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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31日-2025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塔河油田西部奥陶系油藏2024年第三期产能建设地面配套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8座井站场内增加计量装置、阀组等设备,三号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内增加高效聚结压力除油器2台;②新建采油管线27.7km,燃料气管线14.4km,掺稀管线11.8km;③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7万元,占总投资的2.9%。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对井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自然植被的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气田道路;管沟施工过程中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进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内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拟采取的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油气开采、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站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采油三厂生活基地污水处理站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在过村庄时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在敏感点附近施工采取变动施工方法措施和控制施工时间,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围挡。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施工废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送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浮油、浮渣、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将本次建设内容纳入《西北油田分公司采油三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对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严格执行井控工作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禁止烟火标识,设备选用防爆设备;加强管理,对井口装置、集输管线等易发生泄漏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杜绝井场跑、冒、滴、漏;集输管线敷设前,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在管线的敷设线路上设置永久性标志;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示标志的管理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阴极浸渍技改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部,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产业集中区五彩湾南部产业园区内,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6万t/a阴极炭块项目厂区预留用地内建设。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6万t/a阴极炭块项目的3万t/a石墨质阴极炭块生产线不再建设,由于电解铝对石墨化阴极的品质要求,需要对现有已建的3万t/a石墨化阴极炭块生产线进行技改,拟在6万t/a阴极炭块项目厂区内的空地,针对现有的3万t/a石墨化阴极生产线,在其阴极焙烧车间和石墨化车间之间增加一个阴极浸渍车间(包含浸渍工艺所需系统装置等),在原焙烧车间内新增一套54室敞开式环式焙烧炉作为二次焙烧设备使用;原焙烧前后工艺不变,本次技改用地面积为1.68hm²,技改后全厂总投资42952万元,环保投资5797万元,占总投资13.5%。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废气及措施主要为:①现有煅后焦输送废气、煅后焦中碎筛分废气、磨粉废气、配料废气、中转站废气、机加工废气和本项目新增清矿机废气分别经过1套“集气罩+负压吸风+高效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处理排放;现有混捏成型、沥青融化废气和本项目新增的浸渍废气和沥青罐呼吸废气均经1套“RTO焚烧炉+40m排气筒”处理排放;现有一次焙烧废气经1套“SNCR+喷淋+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65m排气筒”处理排放;本项目新增预热炉、导热油炉燃煤气废气依托现有焙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SNCR脱硝+喷淋+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装置+65m排气筒”处理排放;本项目新增二次焙烧废气经1套“SNCR+喷淋+电捕焦油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65m排气筒”处理排放;现有石墨化废气经1套“石灰石-石膏脱硫塔+湿电除尘+55m排气筒”处理排放。

无组织废气及措施主要为:①易产尘物料必须全封闭式堆存,各工序原料、中间品、产品的储存、输送、转运、破碎、筛分、磨粉、配料等过程产尘点须设置密闭集气罩+负压吸风+除尘系统,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焙烧烟气排口安装有在线监控设施,其他排气筒按要求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石墨化车间采用密闭车间等措施;沥青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等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约723m³/a,通过管道排至东方希望产业集群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全厂生产废水3500 m³/a,排放至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80万吨/年电解铝项目自备动力站循环水系统补充水。废水不外排。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本项目新增的浸渍车间属于一般防渗区,按照导则要求,防渗层的防渗要求需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执行。电极中转站属于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技改后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废机油、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其中危险固废废机油(类别HW08代码900-249-08)5.8吨/年,焚烧灰渣(类别HW18代码772-003-18)345.88吨/年,暂存于东方希望碳素有限公司现有危废暂存库,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脱硫石膏1479.42吨/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约59.4吨/年,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根据本项目所处区域自然地理特征,该地区可选择杨树、榆树等易于在该地区生长且富集能力较强、生物量较大的植物种植。通过乔、灌、草结合,有效减少地面裸露,增强污染物吸附阻隔功能。

风险防治措施:地面进行硬化及防渗处理,厂区内已设有事故池,事故排水进入现有事故池。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玛北油田玛页1井区二叠系风城组页岩油开发先导试验方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9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1.3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782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4.358hm2,临时占地面积17.424hm2。建设内容:1)新钻6口页岩油井,分布在3座新建丛式井场内,另外对玛48H勘探井实行探转采工程,合计新建7台14型节能抽油机、6套100kW井口电加热器、1套80kW井口电加热器(玛48H井);

2)新建12井式计量站1座、破乳剂加药橇1座(与计量站合建);

3)新建单井集油管线DN65 PN2.5MPa 4.32km;新建集油支线DN200 PN3.5MPa 4.7km(;

4)风南4转油站改造:改造进站工艺管线,2台现有三相分离器分别接收玛页1井区、风南4井区采出液(分质预处理),不改变后续流程及增大现有设计处理规模。并配套建设自控系统、供电、通信、消防等系统。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天然林,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占地影响,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裸土地等,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4.358hm2,临时占地面积17.424hm2,地表植被为本区域广布的荒漠植被,由工程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下降。

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采取必要的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对于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退役期,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源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气、机械设备和车辆废气等,大气影响随工程的结束而逐渐消失。运营期大气影响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根据预测结果,井场、计量站厂界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项目正常排放的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油气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

(3)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吃住依托玛18钻井集中公寓,集中公寓设置防渗生活污水池,定期委托第三方单位拉运至乌尔禾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并记录清运台账备查;压裂返排液通过罐车拉运至风南4转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钻井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石油开采过程中的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依托风南4转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依托风南4转油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时,严把质量验收关,杜绝因管道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检验,检漏控漏,尽量杜绝事故性排放源的存在,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下,在及时采取水污染应急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4)声环境影响影响及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采油井场采油设备运转噪声。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设备采用巡检的方式,由操作人员定期对装置区进行检查;采取基础减振降噪;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固废、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及废危化品包装材料;一开、二开钻井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委托第三方单位综合利用,三开钻井固废(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废料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废危化品包装材料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外排。

运营期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清罐底泥、废沾油防渗材料最终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落地油、浮油及废润滑油回用至风南4转油站采出液系统,自行利用。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为人为扰动、车辆行驶和机械施工、各种废弃物污染影响;运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分为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的生产方式,正常工况下无废水及固废等污染物外排,不会造成土壤环境污染。非正常工况下如果发生井喷及管线泄漏等事故,泄漏的原油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项目风险潜势很低,发生泄漏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在做好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措施的前提下,可避免工程项目实施对土壤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运营期加强管线内的压力、流量传感器检修维护,保障发生管线阀门连接处泄漏及时切断阀门,减少泄漏量;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发现;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避免因老化、腐蚀导致泄漏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地下水章节分区防控措施要求。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发生事故泄漏时对井口区及集输管线铺设范围可能影响区域进行跟踪监测。

(7)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所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原油、天然气(甲烷)、柴油(钻井期),主要事故类型为井场事故、管线泄漏事故以及油气泄漏后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等。项目所在区域人烟稀少,地域空旷,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泄漏油品、被污染的土壤,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水质没有不良影响。因此,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作业人员巡检时应携带硫化氢监测仪;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和管线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加强对管线沿线重点敏感地段的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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