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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6日-202411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铝基新材料循环经济综合利用项目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化工园区

新疆铂航铝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生产原材料包括清洁废铝料、铝锭、调质金属(工业硅、铜、镁锭、铝钛合金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条再生铝生产线、1套铝灰渣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铝合金锭9.6万吨。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22%

1.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开挖机械及运输车辆、施工建筑材料装卸等引起的扬尘和各类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通过落实“7100%”防尘措施,如设置连续封闭围挡、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对出入口地面进行硬化等,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维护,可减缓施工废气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运营期: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炼及精炼废气、铝灰渣处理废气。熔炼及精炼过程产生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等,处理工艺采用“低氮燃烧+烟气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铝灰渣处理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氟化物、氯化物,处理工艺采用袋式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废气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包括:①双室炉、熔保炉加料、扒渣期间因开启炉门而外逸,但未被环境集烟系统收集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②铝灰渣处理过程未被环境集烟系统收集的废气,其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③脱酸剂料仓含尘废气。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包括:①所有生产设施均设置在室内,减少无组织废气扩散;②消石灰等粉料使用过程均密闭输送,同时储仓顶部设置除尘设施;③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并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减少废气的外逸,在炉门口设置环境集烟设施,对外逸的废气进行进一步的收集;④提高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⑤集气罩尽可能包围并靠近污染源,减小吸气范围,保证废气的收集效率,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氟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净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浊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废水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入厂水质要求,最终汇入甘泉堡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含油废水首先经隔油池进行处理)后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布置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声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声屏障、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双室炉、熔保炉、风机、铸锭机、铝灰渣处理设备等,其噪声源强在75110分贝之间,《报告书》预测,经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装置、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外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米东区大黑沟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拣杂质中的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保温砖由建材厂回收处置;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处置。②危险废物:二次铝灰、熔炼系统除尘器收尘灰、铝灰渣处理系统除尘器收尘灰、车间地面尘、废滤袋、废机油、试验室废液、浊循环水系统废油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库,最终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③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包括天然气、液氮、废机油、铝灰渣(含收尘灰),以及废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泄漏、废油泄漏、废气管道泄漏或废气事故排放,以及因泄漏等事故引发的火灾、爆炸次生事故。事故状态下,危险物质对周边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风险防范措施包括:①新建1500立方米应急事故池,设置三级防控系统;②天然气管道及装置设紧急切断阀、止回阀、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措施,报警装置与切断装置自动连锁;③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④废机油、铝灰渣等暂存于危险贮存库,在厂内收集、贮存、运输应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要求,建立应急组织机构、配备相应应急物资;⑥加强厂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采取上述防范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报告书编制期间,建设单位通过网络公告、报纸公示等方式当地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并征求当地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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