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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5年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巩留工业园区热电联产建设项目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巩留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厂址位于巩留工业园区东区内,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西侧为工业园规划道路,北侧为伊犁疆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厂区。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1台10万千瓦热电联产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硝、除尘和脱硫装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建设1台10万千瓦高压、高温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75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主要包括汽机房、煤仓间、锅炉房、烟气净化系统、引风机房、烟囱等。2.公辅工程包括供水工程、辅机循环水冷却系统、除灰渣系统等。3.储运设施:原料运输、原料贮存、灰渣运输等。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项目总投资186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2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36%。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抑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扬尘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处理措施主要为:

⑴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脱硫采用氨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6.5%;除尘采用电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9%,考虑脱硫系统50%的除尘效率,系统综合除尘效率为99.95%;为控制氮氧化物排放,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脱硝效率≥80%。通过100米高烟囱排放,并设置在线监测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

⑵转运站煤尘、碎煤机煤尘、煤仓间煤尘:拟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⑶粉煤灰:每个灰库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4)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交通运输移动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总碳氢化合物,主要采取降低车速、洒水降尘、地面清扫等措施。二、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排入防渗污水池,定期清运。

运营期废水处理措施主要为:(1)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规模为40立方米/小时。厂区工业废水经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优先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巩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煤水处理系统煤水处理系统的处理规模为3立方米/小时,采用沉淀、絮凝、澄清、过滤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输煤系统。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厂区采取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污水管网、煤水处理间、工业废水处理室、脱硫岛事故浆液池、氨水罐区、危废库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包括灰库、渣仓、煤仓间、煤水处理间、材料库、检修间等区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厂房、道路等作地面硬化处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危废防渗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给煤机、碎煤机、空压机、锅炉排气阀、吹管、各种泵及风机等,噪声源强75~140dB(A)。采取的噪声防护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并采用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昼、夜环境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大气沉降造成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不当,污水处理设施或管网泄漏导致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造成土壤污染。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采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GB2301-2017)推荐的烟气治理技术,确保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Hg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氨的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途径,确保100%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库,做好防渗措施。针对各类废(污)水的性质和产生途径,设置废水收集处理系统,并对各类水池进行防渗处理;对于可能因泄漏造成地表漫流的污水管道,要求各类管线在施工过程中选用符合规范的材料,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污染物外泄污染土壤;在运行过程中强化烟气治理措施的管理,减少因烟气净化设施故障造成的超标排放,在运行过程中定期对污水管线进行巡查,防止各类废(污)水泄漏至外界土壤。按规范设置土壤环境跟踪监测点,定期开展监测。

五、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1)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当利用不畅时,送综合利用单位贮存。废滤膜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一般固废,运往巩留工业园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脱硝废催化剂等,送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综合利用处理。电袋除尘系统产生的废弃除尘布袋需经过危废鉴定确定,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鉴定后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则送巩留工业园区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处置,如属于危险废物送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适当,符合环保要求,其固废防治措施是可行,采取以上固废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理处置率可达到100%。

六、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氨水、脱硫副产物硫酸铵。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在氨水罐区设置围堰,在储罐进出料口设置紧急切断阀并安装报警联锁设施,氨区按照要求进行防渗漏处理。危废库、事故水池、脱硫事故浆液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对于泄漏的危险物料及时清理,按要求妥善处置,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巡检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蒂果尚品碳材料有限公司3000吨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研发与生产项目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中泰大道与昆源路交叉口南侧300m

新疆蒂果尚品碳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玖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约66667.78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1100t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所用原料-半成品等静压石墨(生坯)由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至厂内进行焙烧石墨化;二期原料为洗油和改质沥青,原半成品等静压石墨(生坯)不再采用,二期建成后全厂年产3000t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模式进行建设,一期建设焙烧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办公楼、辅助设施(配电室、变电所、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泵房等)、道路、围墙、绿化等;二期建设碳微球车间、1#车间(机加工车间)、混磨车间、石墨化车间、压型车间、储罐区、仓库(原料库、成品库)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防渗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影响

施工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设置标识牌,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严禁乱堆、乱倒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依托工业园区已有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影响

