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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4年10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0日-202410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4165406(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邮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1

塔里木牙哈储气库项目(重大变动)

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气藏工程:设计总井数43口(新钻注采井17口、老井利用26口);钻前工程:9座注采井场场地平整;钻井工程:新钻注采井17口;储层改造工程:对新钻17口井及利用26口老井进行储层改造;油气集输工程:新建注采井场9座;新建集注站1座;新建注采管网总长度43km;新建双向输气管道6.5km;新建分输站1座;辅助工程:新建办公楼1座,扩建公寓1座。储气库设计库容151.62亿m3,垫底气量127.62亿m3,地下储库累产气993.98亿m3,累产油988.55万t。

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严禁砍伐公益林作燃料;加强工程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站场施工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临时堆土必须进行拦挡,施工完毕,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运营期: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对施工迹地表面覆以砾石,以减少风蚀量;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对泄漏的落地油应及时清理,彻底回收,防止污染扩大蔓延;在管线上方设置各种标志,防止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

拟采取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场地平整时,定期洒水,作业面要保持一定湿度;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施工效率,减少裸地暴露时间;合理规划、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禁止随意开辟道路;使用低毒无害焊条;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使用合格燃油。(2)运营期: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控制、阀门等;定期对设备、阀门等进行巡检,以防止跑、冒、漏现象的发生;增强对风险事故的防范意识。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生活污水收集至设置的防渗污水收集池,定期拉运至牙哈运维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妥善处置;钻井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循环使用,试压结束后用于区域洒水降尘;酸化压裂返排液在井场中和后于收集罐内暂存,送至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妥善处置。(2)运营期:采出水送牙哈7低压集气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标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哈拉哈塘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送牙哈运维中心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机械和各种车辆发出的噪声,产生短期、局部影响,施工结束后消失,施工噪声环境影响较小。(2)运营期:主要为站场泵等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提高工艺过程自动化水平,尽量减少操作人员在噪声源的停留时间,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2类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1)施工期:主要为剩余土方、钻井岩屑、泥浆、废润滑油和沾油废物、废烧碱包装袋、管道焊接及管道吹扫产生的废渣、施工废料、建筑废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拟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分类处置,优先综合利用,其他依照废物性质妥善处理。(2)运营期:主要为分离杂质、废滤芯、废润滑油、沾油废物、清管废渣、废活性炭、废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和生活垃圾,以上危险废物由专用桶收集暂存于已建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牙哈固废填埋场。

拟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安装探照灯;井下作业之前,在井场周围划分高压区和低压区,高压泵、高压汇管、井口装置等高压设备均布置于高压区内,并设置安全警戒岗;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安装硫化氢监测仪;采用双层套管,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井场进行检查,对于腐蚀老化的部件和设备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集输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在集输管线的敷设线路上应设置永久性标志;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

中102斜井探转采地面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在中102斜井新建试采流程,井场内设置井口撬、真空加热炉、油气分离器、2座60m3多功能储油罐、装车泵等设备;②新建燃料气管线1.2km;③配套供配电、自控、通信、防腐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1)废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采取洒水抑尘,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运营期间真空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作为燃料,油气开采及处理采用密闭流程,井口密封并设紧急切断阀,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查、检修,燃烧合格油品,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施工期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降尘;生活污水依托顺北二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一起拉运至一号联合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限值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相关标准限值后回注地层;生活污水设移动环保厕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顺北二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周边工业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拉运至库车景胜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静脉产业园(东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落地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区域,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合理选择管线走向,选择无植被或裸地进行工程建设,避开植被区域,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自然植被的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②运营期对于井场永久占地地面上部实施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6)环境风险: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严格遵守井下作业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井场设置现场检测仪表;管道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对焊接质量严格检验,防止焊接缺陷造成泄漏事故的发生;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定期对站场设备进行巡检。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2024627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2024715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2024718日、19日在新疆法治报进行了两次公示;2024720在周边村庄张贴了关于本项目的公告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3

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变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南约55km处的巴音沟一带

