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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1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禾木喀纳斯蒙古族乡吉克普林

布尔津县公共设施维护中心

新疆清源合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要建设内容:本次布尔津县吉克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生态慢行道工程、环卫中心工程等。

道路工程:拟建道路39条,道路总长度约35.97km,车行道建设面积约36.22,其中主干路长度约9.35km,车行道宽度为15m;次干路长度约4.12km,车行道宽度为8m;支路长度约9.78km,车行道宽度为8m;街巷长度约12.72km,道路宽度为79m。建设内容为道路主体工程及道路配套附属工程。同时新建6条道路的生态慢行道,6条生态慢行道主要是喀纳斯环路、吉克普林路、喀纳斯环路东延、月亮湾路、禾木路、西一路。新建生态慢行道长约13.46km,宽度2×4.5m-2×5.0m,面积约130503.7m2

给水工程:近期设计规模1.0m3/d,远期设计规模2.0m3/d,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给水管道37.97km,管径dn200~dn500,钢丝网骨架(PE)管,压力等级1.6MPa;(2)新建净水厂一座;(3)新建取水头部一座,本项目净水厂取水水源为吉克普林河,取水规模:近期(2030年)取水量156.93m3/a,远期(2035年)取水量262.61m3/a本次设计取水头部采用渗渠+集水井形式,取水头部主要构筑物为渗渠及集水井、预沉池、加药间等

排水工程:近期设计规模0.34m3/d,远期设计规模0.7m3/d,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排水管道32.38km,管径de315~de630,重力流排水管道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KN/m2)和钢带增强(PE)螺旋波纹管(环刚度16KN/m2),压力流排水管道采用钢丝网骨架(PE)管(压力等级1.6Mpa);

2)新建格栅间、隔油池各一座。

电力工程:新建电力管道39.18km及配套检修井。

通信工程:新建通信管道39.27km及配套检修井。

环卫中心工程:1)新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座,环卫中心设垃圾压缩车间一座(日处理65t/d)、业务用房一座、消防水池一座、消防泵房一座、值班室一座、车库一座及配套附属设施,建筑占地总面积4058.61m2

  1. 新增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包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收集车及转运车。

项目总投资为96369.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4万元,占总投资的0.59%

1.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措施

①项目占地合理性分析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557501m2,本项目永久占用部分沼泽草地、林地、天然草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会对当地现有的土地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相对于整个阿勒泰地区来说,土地资源的占用率微乎其微;项目占地不占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敏感目标。经查阅相关资料,占地范围在新疆贾登峪国家级森林公园、新疆哈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疆布尔津国家级地质公园和阿尔泰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要求;材料堆放场及土石方临时堆场占地均为原有道路路面,位于项目区批准的永久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占地。选址设置合理。

保护措施:各类施工应严格控制在设计范围内,不可随意乱开便道,料场便道在施工时要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项目开挖土石方在项目区内实现区内平衡,砂砾石等所需材料外购,不设专门的取土场;应在料场堆放区域合理堆放,采取临时压盖的合理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工程弃土,严禁随意弃土;施工结束后,一律平整土地,清除用地范围内的一切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废料;施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

②野生植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无保护植物,受本项目建设影响的植物种类均为区域的广布种、常见种,植物类型为禾草、杂类草草甸、绢毛蔷薇、匍匐栒子灌丛、西伯利亚落叶松林为主;其他草地植物类型为丝叶嵩草、准噶尔薹草等为主,永久占地范围占用部分沼泽草地、林地、天然草地,需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的规定缴纳植被恢复费和补偿费,项目破坏植被对占地范围内的生物量有一定的影响。施工期由于碾压、施工人员踩踏等,施工作业周围的植被将遭到破坏,但施工期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