本项目用地在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干扰,但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无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单位。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碳微球车间导热风和气相沉积炉燃烧天然气以及收集的尾气掺烧后尾气排放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环发〔2019170号)中的30mg/m3200mg/m3300mg/m3要求;洗油气化后收集的废气经冷凝一部分进入气相炉作为燃料掺烧,另一部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碳微球车间撕碎机、上料、振动筛工序产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捏、沥青熔化、轧片冷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口(DA004),主要污染物为苯并[a]芘等、沥青烟、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磨车间生产线、锤破、4R磨粉、机压等工序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5),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次焙烧、浸渍废气、二次焙烧、石墨化、纯化工序废气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焚烧炉+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DA006),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环发〔2019170号)中的30mg/m3200mg/m3300mg/m3

,沥青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并[a]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填充料填充料填充过程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8),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8),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浊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硫塔定期排污水、喷淋塔、湿式电除尘器定期排污水、机加工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等。拟进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均为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电捕焦油、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储油罐油泥、废沥青渣、化验室废渣(液)等,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冶金焦、收尘器收集的收集尘、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废分子筛、边角料及次品、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定期更换的废冶金焦可出售给当地制砖企业作为原料再利用;各收尘器收集的收集尘返回磨粉工序进行回用;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回收;边角料及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时回收。废瓷球、废硅胶、废氧化铝和生化污泥等,其中废瓷球、废硅胶、废氧化铝由由厂家更换时回收;生化污泥(干泥)在污泥干化间暂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8页“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3-08:石油炼制过程中含油废水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生化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因此,本项目生化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定期送垃圾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至石化园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依托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所有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内;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中联润世露天煤矿1200t/a改扩建项目

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城北东约90千米处,新疆准东煤田西黑山矿区内。

中联润世新疆煤业有限公司

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建设规模由800万吨/年扩建至120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矿田面积12.884平方千米。设计可采储量约342.71兆吨,服务年限26.06年。矿田内煤层煤类以31号不粘煤为主,个别点为41号长焰煤。矿田内各煤层原煤均具有低水分、低-特低灰、中高-高挥发分、特低-低硫、低磷、低氯、中~高热值等特点。原煤可作为优质动力用煤、民用煤或气化用煤。本工程采用露天开采,前期剥离和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开采至三采区中东部时,逐步过渡到单斗-卡车-半固定破碎站-带式输送机半连续开采工艺。矿田内可采煤层6层,自下而上编号为B2B3B4B5B6B7煤层。矿田共划分为首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和备采区域。开采顺序为二采区(+首采区剩余部分)三采区备采区域(备采区域受现状生产系统的压覆,后期应结合煤价及工业场地搬迁条件,进一步论证开采方式)。煤层间按照由上而下的顺序开采。

本工程扩建后地表总占地面积663.8公顷,占地类型主要为裸岩石砾地和工矿用地。

本工程投资86815.96万元,新增环保投资265万元,新增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0.25%。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 施工期:工程建设生产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整治工作方针,把预防控制放在整治工作的首位,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建设对地表扰动,减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小施工占地范围,减小施工过程中对砾幕层的影响,降低风蚀强度。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2)运营期:本次改扩建新增占地面积301.41公顷。属于裸岩石砾地,矿山的开发建设依旧改变了区域土地利用性质,使戈壁荒漠的土地利用类型转变为矿山工业用地类型。

排土场生态恢复补偿措施:排土达到设计标高后,复垦设计将对平台地面进行平整,采用人工平土方法,整理出内倾坡度。经过压实和洒水,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待服务期满后,排土场的土岩剥离物全部回填至采坑中。本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需对采掘场和原排土场地表进行平整后定期进行浇水,实现自然恢复。