乌苏市巴音沟丛龙煤矿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矿井生产能力为0.9Mt/a,设计可采储量57.10Mt,服务年限45.32a。矿井采用主、副斜井开拓。全井田划分为3个水平6个采(盘)区开采,主采煤层采煤工艺为采用综合机械化放顶煤采煤工艺,投产工作面位于12采区西翼的A1煤层内,投产时以一个采煤工作面、2个煤巷掘进面达到设计0.90Mt/a生产能力。井田面积12.4598km2,设计开采标高为+1920m+650m。本项目总投资107393.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55.16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3.50%

(1)生态环境: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有关要求对矿区占地进行合理规划及建设,尽量减少占地;加强运输调度管理,禁止任意开辟施工道路,禁止车辆在非工作道路上到处碾压;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放场;施工作业结束后,因地制宜地做好施工场地的恢复工作,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土地整治与矿井开采计划相结合,合理安排,边实施、边开采、边整治、边利用;定期巡查,对井田范围内的裂缝、沉陷进行动态观测;设置围栏及警示牌;完善周围的截排洪工程,对沉陷土地进行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充填裂缝、平整土地;排矸必须先拦后弃;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闭矿后拟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闭矿期应继续进行生态整治,尽最大可能恢复及改善因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拆除一切无用建(构)筑物,平整场地,清除固废,将清除后的固废填入废弃的井筒内。按自然资源部门要求,达到矿山土地整治要求后方可撤离。地下开采的矿井闭矿后应将井口封堵完整,采取遮挡和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

(2)地表水:施工期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矿区绿化及降尘洒水。矿井排水利用现有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水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并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附录B后,全部用于生产系统、降尘洒水、防火灌浆、井下生产降尘用水、绿化等。

(3)地下水:建设单位在项目运行期间采取完备的防渗、监测、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加强项目运营期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对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巡检检修;矿井开采前必须先对上部火烧区及采空区积水进行预先疏放,在井田境界东、西两侧预留20m保护煤柱;落实矿井涌水、生活污水的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工业场地东侧边界设置截水沟,场区地形低处-靠近头道河子河设置排水沟;将流经主井场地的雨水通过排水沟引入行政福利区污水处理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制定地下水监测计划。

(4)土壤:切实做好施工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理等工作,消除土壤污染源。对危废暂存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可能产生污染源区采用天然材料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

(5)大气环境:施工期拟采取的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土石方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完工后及时回填、平整场地;工业场地辅助配套工程施工,首先做好路面硬覆盖;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用封闭车辆运输;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选用优质燃油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废气排放。运营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煤炭输送、破碎、筛分、储存等全过程采取全封闭措施;产尘点密闭储煤场内安装喷雾防尘设施;在选煤系统中破碎、筛分工段处安装喷雾防尘系统;选煤厂煤炭装卸均在车间内操作;厂区内地面采取全硬化措施,并定期洒水降尘;矸石周转场采用洒水、四周围挡等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

(6)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场地平整和结构施工时间。加强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车辆运输管理。

(7)固体废物:矸石存放在矸石周转场,定期外售周边企业,对不具备利用或利用价值较低的矸石,待有塌陷区域时回填地表沉陷区;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至奎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与原煤掺混后一起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压滤干化后在含水率<60%后作为矿区绿化肥料;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破碎筛分车间煤尘灰掺入末煤作为最终产品销售。

(8)环境风险:危废暂存间设有防治流体流散的设施和集油(水)坑,建立二氧化氯出入库及使用登记台账,制定事故应急计划,修订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同时备齐风险防范物资。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1111在乌苏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233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在新疆法制报同步公示两次;202464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通过网络、电话及书信等方式提出的意见。

