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煤伊犁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
中煤伊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2台66万千瓦空冷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和脱硝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主要建设2台66万千瓦空冷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2120吨/小时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直流煤粉锅炉。主要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项目总投资5791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5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93%。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①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9.92%;除尘采用低低温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配高频电源),除尘效率大于99.913%,考虑脱硫系统7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974%;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低氮燃烧器,并采用SCR法脱硝,脱硝效率≥80%。通过21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②转运站煤尘、碎煤机煤尘、煤仓间煤尘:拟采用机械通风+烧结板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③石灰石粉、粉煤灰:拟配套设置烧结板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④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二、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①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规模为100t/h,预留二期扩建条件。厂区工业废水经工业废水管网收集后进入工业废水调节池,由工业废水提升泵提升后输送至工业废水处理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清水重力自流至清水调节池,再由清水回用水泵提升输送至用水点回用。②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生活污水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2×5m3/h,采用“二级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纯凝工况回用于厂区绿化和地面浇洒,供热工况回用于脱硫系统。③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 脱硫废水采用“多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塔”处理工艺,凝结水回用于脱硫系统工艺用水。④煤水处理系统 主厂区处理规模为2×15m3/h,煤场区为2×10m3/h,采用电子絮凝、澄清、过滤工艺,主要收集输煤系统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地面冲洗。全厂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4.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Hg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做好防渗措施。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①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脱硝废催化剂,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②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全部综合利用,当利用不畅时,送厂区灰场分区碾压分区暂存。废树脂、废滤膜和废旧烧结板属于一般固废,全部交由厂家回收或填埋处理。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6.环境风险分析 变电站内设置污油排蓄系统,设置事故油池1座,变压器下铺设一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集油池相连;升压站安装溢油在线控制仪器和火灾报警系统,并配备消防器材;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煤系统全部采用模块化封闭栈桥,电厂工作人员定期对栈桥进行检查和维护。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2 |
阿克陶县至库尔干水利枢纽至G314道路建设项目(一期) |
阿克陶县境内 |
阿克陶县交通运输局 |
乌鲁木齐恒达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线路全长16.660km。线路等级为二级,路基路面宽10m/8.5m,设计速度60km/h;公路全线共设置大桥1座、中桥3座、涵洞29道,平面交叉2处,电力、通讯架空线路交叉6处,路线上跨供水管线1处。运营期不设置服务区、加油站等附属设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扬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道路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防尘四周设置围挡防风,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沥青路面摊铺作业时通知沿线居民关闭门窗,尤其是对于离路近的居民点要加强管理,及时告知;混凝土拌和站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同时配备除尘装置;拆迁过程必须采取喷雾防尘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汽车尾气污染可以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清洁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随着汽车设计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以及不断采用清洁能源可以有效缓解汽车尾气污染。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生活污水、预制场及拌和站生产废水排放、施工期含油污水、桥梁钻孔灌注施工废水等。对粉状物料将主要采取罐装或袋装运输,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处理,堆放场地不设在水体岸边,同时进行篷布加盖,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材料堆场上部设置遮雨顶棚、四周设置围挡、底部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处理或铺设防渗膜;施工营地设置防渗化粪池,废水经收集后定期拉运依托处理,不外排;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含油污水经初沉、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水,不外排;桥梁钻孔灌注施工过程,设置泥浆池及沉淀池,沉淀上清液进入泥浆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加强道路施工现场的管理;暴雨天气或者大风天气时做好施工现场堆场的覆盖以及洒水,防止土料被暴雨冲刷进入地表水体。 运营期不设置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运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水污染。本项目4座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或加高加厚混凝土防撞墙、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应急池,防止径流排至水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噪声敏感区分布的路段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敏感目标处设置至少2米高度临时围挡;在途经敏感点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运营期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通过敏感点路段两端设置限速、禁鸣标志等;维持公路路面的平整度;沿线两侧距路中心线50米以内区域的临路第一排房屋不宜作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建筑规划建设用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就近拉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弃方全部回填由玉麦乡阿勒吞其村建筑用砂集中开采1区1号矿坑接收回填,不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过往车辆产生的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交通垃圾,通过制定和宣传法规,禁止乘客在公路上乱丢纸屑、果皮、塑料用具等,减轻对周边的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严格按照设计阶段拟定的取弃土场、临时堆土场进行取弃土;禁止越界施工,不得破坏红线范围外植被;施工便道尽量依托现有道路使用,新建施工便道尽量占用荒地或劣地,避开植被较好区域,不得设置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建设的区域;加强施工期筑路材料的管理,妥善放置,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料要尽量回收,严禁乱堆乱放;对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壤条件较好的表层土路段进行剥离,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苫盖;依法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并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补偿费用,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实行“占一补一”政策。 运营期加强运营管理,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桥头设置应急事故池;严格控制运营车辆和站点各类污染物排放;利用桥梁和涵洞作为野生动物通道,减缓工程运营期对区域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 6.环境风险分析 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或加高加厚混凝土防撞墙、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应急池,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更新完善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3 |
S229线黑山头至福海公路新建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福海县 |