水土流失措施:采掘场剥离外运,场地土方开挖尽可能避开大风天气施工,以减少水土流失,剥离开挖土方应做到随挖随填,尽量减少场地土方临时堆放,降低风蚀强度;排土场需严格按照主体设计要求分级放坡,分层堆填碾压,确保坡体稳定,避免出现滑坡危害;加强扰动区域生态恢复措施,及时对扰动区域进行生态整治,并对各项生态措施加强管护,确保布置的各项措施发挥其水土流失防治功能。加强生态跟踪监测,及时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优化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防风治沙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地表覆盖,减少尘源;严禁在非施工地段随意踩踏、占用,破坏地表植被和稳定的结皮层;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减少沙物质来源;工程施工结束后采取自然恢复的方式对区域植被进行恢复。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和运输产生的粉尘及二次扬尘对建设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扬尘主要产生于地面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作业和弃土输送过程中,影响范围为施工场地附近,受影响的对象主要为施工人员。在施工工地周围设挡板,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大量土石方作业。粉状物料及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防止抛洒造成二次扬尘。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上述提到的各项措施实施,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采掘场采用穿孔凿岩,钻机配备干式捕尘器,工作面采用喷雾洒水降尘;爆破采用多排垂直深孔微差松动爆破,爆破前洒水预湿;采掘场装车作业时铲斗与车辆等装载工具尽量靠近,降低卸载高度,作业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应停止采掘、剥离作业。排土场剥离物卸车作业时,尽量降低卸载高度,卸车区域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可有效降低排土场卸车作业的扬尘污染;排土场采取洒水降尘、分区排土,应及时进行碾压,顶部、坡面和平台及时平整压实。针对运输扬尘,要求运输车辆在煤炭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并采取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道路做好硬化和养护工作,同时采取洒水、清扫路面等措施,并对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有效控制并降低煤炭的运输扬尘污染影响。地面煤流采用密闭的带式输送机走廊和密闭的圆筒仓。干选车间全封闭运行,干选后的含尘废气从干选机上引入袋式除尘器(过滤棉材质)进行除尘处理,处理后的气体通过主风机排入干选机,补充气体通过进风管从干选机周围吸入空气补给,形成负压操作,使含尘气体不从干选机中外溢;TDS智能干选车间卸煤和落煤点均配置微雾抑尘装置。本工程运行期间无有组织粉尘产生,经采取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排放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场地降尘洒水等。

2)运营期

本工程矿坑水排水量348.8立方米/日,汽车冲洗废水118立方米/日,生产系统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35立方米/日,生活污水产生量采暖期、非采暖期产生量分别为285立方米/日、277.7立方米/日。

矿坑水排入规模为50立方米/小时的矿坑水处理站,采用预沉调节加药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净化工艺,出水目标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及《煤炭工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810-2012)洒水除尘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处理后用于采场、排土场及运输道路防尘,不外排;汽车冲洗废水隔油池处理后,与生产系统冲洗废水一并排入矿坑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排入规模为20立方米/小时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A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水质标准要求,净化污水全部用于工业场地绿化及降尘洒水,不外排。

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机修间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防渗系数≤1.0×10-7厘米/秒;污水收集、运送管线所经区域和排土场按一般防渗区相关防渗要求构筑防渗层,防渗层厚度相当于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为0.75米,渗透系数为1.0×10-5厘米/秒。

4.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本身的作业噪声较高,随着距离的增加,噪声逐渐衰减。并且施工期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随之消失。

2)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矿区机械设备和进出矿运煤车辆;本工程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设置橡胶垫或弹簧减振动器,并设隔声门窗;对值班人员采取保护性措施,设置隔声控制室。生产中加强管理,机械设备应坚持定期维修,使各类机械设备保持良好、合理的工作状态。经预测分析,本工程昼、夜噪声值全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排弃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东部工业场地拆除建筑垃圾、地面平整及道路修筑弃方,地面建(构)筑物施工过程中排放的建筑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建设期弃土渣运至排土场集中堆存,拆除建筑垃圾尽量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全部与煤矿剥离物一同堆存,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新疆准东市政服务有限公司运至准东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运营期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物和洗选矸石经浸出实验结果表明,属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运至排土场。生活垃圾117.71/年,收集后运往准东工业园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矿坑水处理系统煤泥17.62/年,主要成分为煤泥,与煤泥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活性污泥24.92/年,运至绿化带处作为肥料使用;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约4.5/年,临时存放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管理,并做好交接记录台账。