4

吉木萨尔凹陷芦草沟组页岩油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

项目横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红旗农场。项目区东北距红旗农场的最近距离约为3.0km,东南距吉木萨尔县县城的距离约为14.6km,东北距下新湖水库的距离约为1.6km。中心点坐标:E 89°1'20.500"N 44°10'32.190"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在吉木萨尔凹陷昌吉油田芦草沟组油藏部署采油井66口,钻井总进尺38.15×104m,新建采油井口装置66座,新建2井式采油平台3座,3井式采油平台4座,4井式采油平台8座,8井式采油平台2座。新建6m3除硫剂加药装置7座,10m3除硫剂加药装置10,采油平台计量站17座。新建单井采油管线14km,集油支线14.7km,集油干线8.9km。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防腐、消防、油区道路等工程。新建产能29.34×l04t/a。项目总投资247990.66万元,环保投资约5252万元,占总投资的2.12%

1)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废气主要为柴油机、发电机燃料燃烧烟气、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扬尘和焊接废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油田现有的公路网;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逸散性材料运输采用苫布遮盖;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在施工区堆放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采用覆盖措施时,在非作业情况下覆盖率须达到100%;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严密围挡、施工机械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烃类气体及硫化氢。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并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检修,建设单位应建立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及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去向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少,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口设除硫加药装置,去除伴生气中的硫化氢,无组织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厂界二级标准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管道试压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生活污水。管道试压采用清水,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试压结束后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污染物主要为悬浮物,用于项目区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至防渗收集池,最终清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井废水和井下作业废液。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和废洗井液)由罐车拉运至页岩油联合站旁的压裂液返排液处理装置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压裂酸化返排液处理技术规范》(Q/SY 02012-2016)中相关标准后,用于压裂液复配,不外排。对洗井废水、井下作业废液转移车辆全程GPS定位,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井下作业过程需建立完善的运行台账,严禁废水随意倾倒。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正常工况下,通过使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良好合格的防渗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泄漏风险。同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定期做好站井场、计量站内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定期对采油井固井质量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将采油井场井口处、井场管线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井场其余区域和采油平台计量站划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利用油田区域内现有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钻机、发电机等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源强一般为60105分贝。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在设备选型上要求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施工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井场内的各类机泵,噪声源强在8590分贝。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经采取措施后,井场、站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无弃方,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岩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开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二开产生的油基钻井岩屑(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钻井采用钻井液不落地系统,钻井岩屑随钻井液一同进入钻井液不落地系统,采用钻井液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一开分离后的固相(水基钻井岩屑)进入专用储罐暂存,委托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处置;二开分离的固相(油基钻井岩屑)采用专用储罐进行收集,最终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沾油废防渗材料(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吉木萨尔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脱硫剂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其中废脱硫剂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和废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柴油、原油、伴生气、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油基钻井液和油基钻井岩屑。风险潜势为Ⅰ,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柴油储罐泄漏、井喷、井漏、集输管线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主要为:主要区域的大气、土壤、地下水、农田及农田中的农作物、天山五场三队、红旗农场农一连、红旗农场农二连、红旗农场知青点、毛家庄、红旗农场部分的居民等。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①严格遵守钻井的安全规定,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场钻井设备及电器设备、照明灯具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井场安装探照灯,以备井喷时钻台照明;在井架、井场路口等处设风向标,发生事故时人员迅速向上风向疏散;按消防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铁锹和其它消防器材。井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井下作业时要求带罐操作,最大限度避免落地油产生,而泄漏物料和落地油应及时回收、妥善处置。②平面布置中尽量将火灾危险性相近的设施集中布置,并保持规定的防火距离;将全场内的明火点控制到最少,并布置在油气生产区场地边缘部位;按规定配置齐全各类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有效性及完好可用;站场内的装置区等均为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区域内的配电设备均应采用防爆型;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井场设置风向标;在油气可能泄漏和积聚的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③定期对管线进行巡检,严格按照管道施工、验收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管线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和焊接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放空系统等进行检查;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m范围内修筑工程,在管线上方及近旁严禁动土开挖和修建超过管道负荷的建筑物。④项目投产后应纳入《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吉庆油田作业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从而对环境风险进行有效防治。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对应急预案中的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识别、装置风险识别进行修改完善,其余与现有应急预案保持一致,并根据风险等级要求对现有应急预案进行修订。⑤罐车运输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才能上岗作业。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⑥发生泄漏事故后,及时疏散天山五场三队、红旗农场农一连、红旗农场农二连、红旗农场知青点、毛家庄、红旗农场部分的居民。

