,但河道存在部分浮游植物和少量底栖动物,若施工废污水直接入河,则会影响河流水质,将会对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上述影响仅局限于施工期,在施工结束后将自动消失。运行期,水库调蓄改变了河道水文情势,可能改变水生生物的生境条件,对评价河段水生生态产生影响。工程采取的主要措施为加强施工期水生生态保护;水库运营期间,保证生态流量下泄,严禁超额引水;水库坝址断面设置生态流量监测系统,进行生态流量监测工作,做好各项工程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工作。

7.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活动从根本上改变永久占地区地表覆盖物的类型和性质,改变土壤的结构和物理性质。工程区所处伊吾县属天山北坡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淹没、占地区无山地森林分布,植被以荒漠草原为主,不属于戈壁区,不涉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程建设不会产生区域荒漠化问题;工程建设水库淹没区域仍保持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枢纽占地面积有限,不会出现区域地表裸露及水土流失加剧的问题;工程建设不会产生永久渗漏和浸没问题,不会导致水库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显著抬升,也不会产生土壤盐渍化问题。提出以下环保措施:工程主要建筑物全部采取防渗结构或封闭管道输水;禁止超范围施工保护非占地区地表结皮、砾幕;严格限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加强废、污水管理,所有工程废污水及生活污水均须处理后回用,严禁乱排;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措施,对施工临时占地区采取土地平整、覆土及植被恢复措施,严格执行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文件提出的植被恢复措施,为扰动区土壤的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8.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作业面扬尘、粉尘和燃油废气等。采取环保措施为:合理规划施工工期;对施工区、施工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加强道路和设备机械维护保养;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劳动保护;施工期间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建筑施工场地的相关规定。

9.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施工机械设备运转,交通等产生的噪声。本工程施工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现场施工人员。主要环保措施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施工机械,缩短设备使用时间;加强道路养护,施工车辆限速并设置标识;加强车辆维修养护及对施工工人进行防护。

10.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工程产生弃渣若随意堆放会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运行期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影响周边景观及环境,并威胁人群健康,危险废物乱堆乱弃将对土壤环境及地下水水质、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共布置2处弃渣场和3处临时利用料堆放场,可满足弃渣要求,对各弃渣场堆放的弃渣严格按照设计堆放并进行拦挡防护以免弃渣造成水土流失,并在弃渣过程中,做好覆盖措施,避免受到大风暴雨天气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和清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油污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暂存场所,建立管理台账,委托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施工期、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11.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环境风险主要来自施工期炸药、油料储运过程发生的事故、施工人员用火不当引发火灾风险及施工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排放入河造成河流水质污染的风险;运行期风险主要为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不到位导致对下游生态用水满足程度产生不利影响。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炸药、储油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管理;工程运营期间,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设计的生态流量下泄调度制度,运营期间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以保证工程生态流量制度落到实处;建立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在伊吾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三次网络公示、两次刊登哈密日报公示和伊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G575-第十三师红山农场头道白杨沟草场-岔哈泉公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市(红山农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公路全长105.735公里,起点位于三塘湖750KV变电站南侧3公里处(G575桩号K111+955处),终点接抵边公路K32+074处。起点至G331段(K0+000-K49+635)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2.5mG331至终点段(K49+635-K105+715.372含断链)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全线共设置大桥332m/2座,中桥47.04m/1座,小桥257.44m/11座,通道桥55.08m/2座,涵洞173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9处。项目总投资为167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72.1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6%

1废气: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TSP,其次为沥青拌合站拌合、摊铺时的烟气和机械尾气。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定期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材料堆场采取围挡防风篷布遮挡、喷淋等措施,土方采取苫盖、洒水等措施严格落实围挡、覆盖、密闭、喷洒、冲洗、硬化等防尘降尘措施沥青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沥青烟气采用冷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烘干筒采用密闭形式,产生的粉(烟)尘通过引风机引入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拌合站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粉状物料使用封闭的筒仓进行储存,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可以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

2)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由隔油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项目沿线桥梁两侧均设置防撞护栏5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警示标志等,防止事故废水排至周边环境