吉木乃县交通运输局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公路全长53.021公里,起点位于S229线K324+800处,终点接S318线与G3014线相接的福海渔场互通。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公路全线共设置中桥1座,小桥7座,涵洞78处、平面交叉3处,设置养护站1处,停车区1处,紧急停车带7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项目总投资为32661.1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8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93%。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运输采用密闭方式;材料堆场采取篷布遮挡,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及遮盖措施;沥青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沥青烟气采用“冷凝+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合站烘干筒采用密闭形式,产生的粉(烟)尘通过引风机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混凝土拌合站作业时拌合装置必须封闭严密,粉状物料使用封闭的筒仓进行储存,同时配备布袋除尘装置。 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养护站食堂油烟,可以通过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维修养护来减轻公路运营对沿线空气质量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由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废水收集池收集后清运至福海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桥面径流及桥梁事故池,项目8座桥梁两侧均设置防撞护栏,3座桥梁设置应急排水沟及应急事故池,防止事故废水排至水体。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昼间施工机械噪声达标距离约158米,夜间各类施工场地外200米范围内均存在超标情况,由于公路沿线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机械噪声随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 运营期定期对公路进行养护,维持良好路况。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全部运至商业砾类土料场回填;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福海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填埋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禁止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范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人员及车辆超范围施工;施工前对占用的林草地表土进行剥离,并采取苫盖措施,用于施工结束后场地恢复;对项目占用的林草地办理用地手续,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补偿;临时占地尽量选择裸地或植被覆盖度较低的区域,不得占用地方公益林生长密集区;施工活动应尽量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活动的区域和时段;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鸟类、兽类等野生动物;应尽量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减少对乌伦古湖内野生动物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对弃土场平整压实,施工单位撤场后拆除临时建筑,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场地回覆表土,根据临时占地类型对其进行生态恢复。项目设置8座桥梁和78道涵洞,可以供野生动物通行;沿线设置保护野生动物标志;道路涉及乌伦古湖段两侧设置禁止鸣笛等警示标志;加强野生动物通道的清理和维护;施工期及运营期车辆夜间禁止使用强光、远光照射,最大程度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6.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施工期应当妥善保管施工机械及拌合站使用的机油、柴油、导热油等以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储存在有防雨、防渗、防晒措施的设施内;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的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避免发生施工机械及车辆漏油事故;施工生产生活区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项目8座桥梁两侧均设置防撞护栏,3座桥梁设置应急排水沟及应急事故池;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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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25万吨/年危废处理利用项目(重大变动) |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化工园区 |
新疆北庭希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条HW08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1条HW11类液态危废预处理生产线以及2条回转窑热解、焚烧生产线,以及与上述主体工程配套的配电站、办公室、分析化验室、储罐区、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建施工阶段的地基挖掘、建筑材料装卸、搅拌等环节产生的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墙或围挡,杜绝规划外土方、材料的占道,定时洒水保持回填土的含水率、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采取覆盖等措施,并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限制来往、进出施工场地车辆的车速、在场地周围及运输道路上及时洒水,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根据废气处理工艺,废气污染源主要为五类:①焚烧炉废气:本项目设有2套6万t/a的回转窑焚烧系统,焚烧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CO、HCl、HF、重金属类、二噁英,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急冷塔+干粉吸附系统+布袋除尘+碱洗塔”处理达标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各种污染物可以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中表3限值要求。②工艺废气:可以分为2小类,一类为回收塔、分馏塔等产生单纯的有机废气,经负压密闭收集后送至油气回收站(一级冷凝+二级冷凝(加压)+活性炭吸附)处理,回收效率≥97%,尾气正常期间排至回转窑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另外一类为破碎、均化储存、脱水干化、卸料等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H2S,经负压(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回转窑焚烧系统焚烧处理。③加热炉、锅炉废气:项目共建设6台工艺加热炉和1台天然气锅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其配套设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经负压收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筒(DA002/DA007)排放。加热炉废气可以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及修改单中的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锅炉废气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的表3排放限值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要求。④原料、产品暂存废气:可以分为3小类,一类为液态危废、产品暂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负压收集后送至油气回收站(一级冷凝+二级冷凝(加压)+活性炭吸附)处理,回收效率≥97%,尾气正常期间排至回转窑焚烧系统焚烧处理,停窑期间,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一类为固态危废暂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H2S、NH3、臭气浓度,负压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另外一类为沥青罐区暂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沥青烟和苯并[a]芘,负压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5)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标准要求。⑤厂区污水处理站废气:本项目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隔油、气浮等过程均会产生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H2S、NH3、臭气浓度,负压收集,经“一级碱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可以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及修改单中的表4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施工场地内建防渗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经简易化粪池预处理后,采用槽车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全部回用;含油废水经两级电脱盐装置处理后同含硫废水、天然气锅炉定期排水、设备清洗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喷淋塔系统废水、初期雨水等再经“隔油+气浮+超滤+湿式催化氧化+吸附+两级RO反渗透”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回用水要求,作为再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水以及除盐水制备系统等含盐污水经“三效蒸发”装置处理后,尾水作为喷淋塔补水,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噪声。施工机械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影响是间歇性的、局部的和短期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风机、水泵、加热炉、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经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将可利用的废品回收处置,其不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及时运出厂区,进行妥善处置,如渣土尽量在场内周转,就地用于绿化、道路生态景观建设等,必须外运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应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应及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中废热媒、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润滑油自行处置;废催化剂厂家回收;其余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质子膜、废电极、废分子筛,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外运处置。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