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订并实施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5

滴西114H、滴西322H井地面建设工程

拟转产井行政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其中滴西114H北距福海县直线距离约213km,南距阜康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18km;滴西322H井北距福海县直线距离约208km,南距阜康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20km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

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拟将评价井滴西114H井和滴西322H井转为生产井,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2座采气井场;2.新建单井采气管线9千米;3.配套建设供配电、仪表自动化、道路、消防、给排水等公辅工程;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1)废气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焊接烟气等,施工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范围、选择最短的运输路线,充分利用现有道路;焊接作业时使用无毒低尘焊条;遇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等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对项目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气集输过程中挥发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油气集输全过程采用密闭工艺,选用质量可靠的设备、仪表、阀门、管线等;对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管线等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一旦发生泄漏立即切断控制阀,并在及时修复;事故状态下,井场的天然气通过放喷管线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采取以上措施后井场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废水

施工期管道试压废水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主要靠自然蒸发处理。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井下作业废液,井下作业时带罐作业,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返排液和废洗井液)排至罐内,由罐车拉运至石西集中处理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相关要求后回注地层。项目无新增人员及生活污水。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采用高质量的管线和设备;定期做好井场内的设备、阀门、管线等巡检,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并随时做好抢修准备,加强抢修队伍的训练和工作演练;井下作业时,要严格加强防污染措施;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为地面硬化。利用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监测。

3)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可作为废品进行回收,无法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油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以上危废暂存于克拉美丽采气作业区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交由有危废运输及处理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源强范围为60105分贝。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井下作业时的各类机泵及巡检车辆等,噪声源强在6090分贝。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给机泵等设备加润滑油和减振垫,对各种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加强设备检维修;经采取措施后,井场厂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占地对地表的破坏和土壤扰动,造成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活动和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植物、野生动物等各生态要素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也对原有景观结构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施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选线过程中尽量避开梭梭、白梭梭等固沙植物;加强项目区的野生动物保护;严格控制管道施工作业带宽度;在施工作业区设彩条旗等明显作业区域标志;施工时对管沟开挖的土壤做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压实;采用草方格固沙,单井采气管线护堤左右两侧共12米范围内、道路两侧25米范围内设置草方格进行防风固沙,电杆底部采用草方格固沙;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后期植被自然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砾石铺垫等地面硬化处理,临时占地采用自然恢复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运营期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加强对管线、设备的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泄漏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环保意识,特别是对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保护;严禁捕杀任何野生动物。服役期满后拟采取主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先封堵内外井眼,拆除井口装置,地下截去一定深度的表层套管,清理场地,清除各种固体废物,井场无垃圾;管线内物质清空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吹扫,确保管线内无残留采出液,管线两端使用盲板封堵。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环境风险类型主要为天然气和凝析油泄漏,发生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

环境风险保护目标:项目区域大气环境、项目区周边土壤、地下水等。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井场井控严格执行《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在井口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杜绝井喷的发生;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定期进行巡检、维修及保养;运营期对管线进行巡视,加强管线和警戒标志的管理工作;井口设有紧急切断阀,井场设有放喷池,事故状态下可采取紧急切断、将天然气排至放喷池燃烧放空;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应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定期对管线上的安全保护设施,如截断阀、安全阀等进行检查;严禁在管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修筑工程;完善现有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本次公示采取了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调查公众意见。在网上和登报公示期间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无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

6

巴里坤县机场进出口匝道道路建设项目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大河镇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新疆辰光启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按照二级公路、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建设,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运营初期(2026年)交通量为2661辆/日,近期2032年)交通量为4136/日,远期(2040年)交通量为6286/日。

线全长1.52km,其中道路主线长1.168km,两侧加减速车道及渐变段长0.352km。全线共设置桥梁434m/2座,涵洞3道,平交1处,广场平台1处。

  1.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定期洒水降尘,粉状物料禁止散装运输,并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筑路材料堆放设置围挡,加盖防尘网;混凝土搅拌站四周设置围挡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减少机械废气排放。运营期无集中废气污染源,通过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减轻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机械冲洗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砂石料冲洗废水和水泥混凝土拌和废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采用防渗收集池暂存,定期拉运至巴里坤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运营期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项目两侧2类区达标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