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不得超出范围,不得随意砍伐灌木林地或碾压草地。

③野生动物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占地范围内野生动物和鸟类分布很少,施工期受项目占地、施工人员活动及施工噪声等影响主要体现在对鸟类等动物觅食、隐蔽物的影响,包括各种施工人员以及施工机械的干扰等,使评价区及其周边环境发生改变,动物将迁移至附近受干扰小的区域。工程建成后,人为干扰逐渐减少,生态环境的好转,外迁的鸟类会陆续回到原来的觅食地。因此拟建工程对该区域动物的影响是比较小的。

保护措施:

④对鱼类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取水工程对河段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施工期渗渠修筑造成短暂的悬浮物升高、噪音等,影响范围有限,且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对鱼类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取水工程不新增拦河建筑物,因此不会对吉克普林河以下河段鱼类产生新的阻隔影响,不会造成鱼类区系发生变化。

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施工计划,严格按照工程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作业,控制工程施工时间及范围,降低水生生物生存压力,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及生存空间,减少人为因素对鱼类的影响。施工期加强宣传教育,在人员出行较多出入口设置警示牌以及宣传警示牌,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手册,普及生态保护知识以及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以及运行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非法捕捞。

(2)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取水渗渠在划定的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禾木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集水井和取水头部设施(预沉池、加药间)在划定的布尔津县禾木哈纳斯蒙古族乡禾木村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本项目在河道施工工程主要是取水渗渠,渗渠施工采用设置围堰方式,施工期进行简单的导流即可(施工断面一侧设置围挡),不会造成水位、水量的变化,也不会造成泥沙的淤积,施工期涉水作业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对河床扰动,造成水中泥沙含量升高,泥沙随距离变化而沉降,施工完成后拆除围堰。本项目施工期在春季,因施工量较少,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污染即消失,对水源地影响较小。

保护措施: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宣传、培训工作,文明施工,避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水源地的破坏和水源污染;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设备)和场地,施工场地的设置应与水源地保护区保持一定距离;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力度,施工期和运行期都要对保护区内水质进行定期监测,防止意外污染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措施,严禁将废水排入饮用水水源地;制定应急预警机制,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事件造成水体污染,及时汇报相关部门,采用应急措施控制水源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燃料废气、沥青烟。施工期采取及时洒水、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料,不进行现场熬炼等适当的防护措施,以缓解工程施工对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扬尘加强施工场地管理,施工场地内应配备洒水车定期清扫洒水,运输采用密闭方式,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材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临时土方堆场采取定期洒水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采用外购成品沥青料,不进行现场熬炼,在铺设过程中采取及时摊铺作业并压实,用冷水喷洒路面,减少沥青烟气散发。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工程汽车行驶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少量的道路扬尘,环卫中心工程垃圾卸料及压缩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粉尘,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恶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道路工程可通过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排放限值标准,限制尾气超标车辆、无遮盖措施的装载散装物料车辆上路;环卫中心工程压缩车间设置为密闭式,压缩车间室内设置多个天然植物液喷雾头,用于站内除尘除臭,每个卸料区配备1套喷雾降尘除臭系统,同时在转运车卸料到料槽后侧边安装废气集气罩,并通过风管与风机相连。从而使料槽上方呈负压状态,将卸料及压缩过程灰尘及臭气吸入除尘除臭处理设备(除尘除臭洗涤塔),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渗滤液收集池设置为全封闭地埋式,地面上种植绿化,渗滤液收集池废水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布尔津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职工食堂油烟采用净化效率≥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施工噪声将对项目区声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噪声影响白天将主要出现在距施工场地10m范围内,夜间施工在距离施工机械200m处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道路工程两侧200m范围内分布有3户牧民居住区,本项目夜间施工会对道路工程两侧牧民居住区产生影响。因施工需要而必须夜间连续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经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方可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以减轻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采取相应措施下,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的声环境保护措施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施工单位需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施工人员注意劳动保护。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道路工程投运后交通噪声,净水厂工程、环卫中心工程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道路工程通过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设置禁鸣标志等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净水厂工程、环卫中心工程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这种噪声影响是局部的、暂时的。