6.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本工程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油库内油类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油类,风险事故为油类物质泄露或发生火灾或爆炸。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油库、加油站油罐目前暂时利用东部工业场地现有设施。建设单位已编制了《新疆准东西黑山矿区中联润世露天煤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备案(652327-2024-01-L)。东部工业场地油库和加油站已纳入了该方案中。危废暂存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地面设集油坑,四周设围堰防止泄漏油品外流。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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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4年第二期产能建设地面配套工程

项目行政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和沙雅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威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23个单井集输工程,管线总长58897.7km,包括:TP1118井至TP165混输泵站集输工程1184.49米,TP282X井至TP-4计量间集输工程3630米,TP1105X井至10-2计转站集输工程5793米,TP1108X井集输工程2861米,TP1109X井至TP-5阀组站集输工程3528.8米,TP1110井至TP1111X井场集输工程2488.14米,TP1111X井至TP-11计转站集输管道2722.02米,TP1112X井至TP-11计转站集输工程1721米,TP1114X井至TP-6阀组站集输工程822米,TP1115X井至TP-6阀组站集输工程873米,TP1113X井至TP1111阀组单井工程1649 米,TP1119X井至TP168井单井工程2334.4米,TP1117X井至TP-11计转站集输工程3041.39m,TP12-Q10H井集输工程3501m,TKK3-3-1X、TKK3-3-2集输工程3419m,TKK3-1-1X集输工程2395米,TKK3-2-3X集输工程1185.03米,TP1104集输工程11400米,TP181H-1H(TKK3-3-3X)集输工程1124.7米,TP1106X集输工程1200米;配套建设自控、供配电、通讯、防腐等工程。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运输车辆定期检修,燃用合格油品;运营期采用密闭管道进行集输,采出水回注采取密闭输送;真空加热炉采用净化后天然气作为燃料,采取“低氮燃烧+FIR烟气内循环技术”。

(2)废水: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降尘;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运营期清管废渣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填埋所需土方利用管沟挖方,做到土方平衡;临时堆土防尘网苫盖;设置限行彩条旗;洒水降尘;运营期管线上方设置标志,定时巡查管线;退役期废弃管线维持现状,避免因开挖管线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二次破坏,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回注水,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6)土壤环境: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按设计及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减少土壤扰动;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道路行驶,减少对土壤的碾压,减少碾压造成的土壤紧实度增加及养分流失;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料不得随意抛洒,应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严格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毕后通过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平整措施,地表基本可免受水土流失。

(7)环境风险: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不涉及风险物质,运营期管线上方设置标识,定期对管线壁厚进行超声波检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及张贴公告期间均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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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油开发公司中佳9、玛湖087等7口井产能开发建设项目

中佳9井行政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三六团,中佳901H、中佳902H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玛湖086H、玛湖087、玛湖088井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克拉玛依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龙58井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重油开发公司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将4口勘探井、3口评价井转为生产井,新建采油井场7座、单井采油管线280m,在中佳901H井场内新建1套5×104m3/d伴生气回收装置,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实施后新建产能1.21×104t/a。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焊接烟尘等,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油田现有的公路网;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施工区堆放应覆盖防尘布,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优化施工组织,道路和管线分段施工,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气集输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放空火炬燃烧烟气、拉油储罐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采出液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和温室气体。温室气体的污染物主要为井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甲烷逃逸、正常工况下和事故状况下火炬燃烧产生的甲烷和二氧化碳、净购入电力隐含的二氧化碳排放。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定期对井场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漏、漏现象的发生。拉油罐采用固定顶罐,原油装车设置气相平衡系统,中佳901H井场的伴生气由新建伴生气回收装置处理后外售,其余井场生产分离器分离出的伴生气全部经放空火炬燃烧放空。;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场地周边泼洒抑尘,不外排;混凝土养护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