4)振动:施工期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夜间禁止打桩作业;对线路两侧区域进行合理的规划与利用,建议在达标距离以内区域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5)固体废物:施工期路基清表换填弃方、桥梁施工泥浆干化后送八墙子商品料场采坑进行填埋恢复采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巴里坤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道路维护过程中产生的沥青废料,对上层沥青废料,首先考虑综合利用,对于无利用价值的沥青废料,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严禁随意丢弃。

6)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施工期应加强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管,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施工场地租用巴里坤机场施工临时占地,通往施工场地、料场等便道均利用已有便道,最大程度减少新增生态破坏,新增施工便道宽度不超过4.5米,同时设置环保限行桩。运营期进行迹地恢复,拆除临时建筑,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撒播当地草籽,自然恢复植被。

7)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项目为机场与既有市政道路的连接线禁止危化品车辆上路。加强监管监督,严禁超载超限车辆上路。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要求,于2024年7月4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4729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202481日、5在环球时报进行了两次公示;2024年7月29-89日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公告栏张贴了关于本项目的公告;2024813日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拟报批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7

塔里木油田雄英气田雄英1区块寒武系下丘里塔格组试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及新和县境内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单井集输:采气井场6座:雄英1井(已试采)、雄英101井、雄英102井、雄英103井、雄英2井、雄英3井,采用气井标准化井场;集输管道总长度为24.3km,管道选用材质为柔性复合管。②新建试采脱硫站1座:原油处理规模350t/d,天然气处理规模30×104m3/d,主要包括:进站计量分离单元、天然气脱硫单元、闪蒸气增压单元、硫磺回收单元、外输单元、原油装车单元、事故放空单元及配套设施。天然气脱硫采用湿法脱硫,利用1套通用天然气撬装化脱硫装置。③天然气外输:新建脱硫站至玉东1增压站外输气管道31.99km;④原油外输:采用罐车拉运方式。⑤配套电力、通信、自控、土建、机械、防腐等工程。本工程建设规模按2025年最大产量确定,产气量最大0.75×108m3/a,产油量最大8.67×104t/a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偿和恢复。施工期,严控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项目占地范围外区域造成扰动;落实防沙治沙措施;施工机械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杀野生动物,从管理上对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二)施工期: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运输车辆减速行驶,施工场地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运营期: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原油装车设置气相平衡系统,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井场、站场的设备、阀门等进行定期的检查。加热炉使用净化后的天然气为燃料,采用高效的燃烧设施,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8m。(三)施工期:生活污水暂存于生活污水池,定期由罐车拉运至英买力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置;管道试压废水用作场地降尘水。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由自带回收罐回收,拉运至英买力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定期由罐车拉运至英买力作业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置。(四)施工期: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英买7固废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温宿县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废活性炭、油泥(砂)、落地原油、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井下作业固废采用专用回收罐进行回收,拉运至英买力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进行处理。(五)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六)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评估和演练,本次区块建设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严格落实各项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防泄漏措施,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示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8

塔河油田奥陶系油藏2024年第六期侧钻项目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本项目部署6口井(AD25CH井、TH12378CH2井、TH121106CH2井、TH12123CH井、TH12247CH井、YQ2-4井),其中新钻井1口、老井侧钻5口,AD25CH井、YQ2-4井井场增加2座200kW真空燃气加热炉,其余老井依托井场现有设施;(2)配套新建单井集输管线、燃料气管线、掺稀管线6.1千米,掺稀、燃料气管线与集输管线三管同沟埋地敷设;(3)在YQ5混输泵站内新增1500千瓦加热炉1台,拆除站内已建的14立方米/小时掺稀泵,在原位置新建1台50立方米/小时掺稀泵。在YQ5-3混输泵站新增100立方米稀油缓冲罐1台,拆除站内1台已建30立方米/小时的掺稀泵,在拆除位置新建50立方米/小时掺稀泵1台;2.公辅工程包括:建设井场道路、土建、电气、自控等工程。3.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固废、噪声处置及生态保护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油规模为3.61万方。所有工程均呈点线状分布在已开发油区范围内。油气外输及处理均依托已有地面设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生态保护目标主要为塔里木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区域野生动植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期占地影响,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2.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0.99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2.02公顷。本次工程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牧草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施工结束后,随着生态补偿或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临时性工程用地扰动区内的原有植被逐渐恢复,临时占地影响将逐渐减小。在规范施工以及严格按照林草部门的要求对占用天然林及牧草地采取相应补偿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林草业的生态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类较少,少有大型野生动物在本区域出现,项目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在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

