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塔城国家电投2×66万千瓦煤电一体化项目 |
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托里工业园(金港区)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新建2×660MW煤电机组。2.辅助工程包括水源、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抽汽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辅机冷却水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空冷系统、制氢系统、灰渣系统、卸煤系统、筛碎系统、点火系统、接入系统等。3.厂内贮运系统包括贮煤、厂内输送系统、渣仓、灰库、辅料贮存。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工程和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散装物料堆放和运输时加盖篷布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锅炉烟气、转运站废气、碎煤机废气、煤仓间废气、石灰石筒仓废气、灰库废气等。①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采用低氮燃烧系统+SCR烟气脱硝+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联合脱汞装置工艺处理后,达标烟气分别经两座高210m、等效内径为10.5m的烟囱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满足《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中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要求。②转运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③碎煤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1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④煤仓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采用机械通风+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6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⑤石灰石筒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⑥灰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8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 本项目燃煤通过汽车运输进厂,卸入卸煤沟后采用皮带输送,在卸煤及输送无组织扬尘产生点设有喷雾设施,定期自动喷水抑尘,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各监控点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排放标准限值。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工程废水和建筑工人生活污水,其中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处理,及时拉运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煤废水、锅炉排水、酸洗废水、生活污水等。①工业废水:采用澄清、气浮、过滤、酸碱中和等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和地面冲洗等;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水质控制指标。② 脱硫废水: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采用“多效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道干燥塔”处理工艺,实现脱硫废水不外排,凝结水回用于脱硫工艺用水。③ 含煤废水:机组配套建设煤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水量为2×15m3/h,主要处理工艺为沉淀-絮凝-澄清-过滤,含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④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高含盐废水进入高含盐废水池,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高悬浮物废水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用水及输煤系统冲洗降尘、煤场喷洒、湿式除渣、灰场喷洒等。⑤锅炉煮炉及酸洗废水:进入厂区内设置的废水贮存池贮存,在贮存池中加药,进行氧化、酸碱中和并经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等。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处理水量为2×10m3/h,采用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处理后排至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后回用;水质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 项目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布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减振、消音器、厂房隔声、绿化等措施,项目对厂界噪声工业声源贡献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脱硫石膏、废弃反渗透膜、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原水处理系统污泥和工业废水污泥;其中灰渣(包括脱硫石膏),优先进行综合利用,灰渣综合利用受阻时采用箱式封闭汽车运输至灰场贮存。废弃反渗透膜、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直接由厂家更换时回收;原水处理系统污泥和工业废水污泥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至灰场填埋处理。②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矿物油;以上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变压器废油,按最大单台主变100%排油量设计事故油池。当污水处理系统事故停运或冲洗放空时,污水进入锅炉酸洗废水池暂存,待系统恢复后继续处理回用。在切实落实初步设计、安全预评价、设计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可定性判定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防范措施是有效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该项目利用网络、报纸分别完成了首次公示、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和报批前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