运营期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和废洗井液)由罐车拉运至六九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清运至克拉玛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高质量的管线和设备;定期做好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参照《石油天然气工业套管和油管的维护与使用》(GB/T17745-2011)中的要求进行井筒完整性管理,定期开展井筒完整性检查;井下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土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属于HW08)、废分子筛(属HW49类危险废物)、废滤料(属HW49类危险废物)、废润滑油(HW08类危险废物)、废润滑油桶(HW08类危险废物)、沾油废防渗材料(HW08类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克拉玛依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下作业时的各类机泵、巡检车辆、放空火炬及中佳901H井场内的压缩机等,选取低噪声设备,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设备检维修;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施工区域植主要为一般耕地、其他草地、地方公益林、灌木林地,项目的实施将造24.7吨植被损失。通过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做好施工结束后的迹地恢复工作,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环境影响可接受。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井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若无法开垦,则需缴纳耕地开垦费;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定期巡查井场、单井采油管线等进行巡检;永久占地采取砾石覆盖,减少风蚀量;巡检车辆严格按照现有道路行驶,不得驶入农田中。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定期进行巡检、维修及保养;运营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井口设有紧急切断阀,井场设有放喷池,事故状态下可采取紧急切断、将天然气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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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蒂果尚品碳材料有限公司3000吨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研发与生产项目

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中泰大道与昆源路交叉口南侧300m

新疆蒂果尚品碳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玖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约66667.78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1100t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所用原料-半成品等静压石墨(生坯)由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至厂内进行焙烧石墨化;二期原料为洗油和改质沥青,原半成品等静压石墨(生坯)不再采用,二期建成后全厂年产3000t极细颗粒等静压石墨。项目按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模式进行建设,一期建设焙烧石墨化车间、机加工车间、办公楼、辅助设施(配电室、变电所、事故水池、消防水池、泵房等)、道路、围墙、绿化等;二期建设碳微球车间、1#车间(机加工车间)、混磨车间、石墨化车间、压型车间、储罐区、仓库(原料库、成品库)

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洒水降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物料运输、堆放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防渗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影响

施工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定期维护;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设置标识牌,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严禁乱堆、乱倒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依托工业园区已有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基本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影响

本项目用地在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干扰,但影响不大。评价区域内无野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无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单位。附近无生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同时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

碳微球车间导热风和气相沉积炉燃烧天然气以及收集的尾气掺烧后尾气排放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环发〔2019170号)中的30mg/m3200mg/m3300mg/m3要求;洗油气化后收集的废气经冷凝一部分进入气相炉作为燃料掺烧,另一部分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2),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碳微球车间撕碎机、上料、振动筛工序产生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3),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捏、沥青熔化、轧片冷却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排放口(DA004),主要污染物为苯并[a]芘等、沥青烟、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混磨车间生产线、锤破、4R磨粉、机压等工序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5),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一次焙烧、浸渍废气、二次焙烧、石墨化、纯化工序废气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焚烧炉+双碱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DA006),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自治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巴环发〔2019170号)中的30mg/m3200mg/m3300mg/m3

,沥青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并[a]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填充料填充料填充过程中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8),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机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DA008),主要污染物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浊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脱硫塔定期排污水、喷淋塔、湿式电除尘器定期排污水、机加工排污水、地面冲洗水等。拟进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均为间接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电捕焦油、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储油罐油泥、废沥青渣、化验室废渣(液)等,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包括废冶金焦、收尘器收集的收集尘、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废分子筛、边角料及次品、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定期更换的废冶金焦可出售给当地制砖企业作为原料再利用;各收尘器收集的收集尘返回磨粉工序进行回用;脱硫石膏、废耐火砖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家更换时回收;边角料及次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离子交换树脂厂家更换时回收。废瓷球、废硅胶、废氧化铝和生化污泥等,其中废瓷球、废硅胶、废氧化铝厂家更换时回收;生化污泥(干泥)在污泥干化间暂存,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8页“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251-003-08:石油炼制过程中含油废水隔油、气浮、沉淀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浮油、浮渣和污泥(不包括生化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因此,本项目生化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固废处置,定期送垃圾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至石化园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依托库尔勒三峰广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所有固废均得到了有效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类、风机、生产设备等机械噪声。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泵类设备集中安装在泵房内;加强设备日常运行维护,防止非正常运行噪声;设备基础进行减振处理。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厂界昼、夜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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