②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进一步优化井场和管线选址选线,严格控制占地面积;占地及补偿应按照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进行,由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期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尽可能减少道路临时占地,降低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机械不得在道路以外行驶和作业,保持地表不被扰动,不得随意取弃土;管线施工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尽量按地形走向、起伏施工,减少挖填作业量;采取必要的防沙治沙措施,防止土地沙漠化。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运营期,对于永久占地地面采取砾石覆盖措施,减少风蚀量;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退役期,拆除地面设施、清理井场等,拆除的报废设备和建筑废料等由施工单位运至指定位置进行处理;及时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恢复原有地貌;按规范要求对废弃井采取固井、封井措施。

(2)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气源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储层改造废气、焊接烟气和施工车辆尾气等,均为无组织排放,随施工结束而消失。运营期大气影响主要为加热炉烟气和油气集输过程中的烃类挥发。根据预测结果,加热炉燃烧废气中各污染物下风向地面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井场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的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的1h平均浓度限值10μg/m3的要求,项目正常排放的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流程,采用技术质量可靠的设备、阀门等;定期对油气生产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的检查、检修,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定期对油气集输管线进行巡检,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油气泄漏进入大气环境;加热炉选用高效燃气加热炉,建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有效地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不外排。运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石油开采过程中的采出水和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经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井下作业废水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的有关标准后回注油层。在正常状况下,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时,严把质量验收关,杜绝因管道材质、制管、防腐涂层、焊接缺陷及运行失误而造成管线泄漏。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强化监控手段,定期检查检验,检漏控漏,尽量杜绝事故性排放源的存在,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下,在及时采取水污染应急控制措施后,本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属可接受范围。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作业废水带罐作业,拉运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后回注油层。采出水依托塔河油田二号联合站、塔河油田四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地下水环境保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措施。

  1. 声环境影响影响及噪声防治措施

①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钻井施工过程中钻机和泥浆泵噪声、井下作业噪声、机动车辆噪声等,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运营期声环境影响主要以井场的各类生产装置噪声为主,对环境的影响周期较长,贯穿于整个生产期。项目区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对声环境有一定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减轻设备对外环境和岗位工人的噪声污染。

(5)固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①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钻井废弃物、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含油废物、废防渗材料等。其中钻井废弃物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在井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定期由库车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剩余土方用于施工作业带平整,不外运。钻井施工过程中机械检修时会产生少量含油废物,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防渗膜,采用钢制铁桶收集后暂存于撬装式危废暂存间中,收集后由区域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拆除的旧掺稀泵,由建设单位回收,待后续区块开发要求作为旧设备继续使用。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油泥(砂)、清管废渣和废防渗材料由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在处置和运行管理中严格落实《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油气田含油污泥及钻井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规范》(DB65/T3999-201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的相关要求后,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可以接受。

②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系统,固液分离后的液体回用于钻井液配备,分离后的固相经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中综合利用污染物限值要求,同时含油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含油率<0.45%)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一次处理后检测不合格,现场进行二次处理,达标后用于铺垫油区内的井场、道路等。含油废物等清运至塔河绿色环保站处理。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措施

