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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湾探1井、盆10井地面建设工程

拟转产井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湾探1井南距玛纳斯县城约83km,东南距呼图壁县约104km;盆10井西南距玛纳斯县约89km,东南距呼图壁县约106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将勘探井湾探1井和盆10井转为生产井,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采气井场、1.9千米单井采气管线,在盆10井场内新建1座5×104立方米/天CNG撬装天然气处理装置及配套设施,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公辅工程。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焊接烟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范围、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和燃气发电机燃烧烟气,污染物主要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运营期采取的环保措施为: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管线等;天然气集输采用密闭集输流程;定期对采气井场、CNG撬装天然气处理装置的各设备、阀门等检查、检修;凝析油罐采用固定顶罐,凝析油装载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燃气发电机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加强燃气发电机的检维修;事故状态下,井场的天然气通过放喷管线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井场厂界NMHC的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燃气发电机烟气中各污染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靠自然蒸发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液排至罐内,由罐车拉运至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二厂81号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送至玛纳斯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采用高质量的管线和设备;定期做好井场、CNG撬装天然气处理装置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并随时做好抢修准备,加强抢修队伍的训练和工作演练;井下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分区防渗,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可作为废品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底泥、废分子筛、废滤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以上危废暂存于盆5采气作业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由有危废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玛纳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井下作业时各类机泵、CNG撬装天然气处理装置中的机泵、压缩机及巡检车辆和等。噪声源强度在60~90分贝,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设备检维修;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开梭梭、白梭梭等固沙植物;加强项目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采用草方格固沙,单井采气管线护堤左右两侧共12米范围内设置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电杆底部采用草方格固沙;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植被自然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砾石铺垫等地面硬化处理,临时占地采用自然恢复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

水土流失、防沙治沙防治措施:采用草方格固沙,单井采气管线护堤左右两侧共12米范围内设置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电杆底部采用草方格固沙;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使之限于在施工区范围内活动;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井场平整后,采用砾石铺垫。

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

退役期拟采取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先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地下截去一定深度的表层套管,清理场地,清除各种固体废物,井场无垃圾;管线内物质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环境风险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项目区域大气环境、项目区周边土壤、地下水等。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井场井控严格执行《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定期进行巡检、维修及保养;运营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井口设有紧急切断阀,井场设有放喷池,事故状态下可采取紧急切断、将天然气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范围内修筑工程;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项目投产后应纳入《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盆5气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2

清水河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自霍伊线管道64团分输阀室至新建1#阀井,线路涉及清水河镇和64团,主体方向由南向北,线路主要穿越农田及林地和桥下穿越铁路、渠道、河流等。

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天地源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14.625千米,自霍伊线输气管线64团分输阀井至新建1#阀井,管道规格为D168.3毫米×6.4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设计输气能力5720标立方米/小时。将霍伊线输气管线清水河分输阀室改造为清水河门站。

1.水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水环境影响在施工期主要包括废水排放。主要水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并用于道路清洒;施工用冲洗废水收集后沉淀和隔油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区设施。本工程沿线站场运营期无清管作业,场站均为无人值守,正常情况下无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排水主要为事故时场站维修时产生的少量污水,集中收集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采取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运输物料时通过篷布遮盖、控制车速等措施,防止扬尘。运营期按照无组织挥发有机物污染控制要求及加强维护和检查密闭设备设施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3.声环境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站场空冷器、调压设备、放空系统等。主要声环境保护措施为施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设置声障等。运营期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控制站内管道的气体速度,降低站场气流噪声;设备下方设置减振措施,降低设备振动引起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主要为废弃泥浆及钻屑、施工废料、工程弃土和弃渣、生活垃圾等,运营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润滑油等。主要固体废物管理措施为废弃泥浆沉淀上清液洒水抑尘,泥浆池内固化后用于场地平整等,工程弃土弃渣用于场地平整,施工废料交资源回收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周边卫生部门收集处置;运营期固废依照废物分类标准,分类处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时对土地、植被的影响。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控施工范围;保护野生动植物;采用定向钻无害化穿越生态敏感区,禁止在生态功能区设置施工基地;加强管理,做好手续办理、做好运营及生态恢复工作等。