控制措施:①道路工程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等交通规则,设置禁鸣标志;注意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对沿线村镇规划建设的控制要求:在进行居住区的规划时,要确定一定的防护距离。在临路无其他建筑物遮挡、无绿化林带的条件下建议规划部门不要批准在拟建道路边界线两侧35m内修建酒店、民宿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建筑物,如果确需要建设,则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②净水厂工程、环卫中心工程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震垫;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3.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排水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管道试压废水。施工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营地建设临时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禾木乡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管道试压采用分段试压,试压用水采用供水水源原水,试压废水就近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林木浇灌,不外排;施工期涉水作业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对河床扰动,造成水中泥沙含量升高,泥沙随距离变化而沉降,由于工程量小,其影响较小;施工期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理,不排入吉克普林河,施工废水对吉克普林河影响较小。

控制措施:施工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洗车槽、沉淀池等设施,以收集清洗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施工场地降尘用水;在施工营地建设临时化粪池一座,容积约50m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禾木乡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管道试压废水就近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林木浇灌,不外排。为了防止涉水作业对吉克普林河的影响,应尽量缩短涉水作业施工时间,在施工前,及时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他油污,尽量减少建筑施工机械设备与水体的直接接触;施工期废水禁止排入吉克普林河。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净水厂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滤池反冲洗水、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环卫中心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转运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压缩机)冲洗废水、压缩车间地面冲洗废水、降尘除臭废水和渗滤液。上述废水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控制措施:1.道路工程: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边沟,通过道路纵坡以及路拱横坡将雨雪水排入道路两侧排水边沟内,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2.净水厂工程:1)生活污水:净水厂生活污水经厂内排水管网汇入新建的吉克普林基地内的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与本项目同期施工同期运行的吉克普林污水处理厂处理;2)絮凝沉淀池排泥水和滤池产生的反冲洗水排入废水回收水池,经沉淀后排入吉克普林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与本项目同期施工同期运行的吉克普林污水处理厂处理;3.环卫中心工程:1)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清洗废水、降尘除臭废水,在厂区内设置渗滤液收集池,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至渗滤液收集池,设置为全封闭地埋式,容积约70m3,渗滤液收集池废水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布尔津县喀纳斯景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2)生活污水:环卫中心生活污水经厂内排水管网汇入新建的吉克普林基地内的排水管网,最终排入与本项目同期施工同期运行的吉克普林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渣等。施工期产生的剩余土方运往吉克普林基地恒泰砂石料场,回填于料场采坑进行生态恢复;建筑垃圾定期拉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布尔津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喀纳斯海流滩垃圾填埋场处理。

(2)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净水厂原水净化过程产生的污泥、过滤工序产生的废超滤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送喀纳斯海流滩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原水净化过程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干污泥(含水率<60%)与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最终拉运至喀纳斯海流滩垃圾填埋场处理;净水厂超滤膜过滤工序将会产生废超滤膜,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理,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及拟采取防范措施

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本项目施工期或运营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净水厂消毒剂次氯酸钠泄漏事故,环卫中心工程环保设备故障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及渗滤液泄漏事故。

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净水厂制备的次氯酸钠溶液应采用密封储罐储存,防止挥发;储存过程中应避光、防潮,库房内应设置温湿度计,通风良好,并定期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消毒间地面进行重点防渗,设置应急泄漏事故池及防火、防爆等设施环保设备风险事故防范措施:为避免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事故运行,平时应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定期检查,同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继续教育,降低事故发生频率。在废气处理设施出现堵塞或处理效率下降时,应考虑系统停运检修,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暂时性的撤离和隔离。渗滤液泄漏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环卫中心渗滤液收集池应按重点防渗要求设置,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定期对渗滤液收集池进行检查,发现裂缝及时修补。设专人管理,维护。按规范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落实及备案。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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