①土壤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为人为扰动、车辆行驶和机械施工、各种废弃物污染影响;运营期对土壤质量的影响主要分为污染影响和生态影响。本项目采用密闭集输的生产方式,正常工况下无废水及固废等污染物外排,不会造成土壤环境污染。非正常工况下如果发生井喷及管线泄漏等事故,泄漏的原油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泄漏的石油覆盖于地表可使土壤透气性下降、土壤理化性状发生变化。泄漏的油品如果进入土壤,从而使土壤质地、结构发生改变,影响到土地功能,进而影响地表植被的生长。根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项目风险潜势很低,发生泄漏事故的可能性很小,在做好源头控制、过程防控等措施的前提下,可避免工程项目实施对土壤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②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线内的压力、流量传感器检修维护,保障发生管线阀门连接处泄漏及时切断阀门,减少泄漏量;加强日常巡检监管工作,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发现;加强法兰、阀门连接处腐蚀情况记录管理,避免因老化、腐蚀导致泄漏情况发生。严格执行地下水章节分区防控措施要求。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发生事故泄漏时对井口区及集输管线铺设范围可能影响区域进行跟踪监测。

  1. 环境风险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包括原油、伴生气、硫化氢,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主要事故类型为井喷、井漏、油气管线泄漏、稀油缓冲罐发生泄漏以及油气泄漏后遇明火引发的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等。本项目在钻井和井下作业时应落实各项井场制度,降低井喷井漏发生概率,项目所在区域人烟稀少,地域空旷,大气扩散条件较好,发生事故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当泄漏事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泄漏油品、被污染的土壤,污染物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水质没有不良影响。因此,发生事故后,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西北油田分公司各采油厂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做好原油、硫化氢、伴生气气体泄漏风险防范,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应急预案,加之项目发生事故的概率较低,项目建设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三次项目信息公示,通过三次网上公示、两次报纸刊登、一次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调查结果表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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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古油田轮古15区块注水扩建工程

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新建东轮管线至轮三联输水干线11km,设置阀门井4座;②新建注水井(非注水井转注水井)3口、利旧现有注水井9口;③新建注水支干线1.8km,单井注水管线3.1km;④配套建设自控仪表、通信、电气等辅助设施。工程建成后注水规模为6500m3/d。项目总投资397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1)废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通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燃用合格的燃料;合理规划临时占地,控制临时占地范围;避免在大风季节施工,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采取洒水抑尘,焊接使用无毒低尘焊条。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管线试压废水属于清净废水,试压完成后用于区域降尘;生活污水依托轮南采油气管理区公寓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液采用专用废水回收罐收集运至轮南油田钻试修废弃物环保处理站处理。

(3)噪声: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源均为暂时的,只在短时期对局部环境造成影响,待施工结束后随之消失。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的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拆除LG15-21井场高架罐、油罐等产生的清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和井场回填;施工废料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轮南固废填埋场合规处置;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送至轮南固废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废润滑油、废防渗材料均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

(5)生态: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让植被区域,对井场永久性占地进行砾石铺垫,减少风蚀量;对占地范围外的区域严禁机械及车辆进入、占用;合理选择管线走向,选择无植被或裸地进行工程建设,避开植被区域,减少对周围植被的破坏;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环保意识,特别是对自然植被的保护;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惊扰、猎杀野生动物;施工土方全部用于管沟回填和平整,严禁随意堆置;充分利用现有油田道路;管沟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场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设单位应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原貌,使占地造成的影响逐步得以恢复。运营期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以防附近的各类施工活动对管线的破坏;定时巡查井场、管线等,及时清理落地原油,降低土壤污染;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设置“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警示牌

(6)环境风险: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管道敷设前,应加强对管材质量的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定期对管线进行超声波检查,对壁厚低于规定要求的管段及时更换,消除爆管的隐患;在管线上方设置标志;配备适当的管道抢修、灭火及人员抢救设备;设备、管道、管件等均采用可靠的密封技术,定期对站场设备进行巡检;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2024年6月7日在阿克苏新闻网进行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2024年7月16日在阿克苏新闻网上进行了报告书全本公示;2024年7月18日、19日在《阿克苏日报》(刊号:CN65-0012)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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