6.环境风险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拟建项目主要环境风险影响防范措施有1.加强管道设计;2.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3.定期巡视检查;4.设置警示牌;5.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评估和修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3

中佳13井、中佳14井、中佳602井地面建设工程

本项目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5°13'8.010",北纬45°11'6.290"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将中佳区块内中佳13井、中佳14井和中佳602井3口勘探井转为生产井,新建采气井场3座,新建单井采气管线10.32km,并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给排水、防腐等公用工程。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扬尘和焊接废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现有的公路网;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严禁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场地平整时,禁止利用挖掘机进行抛洒土石方的作业;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施工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采用覆盖措施时,在非作业情况下覆盖率须达到100%;施工机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定期对采气井场内各设备、阀门和管线等检查、检修,一旦发生泄立即切断控制阀,并及时修复;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等,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加强生产管理,做好采气井的压力监测,并准备应急措施;事故状态下,井场的天然气通过放喷管线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单井采气井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管道试压采用清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自然蒸发;施工加强管理,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向玛纳斯河河道内倾倒废水和固体废物;穿越玛纳斯河选择在枯水期(断流时)施工,河道内无流水和积水,枯水期施工不会对玛纳斯河水质和水文情势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场地,严禁遗留废弃物,避免污染河道。对施工期因为中佳13井和中佳602井单井采气管线施工过程中采用大开挖+套管施工方式破坏的河床和河岸及时进行恢复,并恢复至与周边基本一致,以免影响平水期或者丰水期行洪。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和废洗井液)由罐车拉运至采油二厂81号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相关要求后,回注油藏,不外排。对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转移车辆全程GPS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和拉运记录等相关资料。井下作业过程需建立完善的运行台账,严禁废水随意倾倒。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严禁将各类废水和固体废物排至玛纳斯河河道内和河岸上。加强对穿越玛纳斯河河段管道及其套管质量的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管段。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运营期管理,加大穿越玛纳斯河段单井采气管线和套管的巡检,建议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等实施分级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宜包括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管段与环境风险受体之间的通道等;建立管道环境风险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通过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良好合格的防渗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泄漏风险。同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定期做好井场内设备、阀门及单井采气管线等巡检,定期对采气井固井质量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将采气井场为一般防渗区,井场外的放喷池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采气一厂中佳区块附近现有水源井作为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源强一般为60~105分贝。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井场内的各类机泵,噪声源强在80分贝。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经采取措施后,井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和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天然气和凝析油。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井喷、井漏、单井采气管线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井下作业及井喷事故风险防范措施:1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2)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产生的废水排至罐中,由罐车拉运至采油二厂81号联合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3)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4)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5)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单井采气管线事故风险防范措施:1)定期对单井采气管线进行巡检,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2)建立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施工检验人员水平,加强检验手段。选择有丰富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进行监理;3)加强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控制压力平衡。定期对单井采气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单井采气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在管道破裂时能够及时截断上下游管段,以减少事故时油气的释放量,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加强对穿越玛纳斯河河段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道及其套管质量的检查,及时更换不合格管段;4)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在管线上方及近旁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5)管线泄漏发生后,迅速关闭截断阀,并及时封堵泄漏源;泄漏的凝析油尽可能回收至采油二厂81号联合处理站处理,产生的落地油集中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泄漏油品环境应急处置过程需要注意安全防爆,防止次生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6)加强运营期管理,加大穿越永久基本农田段单井采气管线、穿越玛纳斯河段单井采气管线和套管的巡检,永久基本农田和穿越玛纳斯河河段的单井采气管线建议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等实施分级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内容宜包括环境应急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管段与环境风险受体之间的通道等;建立管道环境风险信息管理系统。