3)噪声:公路昼间、夜间施工将会对沿线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通过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施工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对中期夜间超标1保护目标根据敏感点噪声监测结果在征得同意后采取隔声窗措施;对运营远期超标的1处保护目标噪声进行跟踪监测,适时采取相应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指定弃土场;施工废料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统一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城镇管理和生态保护中心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置。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临时工程选址须避开基本农田、公益林、野生保护动植物分布相对集中区域等环境敏感区。施工期禁止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人员及车辆超范围施工施工前对占用的林草地表土进行剥离,并采取苫盖措施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恢复;对项目占用的林草地办理用地手续,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补偿;施工前对工程占地表层的砾幕进行剥离,剥离厚度10cm,分类堆放在永久占地或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用于砾幕层的回覆,并实施场地洒水,加快地表结皮的形成;施工活动应尽量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的区域和时段,加强施工人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捕杀和伤害鹅喉羚等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平整压实施工单位撤场后拆除临时建筑,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场地回覆表土施工便道通过机械平整、砾石压盖回覆,在植被覆盖度较高的路段处进行植被恢复,如地方需要保留利用的,经协商后可保留利用,根据临时占地类型对其进行生态恢复项目设置16座桥梁和173道涵洞,可以供野生动物通行;沿线设置保护野生动物标志;一级公路两侧设置围网或围栏;加强野生动物通道的清理和维护;开展运营期生态环境、野生动物通道的监测和保护宣传,最大程度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6)环境风险:施工期应当妥善保管施工机械及拌合站使用的机油、柴油、导热油等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储存在有防雨、防渗、防晒措施的设施内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施工生产生活区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项目沿线桥梁两侧均设置防撞护栏5座桥梁5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池、警示标志等;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风城超稠油电加热辅助SAGD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风城油田重1井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

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本项目将14口控制井转产能井(8座井场,均为水平井),新建产能6.3×104t/a,配套安装井口装置14座;管线工程建设单井集油管线2km,集输管线2.65km10kV架空线路4.5km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等。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焊接、防腐废气等。通过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使用环保型防腐材料和先进的快速防腐工艺;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开采、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及硫化氢。油气开采、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

施工期管道分段试压,采用无腐蚀性的清洁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随采出液经管道输送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罐收集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后回注地层、《油田注汽锅炉及配套水处理系统运行技术规程》(SY/T6086-2019)中表2给水水质指标后回用注汽锅炉。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管线压力监控、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定期对开发井固井质量进行检查;油井运行期间应参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套管和油管的维护与使用》(GB/T17745-2011)要求进行井筒完整性管理,定期开展井筒完整性检查;安装压力监测装置,时刻检测管线的压力变化情况,对管线泄漏事故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井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按照相关标准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并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井场设备噪声。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后,井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落地油、油泥(砂)、沾油废物等均属于危险废物。落地油、油泥(砂)(类别:HW08、代码:071-001-08)产生量分别为1.4/年、1264/年,沾油废物(类别:HW08、代码:900-249-08)产生量为0.5/年,均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土地利用、土壤结构和肥力、动植物、景观生态以及水土流失等产生影响。本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油区范围内并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管线地面建设工程在设计时,应对选址、选线进行多方案比选,合理选址、选线;严禁任何施工活动进入魔鬼城风景名胜区内;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减少施工临时用地,尤其是少占林地;施工便道的选线应避免和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和影响;合理规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提高工效,缩短施工时间,及时恢复地表;控制施工车辆的停放和施工材料的堆放;在管线建设过程中,应兼顾线路走向与生态环境保护,尽量避开植被茂盛区等,以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选择最佳时间施工,既便于管线敷设,又利于水土保持;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节约经费开支;施工便道、管线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及时回收井下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将落地油的污染限制在井场范围内。对各种设备、管线、阀门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尽量减小影响和损失;事故条件下将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须对事故风险严加防范和控制。发生油气泄漏等突发性事件,应当采取紧急措施,防止污染面积扩大;落地污油等应当尽快予以清除,并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处理;在对管道的日常巡线检查过程中,应将管道上覆土壤中会对管道构成破坏的深根系植被进行及时清理,以确保管道的安全运行;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应尽量按原有土层进行回填,以使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减轻对植物生长的影响;加强各种防护工程的维护、保养与管理,保证防护工程的防护功能;加强对管线沿线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对发现滑坡、坍塌、泥石流等隐患工点提前采取防治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绿化工程的管理与抚育;禁止在管线沿线附近取土,以避免造成管线破坏、导致污染事件;加强巡线频次,防止因偷油造成的人为原油污染事故;加强污染源及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保证达标排放;加强管线巡检力度,对腐蚀、老化的管线及时更换;采取先进的自动报警系统,加强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避免集输管道发生破裂泄漏事故,对周围环境带来的危害。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天然气、硫化氢,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井喷事故、集输管线、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

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风城油田作业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原油产生,原油落地浸染的土壤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以及油品泄漏事件的发生;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测量管线的内外腐蚀情况,对管壁严重减薄段,及时更换,避免发生管线泄漏事故;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的设置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的要求;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的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理,发现缺陷及时正确修补并做好记录;加强非常规作业风险管理,对每项非常规作业进行风险辨识,制定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