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隐患;7)中佳13井和中佳602井单井采气管线穿越玛纳斯河管段,采用套管方式穿越,即使该管段发生泄漏后,泄漏的凝析油暂存在套管内,及时对泄漏进套管的凝析油进行清理。井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1)采气井场内各设备、阀门、法兰等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定期进行巡检、维修及保养;2)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制订应急操作规程,在规程中说明发生管道事故时应采取的操作步骤。运营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识别事故发生前异常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3)井口设有紧急切断阀,井场设有放喷池,事故状态下可采取紧急切断、将天然气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采取围、堵等措施限制凝析油和采出水的扩散范围,减少对周围农田中的土壤和农作物的影响。及时清理沾染油污的植被和农作物,对凝析油进行回收,受污染的土壤集中收集后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将井喷事故对周边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降至最低;4)加强管线接口的检查工作,防止腐蚀穿孔。定期进行壁厚检测,腐蚀余量低于规定的允许值时,要及时进行检修和更换;5.配备一定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培训与实战演练,要求岗位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巡检,确保无异常情况出现。采出水及井下作业废液运输风险防范措施:采用质量合格的罐车;加强日常管理,对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液储罐液位采取监控设施,做好罐体防腐防漏工作,严防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液储罐泄漏;液体装车时检查罐体情况,确保罐体完好再装车;储罐设有液位装置,装车时及时观察液位装置,以免溢出。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并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6)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和土壤沙化等。本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在项目区范围内并呈点线状分布,对土壤、植物(野生植被和农作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单井采气管线和输电线路选线过程中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  ,单井采气管线施工作业带宽度不超过12米,道路施工作业带宽度不得超过4.5米;采取彩条旗限界措施,严禁毁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和农作物;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施工过程中分段施工,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不留疏松地面,提高施工效率,尽可能缩短施工工期;合理选择管线走向,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占地范围外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不得随意堆放;尽量利用施工时产生的表层土对临时占地进行覆盖;因地制宜地选择施工时段,避免大风天气施工;非农田区域,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占地手续,足额缴纳生态补偿费,野生植被采用自然恢复的方式进行恢复;农田区域,项目占地前对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后期进行地表清理,采取表土回填、施肥、翻耕等措施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及时复垦,恢复为占用前耕地质量水平。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和《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2023年)的通知》中相关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报具有审批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完成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要求,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者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代为组织复垦;单井采气管线穿越玛纳斯河时,被破坏的河床和河岸及时进行恢复,并恢复至与周边基本一致,以免影响平水期或者丰水期行洪;管线穿越农村道路,被破坏的道路恢复原貌。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定期对井场内各设备设施及单井采气管线进行巡检,严防“跑、冒、滴、漏”。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紧急关闭阀门、及时维修等措施,并清理受污染的土壤,进行换填,防止油类物质污染农作物;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自然植被和农作物的保护。严禁在场地外砍伐植被。管道维修二次开挖回填时,尽量按原有土壤层次进行回填;巡检车辆严格按照现有道路行驶,不得驶入农田中。退役期拟采取主要的生态保护措施为:退役期井筒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中相关要求封堵;单井采气管线内物质应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气,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采气井场设备设施全部进行拆除,清除地面硬化、砾石铺垫,清理场地;根据周边区域的自然现状对其进行恢复;保证对废弃井采取的固井、封井措施有效可行,防止其发生油水层窜层,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拟采取主要的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措施:严格控制各项工程作业面积,严禁毁坏占地范围外的自然植被和农作物;新建采气井场采用砾石铺垫,道路采用砂石路面。单井采气管线管沟开挖时产生的临时土方临时堆放管沟旁,采用防尘布(或网)进行苫盖;管线施工作业时应分段作业,开挖的土方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挖方全部回填,管廊上方土方平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行范围;工程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加强水土保护管理;施工区域设置水土保持宣传警示牌;优化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避免大风、雨天气下施工;项目占地前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的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后期进行地表清理,采取表土回填、施肥、翻耕等措施对占用的基本农田及时复垦,恢复占用前耕地质量水平。应按时缴纳土地复垦费用,专款专用。施工完成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复垦措施及时复垦或者缴纳土地复垦费。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禁止随意砍挖灌木、药材及其他固沙植物;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随意采挖野生植被;施工结束后对井场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施工结束后对占地进行平整,清运现场遗留的污染物,按照正式征地文件的规定对占地进行经济补偿。加强对野生植物的保护;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严禁随意开设巡检道路。防止因人为扰动而导致项目区沙化和加剧水土流失程度。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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